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位罗马大奖获得者的结局(第4/4页)

从一八三六年至一八四三年间,难得有人请邦斯一回。哪家都已不像过去那样主动求他,而是像忍受苛捐杂税那样,勉强接待这个食客;谁也不记他一分情,就是他真的效过力,也绝不放在心上。

在这些人府上,老人经历了人生的沧桑;这些家庭没有一家对艺术表示多少敬意,它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而邦斯既无非凡的才气,又无不俗的举止,缺乏令俗人敬畏的才情或天赋,最后的结局自然是变得一钱不值,不过还没有落到被人一点儿瞧不起的地步。

尽管他在这个社会中感到十分痛苦,但像所有胆小怕事的人一样,他把痛楚闷在心里。

后来,他渐渐地又习惯了抑制自己的感情,把自己的心当作一个避难所。对这种现象,许多浅薄之人都叫作自私自利。孤独的人和自私的人确实很相似,以致那些对性格内向的人说三道四的家伙显得很在理似的,尤其在巴黎,社交场上根本无人去细加观察,那儿的一切如潮水,就像倒台的内阁!

就这样,背后遭人谴责,担着自私的罪名抬不起头来,人家如要非难什么人,终归有办法定罪的。可是,人们是否知道,不明不白地被人冷落,这对怯懦之人是何等的打击?对怯懦造成的痛苦,有谁描写过?

这日益恶化的局面说明了可怜的音乐家何以会一脸苦相;他如今是仰人鼻息,活得很不光彩。不过,人一有了嗜好,丢人在所难免,这就像是一个个绳索,嗜好越强烈,绳索套得就越紧;它把所作的牺牲变成了一座消极但理想的宝藏,其中可探到巨大的财富。

每当邦斯遭人白眼,看到哪位呆头呆脑的有钱人投来不可一世的恩主目光时,他便会津津有味地品呷着波尔多葡萄酒,嚼着刚品出味来的脆皮鹌鹑,像是在解恨似的,在心底自言自语道:“这不算太亏!”

在道德家的眼里,他的这种生活中有不少值得原谅的地方。确实,人活着,总得有所满足。一个毫无嗜好的人,一个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那是个魔鬼,是个还没有长翅膀的半拉子天使。在天主教神话中,天使只长着脑袋。在人世间,所谓正人君子,就是那个令人讨厌的格兰迪逊,对他来说,恐怕连十字街头的大美人也没有性器官。

然而,除了在意大利游历期间,也许是气候起的作用,邦斯有过稀罕的几次庸俗不堪的艳遇之外,从来就没有看见哪个女人朝他笑过。许多男人都遭受过这种不幸的命运。邦斯生来就是个丑八怪。他父母到了晚年才得了这个儿子,他身上于是刻下了这一不合时令的印记,那肤色像尸首一般,仿佛是在科学家用以保存怪胎的酒精瓶里培育出来的。

这个天生感情温柔,细腻,富于幻想的艺术家,不得已接受了他那副丑相强加给他的脾性,为从来得不到爱而感到绝望。对他来说,过单身汉生活与其说是自己喜欢,不如说是迫不得已。于是,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向他张出双臂;他连忙投入这一罪孽的怀抱,就像他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热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美味佳肴和老古董对他来说就是女人的替身;因为音乐是他的行当,天下哪有人会喜欢糊口的行当!职业就像是婚姻,天久日长,人们便会觉得它只有麻烦。

布利亚·萨瓦兰以一家之见,为美食家的乐趣正名;可是,他也许没有充分强调人们在吃喝中感受到的真正乐趣。

消化耗费人的体力,这构成了一场体内的搏斗,对那些好吃喝的人,它无异于作爱的莫大快感。他们感觉到生命之能在广泛扩展,大脑不复存在,让位于置在横膈膜之中的第二个大脑,人体所有机能顿时停止活动,由此而出现迷醉的状态。吞吃了公牛的巨蟒总是这样沉醉不醒,任人宰割。人一过了四十,谁还敢一吃饱饭就开始工作?……正因为如此,所有伟人的饮食都是有节制的。对大病初愈的人,人们总是规定其饮食,而且数量少之又少,他们往往吃到一只鸡翅,就能陶醉半天。

明智的邦斯的一切欢乐全部集中在胃的游戏之中,他往往处在大病初愈之人的陶醉状态:他要美味佳肴尽可能给他以各种感受,至此,每天倒也能如愿以偿。天下没有人会有勇气与习惯决裂。许多自杀者往往在死神的门槛上停下脚步,因为他们忘不了每天晚上都去玩多米诺骨牌的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