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机器和大工业(第3/8页)

3、机器生产对工人的直接影响

前面已经指出,大工业的起点是劳动资料的革命,而经过变革的劳动资料,在工厂的有组织的机器体系中获得了最发达的形式。在研究人身材料怎样合并到这个客观机体之前,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下这种革命对工人本身的某些一般影响。

(a)资本对补充劳动力的占有。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

就机器使肌肉力成为多余的东西来说,机器成了一种使用没有肌肉力或身体发育不成熟而四肢比较灵活的工人的手段。因此,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第一个口号是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这样一来,这种代替劳动和工人的有力手段,就立即变成了这样一种手段,它使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从而使雇佣工人人数增加。为资本家进行的强制劳动,不仅夺去了儿童游戏的时间,而且夺去了家庭本身通常需要的、在家庭范围内从事的自由劳动的时间。 劳动力的价值不只是决定于维持成年工人个人所必需的劳动时间,而且决定于维持工人家庭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机器把工人家庭的全体成员都抛到劳动市场上,就把男劳动力的价值分到他全家人身上了。因此,机器使男劳动力贬值了。购买例如有四个劳动力的一家,也许比以前购买家长一个劳动力花费得多些,但现在四个工作日代替了原来的一个工作日,劳动力的价格按照四个工作日的剩余劳动超过一个工作日的剩余劳动的比例而下降了。现在,一家人要维持生活,四口人不仅要给资本提供劳动,而且要给资本提供剩余劳动。因此,机器从一开始,在增加人身剥削材料,即扩大资本固有的剥削领域的同时,也提高了剥削程度。 机器还从根本上使资本关系的形式上的表现,即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契约发生了革命。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第一个前提是资本家和工人作为自由人,作为独立的商品所有者而互相对立:一方是货币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另一方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但是现在,资本购买未成年人或半成年人。从前工人出卖他作为形式上自由的人所拥有的自身的劳动力。现在他出卖妻子儿女。他成了奴隶贩卖者。对儿童劳动的需求,在形式上也往往同美国报纸广告上常见的对黑奴的需求相似。例如,一个英国工厂视察员说: “在我的管区的一个重要的工业城市里,地方报纸的一条广告引起了我的注意,广告写道:兹征求12至20名少年,外貌要13岁以上。工资每周4先令。报名处……” 这里之所以用“外貌要13岁”这句话,是因为按照工厂法规定,未满13岁的儿童只能劳动6小时。年龄必须经过合格医生的证明。因此,工厂主需要外表看来已满13岁的儿童。工厂主雇用的未满13岁的儿童人数屡次大幅度地减少,这在英国近20年来的统计材料中是令人惊讶的。根据工厂视察员本人的证词,这种情况大部分是由合格医生造成的,他们为迎合资本家的剥削欲望和父母的贩卖要求而虚报儿童的年龄。在声名狼藉的伦敦拜特纳-格林区,每逢星期一和星期二的早晨,都有公开的集市,9岁以上的男女儿童就在那里把自己出租给伦敦的丝织厂。“一般的条件是,每周1先令8便士(归父母),2便士归我自己用作茶点费。”契约仅以一周为限。这种集市上的情景和语言确实令人愤慨。直到现在英国还有这样的事发生:妇女“把子女从贫民习艺所中领出来,以每周2先令6便士的价格出租给任何一个主顾”。在大不列颠,不顾法律的规定,至少还有2000名儿童被自己的父母卖出去充当活的烟囱清扫机(虽然已经有机器可以代替他们)。机器引起的劳动力买者和卖者之间的法权关系的革命,使全部交易本身失去了自由人之间的契约的外表,这就为后来英国议会提供了国家干涉工厂事务的法律上的根据。每当工厂法把以前不受约束的工业部门的儿童劳动限制为6小时的时候,工厂主总是一再抱怨说:有些父母会把儿童从受限制的工业部门中领出来,把他们卖给“劳动自由”还盛行的部门,即卖给那些不满13岁的儿童被迫象成年人一样地劳动,因而出价较高的工业部门。但由于资本是天生的平等派,就是说,它要求在一切生产领域内剥削劳动的条件都是平等的,把这当作自己的天赋人权,因此,儿童劳动在一个工业部门受到法律限制,就成为儿童劳动在另一个工业部门受到限制的原因。 前面已经指出,机器起初使儿童、少年象工人妻子一样在以机器为基础而产生的工厂内直接受资本的剥削,后来使他们在所有其他工业部门内间接受资本的剥削,而使他们的身体受到摧残。因此在这里,我们只谈一点,就是工人子女出生后头几年的惊人的死亡率。