第一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赏赐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①作者的故乡默恩镇,仿佛陷入了大动乱,就像胡格诺派②把它变成了第二个拉罗舍尔③似的。几个店主看见妇女们向大街那边跑,听见孩子们在门口叫喊,便赶忙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长矛,镇定一下多少有些恐慌的情绪,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客店前面挤着一堆人,而且越来越多,一个个吵吵嚷嚷,显得很好奇——①法国中世纪后期最流行的诗歌之一,全诗二一○○○余行,前四五八○行为吉约姆·德·洛利所作,是向一个以玫瑰花苞为象征的少女求爱的寓言,大约一二八○年由让·德·默恩续完。

②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兴起于法国而长期惨遭迫害的新教派。

③法国西南部海滨城市,十六至十七世纪胡格诺派教徒抵抗天主派教徒进攻的最大军事据点。

在那个年头,恐慌的情景司空见惯,难得有一天平静无事,不是这个城镇就是那个城镇,总要发生可供记载的这类事件。领主与领主相打,国王与红衣主教相斗,西班牙人向国王开仗。除了这些暗的或明的、秘密的或公开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野狼以及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全都与大众为敌。因此,市民都武装起来,常备不懈,抵御盗匪、野狼和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常常抵御领主和胡格诺派教徒,有时也抵御国王,但从来不抵御西班牙人和红衣主教。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所以在上文所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默恩镇的人听到沸沸扬扬的声音,也不管看见没看见红黄两色的军旗或黎塞留公爵①部下的号衣,便纷纷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

到了那里一看,大家才明白这骚动的原因。

原来是一个年轻人……让我们简单勾画一下他的模样吧:诸位不妨想象一下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②,不过这个唐吉诃德没有披挂防护之物,既没有锁子甲,也没有盔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织的紧身短上衣;那件短上衣本来是蓝色的,但变得酒渣色不像酒渣色,天蓝色不像天蓝色了。一张黑红的长脸,突出的颧骨显示出足智多谋,而下上颌的肌肉非常发达,一眼就可以断定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无檐平顶软帽也看得出来,何况我们这个年轻人藏了这样一顶软帽,上面还插了一根翎毛呢;一对眼睛显得坦诚、聪慧;鼻子钩钩的,但挺秀气;个子嘛,算小青年太高,算成年人又嫌矮;皮斜带上挂柄长剑,走路时磕碰腿肚子,骑马时摩擦坐骑蓬乱的毛;没有这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也许会把他看做庄稼人子弟——①此处指的是当时担任宰相和红衣主教的黎塞留。

②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名作《堂吉诃德》的主人公。

不错,我们这个年轻人有匹坐骑,那匹坐骑甚至还挺出色,引起了大家注意哩。那是一匹贝亚恩矮马,口齿十二或十四岁,一身黄毛,一条秃尾巴,腿弯处生有坏疽,行走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不需要系颌缰,尽管如此,每天还是可以走八法里①。不幸的是,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古怪的毛色和不得体的姿态掩盖了。因此,在那个人人自命为相马行家的年代,当这匹矮马约一刻钟前从波让西门踏进默恩镇时,它给人的印象不佳,连骑在它背上的主人也受到轻视。

这种轻视使年轻的达达尼昂(这就是这位骑着另一匹洛西南特②的堂吉诃德的姓)感到非常难堪,因为不论他是多么高明的骑手,也无法掩饰这样一匹坐骑使他显得可笑的一面。所以,当达达尼昂老爹把这匹马赏赐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长嘘短叹。他心里很清楚,这样一匹马,至少要值二十利弗尔③,而随同这件赏赐给他的训示,的确堪称金玉良言——①一法里约合四公里。

②堂吉诃德的马的名字。

③金法郎的古称。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绅士用纯粹的、连亨利四世也没能改过来的贝亚恩土话说道,“孩子,这匹马生在你老子家里,眼看就满十三个年头了,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你应该珍爱它才是。千万别把它卖了,让它安静、体面地老死吧。假如你骑着它去打仗,一定要好生爱护它,就像爱护一位老仆人一样。到了朝廷里,”达达尼昂老爹接着说道,“如果你有幸进朝廷的话,其实,你古老的贵族出身赋予了你享受这种荣耀的权利。到了朝廷,你决不要辱没自己的绅士姓氏;这个姓氏,你的列祖列宗高贵地保持了五百年。这可是为了你和你的亲人啊。我说你的亲人,就是指你的双亲和你的朋友。你只能听命于红衣主教和国王。如今,一个绅士要想平步青云,全凭自己的勇气,听明白了没有?全凭自己的勇气。你在一刹那间畏首畏尾,很可能就错过了幸运之神在这刹那间送给你的机遇。你年纪轻轻,从两条理由讲你都应当勇敢无畏: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儿子。不要错过时机,要敢于冒险。我教会了你击剑,你两腿很有劲,手腕子很有力,一有机会就应该大打出手;如今禁止决斗,要打架更需有双倍的勇气。孩儿,我所能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我这匹马和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忠告。你母亲还要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是她从一个吉卜赛女人那里学来的,凡是不触及心脏的伤口,抹那种药膏有奇效。你要事事争先,快快活活地生活,长命百岁。除了这些,我只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建议你效法一个榜样。这个榜样不是我,我从来没有在朝里做过事,只是早年随义勇军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说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小时候有幸经常与我们的国王路易十三一块玩耍。愿上帝保佑国王!有时,他们玩着玩着就打起来,而一打起架来,国王并非总是最强者。他没少挨揍,而这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颇产生了一些敬重和友情。特雷维尔呢,后来头一次到巴黎旅行就与别人决斗过五次;从老王过世到储王成年亲政期间,他除了参加打仗和攻城,又与别人决斗过七次;而从当今国王登基到现在,他可能又决斗过上百次!所以,尽管有法令,有谕旨,有禁止决斗的规定,他却当上了火枪队的队长,即国王非常倚重的禁军的首领。这支禁军,连红衣主教也惧怕三分,虽然谁都知道,红衣主教是什么也不怕的。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算得上一个很大的爵爷啦,可是他当初也与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拜见他吧,应该以他为榜样,像他一样飞黄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