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契息克林荫道(第2/3页)

平克顿小姐的脸色冷冰冰的非常可怕,问道:“这本给谁,吉米玛小姐?”

“给蓓基·夏泼,”吉米玛一面说,一面吓得索索抖,背过脸去不敢看她姐姐,她那憔悴的脸儿和干枯的脖子都涨得通红——“给蓓基·夏泼,她也要走了。”

平克顿小姐一字一顿的大声嚷道:“·吉·米·玛·小·姐,你疯了吗?把字典仍旧搁在柜子里,以后不准这么自作主张!”

“姐姐,字典才值两先令九便士,可怜的蓓基拿不着字典,心里头岂不难过呢?”

平克顿小姐答道:“立刻叫赛特笠小姐到我这儿来。”可怜的吉米玛小姐不敢多嘴,慌慌张张的跑掉了。

赛特笠小姐的爸爸在伦敦做买卖,手里很有几个钱,而夏泼小姐不过在学校里半教半读,平克顿小姐认为自己已经给了她不少好处,不必再在分手的时候特别抬举她,送她字典。

一般说来,校长的信和墓志铭一样靠不住。不过偶然也有几个死人当得起石匠刻在他们朽骨上的好话,真的是虔诚的教徒,慈爱的父母,孝顺的儿女,尽职的丈夫,贤良的妻子,他们家里的人也真的哀思绵绵的追悼他们。同样的,不论在男学校女学校,偶然也会有一两个学生当得起老师毫无私心的称赞。爱米丽亚·赛特笠小姐就是这种难能可贵的好人。平克顿小姐夸奖她的话,句句是真的。不但如此,她还有许多可爱的品质,不过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像智慧女神一样的老婆子因为地位不同,年龄悬殊,看不出来罢了。

她的歌喉比得上百灵鸟,或者可说比得上别灵顿太太,她的舞艺不亚于赫立斯白格或是巴利索脱①。她花儿绣得好,拼法准确得和字典不相上下。除了这些不算,她心地厚道,性格温柔可疼,器量又大,为人又乐观,所以上自智慧女神,下至可怜的洗碗小丫头,没一个人不爱她。那独眼的卖苹果女人有个女儿,每星期到学校里来卖一次苹果,也爱她。二十四个同学里面,倒有十二个是她的心腹朋友。连妒忌心最重的白立格小姐都不说她的坏话;连自以为了不起的赛尔泰小姐(她是台克斯脱勋爵的孙女儿)也承认她的身段不错。还有位有钱的施瓦滋小姐,是从圣·葛脱回来的半黑种,她那一头头发卷得就像羊毛;爱米丽亚离校那天她哭得死去活来,校里的人只好请了弗洛丝医生来,用嗅盐把她熏得半醉。平克顿小姐的感情是沉着而有节制的,我们从她崇高的地位和她过人的德行上可以推想出来,可是吉米玛小姐就不同,她想到要跟爱米丽亚分别,已经哼哼唧唧哭了好几回,若不是怕她姐姐生气,准会像圣·葛脱的女财主一样(她付双倍的学杂费),老实不客气的发起歇斯底里病来。可惜只有寄宿在校长家里的阔学生才有权利任性发泄哀痛,老实的吉米玛工作多着呢,她得管账,做布丁,指挥佣人,留心碗盏瓷器,还得负责上上下下换洗缝补的事情。我们不必多提她了。从现在到世界末日,我们也不见得再听得到她的消息。那镂花的大铁门一关上,她和她那可怕的姐姐永远不会再到我们这小天地里来了。

①这几个都是当时有名气的歌唱家和舞蹈家。

我们以后还有好些机会和爱米丽亚见面,所以应该先介绍一下,让大家知道她是个招人疼的小女孩儿。我们能够老是跟这么天真和气的人做伴,真是好运气,因为不管在现实生活里面还是在小说里面——尤其在小说里面——可恶的坏蛋实在太多。她反正不是主角,所以我不必多形容她的外貌。不瞒你说,我觉得她的鼻子不够长,脸蛋儿太红太圆,不大配做女主角。她脸色红润,显得很健康,嘴角卷着甜迷迷的笑容,明亮的眼睛里闪闪发光,流露出最真诚的快活,可惜她的眼睛里也常常装满了眼泪。因为她最爱哭。金丝雀死了,老鼠给猫逮住了,或是小说里最无聊的结局,都能叫这小傻瓜伤心。假如有硬心肠的人责骂了她,那就活该他们倒楣。连女神一般严厉的平克顿小姐,骂过她一回之后,也没再骂第二回。在她看来,这种容易受感触的性子,正和代数一样难捉摸,不过她居然叮嘱所有的教师,叫他们对赛特笠小姐特别温和,因为粗暴的手段对她只有害处。

赛特笠小姐既爱哭又爱笑,所以到了动身的一天不知怎么才好。她喜欢回家,又舍不得离校。没爹娘的罗拉·马丁连着三天像小狗似的跟在她后面。她至少收了十四份礼物,当然也得照样回十四份,还得郑重其事的答应十四个朋友每星期写信给她们。赛尔泰小姐(顺便告诉你一声,她穿得很寒酸)说道:“你写给我的信,叫我祖父台克斯脱勋爵转给我得了。”施瓦滋小姐说:“别计较邮费,天天写信给我吧,宝贝儿。”这位头发活像羊毛的小姐感情容易冲动,可是器量大,待人也亲热。小孤儿罗拉·马丁(她刚会写圆滚滚的大字)拉着朋友的手,呆柯柯的瞧着她说:“爱米丽亚,我写信给你的时候,就叫你妈妈。”琼斯①在他的俱乐部里看这本书看到这些细节,一定会骂它们琐碎、无聊,全是废话,而且异乎寻常的肉麻。我想像得出琼斯的样子,他刚吃过羊肉,喝了半品脱的酒,脸上红喷喷的,拿起笔来在“无聊”“废话”等字样底下画了道儿,另外加上几句,说他的批评“很准确”。他本来是个高人一等的天才,不论在小说里在生活中,只赏识大刀阔斧、英雄好汉的事迹,所以我这里先警告他,请他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