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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我实在想不起有什么房间、屋子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莱塔说的那

样加以描写。至少我自己对描写房屋之类的东西不太感兴趣。因此我索性描写起我弟弟艾里

的垒球手套来。

这题目例极容易描写。的确容易。我弟弟是个用左手接球的外野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

套。描写这题目的动人之处在于手套的指头上、指缝里到处写着诗。用绿墨水写成。他写这

些诗的目的,是呆在野上遇到没人攻球的时候可供阅读。他已经死了,是一九四六年七月十

八日我们在缅因的时候患白血球病死的。你准会喜欢他。他比我小两岁,可比我聪明五十

倍。他实在聪明过人。他的老师们老是写信给我母亲,告诉她班上有他那么个学生他们有多

高兴。而他们也决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说的确是心里话。他不仅是全家最聪明的孩子,而

且在许多方面还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他从来不跟人发脾气。

大家都认为有红头发的人最最容易发脾气。可艾里从来不发脾气,他的头发倒是极红极

红。我来告诉你他有什么样的红头发吧。我十岁就开始打高尔夫球,我还记得十二岁那年夏

天,有一次正在打高尔夫球,我忽然觉得只要猛一转身,就会看见艾里。

我转身一看,果然不错,他正坐在篱笆外面的自行车上呢――围着高尔夫球场有道篱笆

――他坐在离我约莫一百五十码的地方,在看我打球。他就有那样的红头发。可是天哪,他

真是个好孩子,嘿。他往往在饭桌上忽然想起什么,一下子笑得不可开交,差点儿从椅子上

摔了下来。我还只十三岁的时候,他们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为我用拳头把汽车间里的

玻璃窗全都打碎了。我并不怪他们,我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车房里,用拳头

把那些混帐玻璃窗全都打碎了,光是为了出气。

我甚至还想把那年夏天买的那辆旅行汽车上的玻璃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经鲜血淋漓,

使不出劲儿了。这样做的确傻得要命,我承认,可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再说你也不

认识艾里。现在到了阴雨天,我那只手仍要作痛,此后也一直攥不拢拳头一一我的意思是说

攥不紧――可是除此以外我并不怎么在乎。我是说我反正不想当他妈的外科医生或者小提琴

家什么的。

嗯,这就是我给斯特拉德莱塔写的作文。老艾里的垒球手套。那手套凑巧在我的手提箱

里,我就把它取出来,抄下写在上面的那些诗。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艾里的名字换

了,不让人知道这是我弟弟的名字而不是斯特拉德莱塔弟弟的名字。

我并不太愿意这么做,可我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其他东西可以描写。再说,我倒是有点儿

喜欢写这题目。我写了约莫一个钟头,因为我得使用斯特拉德莱塔的混帐打字机,使起来很

不顺手。我没有用自己打字机的原因是我已把它借给楼下的一个家伙了。

我写完的时候,约莫是十点三十分,我揣摩。

我一点不觉得困,所以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会儿,雪已经停了,可是每隔一会儿,你就

可以听见一辆抛锚的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你还可以听见老阿克莱打呼噜的声音。就从混帐

的淋浴室门帘那儿传来。他的鼻腔有毛病,睡着的时候呼吸不怎么畅快。那家伙简直样样毛

病都全了。鼻腔炎,粉刺,黄牙,口臭,灰指甲。你有时真不禁有点替这个倒楣的婊子养的

难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