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爱米丽亚归营

乔斯的漂亮马车在契顿姆旅馆门口停下来的时候,爱米丽亚第一眼就看见都宾上尉和蔼的脸儿。上尉等着迎接朋友,已经在街上踱来踱去等了一个钟头。他打着深红的腰带,佩着短刀,双襟军衣外面挂着匣子炮,样子非常威武。乔斯看见他这般打扮,觉得能够和他攀交情很足以自豪。那肥胖的印度官儿见了上尉招呼得十分亲热,不像以前在布拉依顿和邦德街接待他的神气了。

跟着上尉来的还有斯德博尔旗手。他看见马车走近旅馆,情不自禁的叫道:“喝!好个漂亮的女孩子!”表示他非常佩服奥斯本的眼力。爱米丽亚身上还是结婚那天穿的长袍,系着粉红缎带,又因为一路坐的是敞篷马车,马跑得又快,所以脸上红喷喷的十分鲜艳美丽,当得起旗手的称赞。都宾因为他说了这话,很喜欢他。上尉走前去扶她下车的时候,斯德博尔留神看见她伸出漂亮的小手扶着他,又伸出可爱的小脚踩着踏步下来。他满脸涨得通红,打起精神必恭必敬的鞠了一躬。爱米丽亚看见他帽子上绣着第——联队的番号,便也红着脸对他笑了一笑,还了一个礼。这一下,可把小旗手结果了。从那天起,都宾特别照顾斯德博尔,不论出去散步,或是在各人的房间里歇息,他老是怂恿他谈论爱米丽亚。后来第——联队里所有的老实小伙子对于奥斯本太太都是又敬又爱,竟成了普遍的风气。他们全是未经世事的后生,十分赏识她那天真烂漫的举止和谦虚和蔼的态度。她怎么老实,怎么讨人喜欢,我没法用笔墨形容出来,好在人人都见过这样的女人,哪怕她们说的是最普通的应酬话,像天气很热呀,底下的八人舞已经有舞伴了呀,你也看得出她们的种种好处。乔治本来是联队里的大好佬,大家见他这样讲义气,竟肯娶一个一文钱都没有的女孩子,而且又是这么个忠厚漂亮的女孩子,更加佩服他。

营里有一间起坐间,专给新到的人歇脚。爱米丽亚走进去,看见一封写给奥斯本上尉太太的信,觉得很诧异。信纸是粉红色的,叠成一个三角,用一大块浅蓝火漆封着口,上面打的印是一只鸽子衔着橄榄枝。信上的字写得很大,歪歪斜斜的,看得出是女人笔迹。

乔治笑道:“这是佩琪·奥多的手笔呀,我一看印鉴上亲吻的记号就知道了。”这封短信果然是奥多少佐太太写给奥斯本太太的,请她晚上吃饭,并且说请的客不多,都是熟人。乔治道:“你应该去。在她家里就能和联队里的人认识。奥多指挥联队,佩琪就指挥奥多。”

他们看着奥多太太的信觉得好笑。不到几分钟功夫,起坐间的门啪的打开,一个胖胖的女人,穿着骑马装,一团高兴的走进来,后面跟着几个军官。

“我等不及了,谁耐烦一直等到吃茶点的时候呢?乔治,我的好人儿,把我跟你太太给介绍介绍吧。太太,我看见你心里真乐。这是我丈夫奥多少佐。”穿骑马装的一团高兴的太太说了这话,很亲热的拉住了爱米丽亚的手。爱米马上知道这位就是她丈夫常常挖苦的女人。奥多太太兴高采烈的接着说道:“你的丈夫一定常常谈起我。”

她的丈夫奥多少佐应了一句道:“你一定听见过她的。”

爱米丽亚笑眯眯的回答说她果然听见过她的大名。

奥多太太答道:“他一定没说我什么好话。乔治是个坏蛋。”

少佐做出很滑头的样子说道:“反正我替他做保,把他从牢里放出来。”乔治听了一笑,奥多太太把马鞭拍了少佐一下,叫他少说话,然后要求正式介绍给奥斯本太太。

乔治正色说道:“亲爱的,这位是我最了不起的好朋友,奥拉丽亚·玛格莉泰,又名佩琪。”

少佐插嘴道:“嗳,你说的对。”

“又名佩琪,是我们联队里麦格尔·奥多少佐的夫人,又是葛尔台厄郡葛兰曼洛内的弗滋吉洛特·贝尔斯福特·特·勃各·玛洛内先生的小姐。”

少佐太太不动声色,很得意的接口道:“本来住在都柏林的默里阳广场。”

少佐轻轻说道:“默里阳广场,不错,不错。”

太太道:“亲爱的少佐,你就在那里追求我来着。”他太太在大庭广众无论说什么,少佐都随声附和,听了这话当然也没有驳她。

奥多少佐曾经在世界各地打仗,为国王出力,一步步的在自己的行档里挣到当日的地位。按照他的胆识和勇气,他的升迁还并不算快。他身材短小,平常待人十分谦虚,而且怕羞的利害,向来不大说话。他凡事听凭妻子摆布,就是她的茶几,也不过像他那么听话。他常常在军营的饭堂里闷着头不停的喝酒,灌饱了酒,便不声不响的趔趄着脚回家。凡是他开口说话,总顺着别人的口气。无论什么人说随便什么话,他没有不赞成的;一辈子就是这么随随便便,舒舒服服的过去。印度火热的太阳不能使他烦躁,华尔契瑞的疟疾也不能叫他激动。他到炮台上打仗的当儿就跟坐下来吃饭那么镇定。马肉也罢,甲鱼也罢,照他看来差不了多少,都很可口。他有个老娘,是奥多镇上的奥多太太。他对母亲一辈子孝顺,只有两回不听话,第一回偷偷的跑出去当兵,第二回愣着要跟那讨厌的佩琪·玛洛内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