在英格兰,有16个户籍区在100000个不满一周岁的儿童中每年平均的死亡人数只是9085人(其中有一个区只是7047人);24个区是10000人至11000人;39个区是11000人至12000人;48个区是12000人至13000人;22个区超过20000人;25个区超过21000人;17个区超过22000人;11个区超过23000人;在赫乌、乌尔未汉普顿、埃士顿-安得-莱因和普雷斯顿等地超过24000人;在诺定昂、斯托克波尔特和布莱得弗德等地超过25000人;在威兹比奇是26001人;在曼彻斯特是26125人。1861年的一个官方医生调查报告指出:造成这样高的死亡率的原因,除了当地的情况外,主要是由于母亲外出就业,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子女的照顾不周和虐待,例如饮食不适、缺乏营养、喂鸦片剂等等,另外,母亲还违反天性地疏远自己的子女,从而发生故意饿死和毒死的事件。相反地,在“妇女最少就业”的农业区,“死亡率则最低”。但是,1861年的调查委员会却得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论:在北海沿岸的一些纯农业区,不满一周岁的儿童的死亡率几乎赶上了名声最坏的工厂区。因此,朱利安·汉特医生被派去就地研究这种现象。他的报告收在《公共卫生第6号报告》中。在此以前人们认为,疟疾和低洼的沼泽地区所特有的其他疾病是造成儿童大批死亡的原因。但调查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把冬天是沼地夏天是贫瘠草地的土地变成肥沃的谷物耕地,这是消灭疟疾的原因,但也就是这个原因造成了非常高的婴儿死亡率。” 汉特医生在这些地区询问过70个开业医生,他们对这一点的意见“惊人地一致”。事实上,随着土地耕作的革命,采用了工业制度。 “同少年男女在帮伙里一起劳动的已婚妇女,为了挣一些钱,被一个出租整个帮伙的叫做‘帮头’的人,交给租地农场主支配。这些帮伙往往到离本村许多哩以外的地方去;早晚都可以在路上看到他们,妇女们穿着短裙和短上衣、靴子,有时穿长裤,表面上很健壮有力,但由于放荡成性而变坏了,她们喜欢这种忙碌的独立的生活方式,而毫不考虑这会给她们家里瘦弱的子女带来多么不幸的后果。” 工厂区的各种现象在这里又重现了,而且暗地杀害儿童和让儿童服鸦片剂的现象比工厂区还要厉害。 英国枢密院医官、《公共卫生》报告主编西蒙医生说: “我了解工业中大量使用成年妇女所造成的恶果,所以每当我看到这种现象都有理由感到深恶痛绝。” 工厂视察员罗·贝克在一份官方报告中疾呼: “禁止任何有家的已婚妇女在任何工厂里干活,对于英国的工厂区来说,确实会是一件幸事。” 关于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进行资本主义剥削所造成的精神摧残,弗·恩格斯在他所著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以及其他的著作家已经作了详尽的阐述,因此我在这里只是提一下。把未成年人变成单纯制造剩余价值的机器,就人为地造成了智力的荒废,——这和自然的无知完全不同,后者把智力闲置起来,并没有损害它的发展能力、它的自然肥力,——这种智力的荒废甚至使英国议会最后不得不宣布,在一切受工厂法约束的工业中,受初等教育是“在生产上”使用14岁以下儿童的法定条件。工厂法关于所谓教育的条款措辞草率;由于缺少行政机构,这种义务教育大部分仍然徒有其名;工厂主反对这个教育法令,使用种种阴谋诡计回避这个法令;——这一切明显地暴露出资本主义生产的本性。 “只有立法机关应受谴责,因为它颁布了一个骗人的法令,这个法令表面上关心儿童的教育,但没有一条规定能够保证达到这个口头上的目的。它只是规定儿童每天必须有若干小时<3小时>被关在叫做学校的地方的四壁之内,规定儿童的雇主每周必须从一个以男教师或女教师身分签字的人那里得到证明书。” 在1844年的修正工厂法颁布以前,上学证明书由男教师或女教师在上面划一个十字来代替签字,并不是少见的现象,因为他们自己也不会写字。 “我访问一所颁发这种证明书的学校,教师的无知使我非常惊奇,所以我问他:‘先生,请问您识字吗?’他的回答是:‘唉,认识一点点’,为了申辩,他又补充一句:‘不管怎样,我总比我的学生高明’。” 在拟定1844年的法令的时候,工厂视察员揭发了这种叫做学校的地方的丑事。但他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学校发的证明书在法律上是完全有效的。他们努力的全部成果就是,从1844年起, “教师必须在上学证明书上亲笔填写数字,并且必须亲笔签上自己的姓名”。 苏格兰工厂视察员约翰·金凯德爵士谈到了他工作中类似的经历。 “我们访问的第一所学校是由一个叫安·基林的夫人主办的。当我请她把她的姓拼读出来时,她马上就出了错,她先说了一个C,但马上改正说,她的姓的第一个字母是K。然而,我查看她在上学证明书上的签字时,发现她的姓的写法不一,同时,她的笔迹证明,她根本没有教书的能力。她自己也承认,她不会填写名册…… 在另一所学校,我发现教室长15呎宽10呎,里面有75个儿童,不知在叽叽喳喳讲些什么。”“然而,儿童只得到上学证明书而受不到教育的现象,不仅存在于这些受罪的地方。在许多有合格师资的学校,由于各种年龄(从3岁起)的儿童乱哄哄地混杂在一起,教师也几乎是白费力气。教师的收入充其量只能勉强糊口,这些收入完全依靠儿童缴纳的便士,因此他尽可能把大量学生塞进一个教室里。此外,学校设备简陋,缺乏书籍和其他教具,沉闷难闻的空气对贫苦的儿童产生有害的影响。我到过很多这样的学校,看见一排一排的儿童无所事事,但这就被证明是上学了,在官方的统计中,这些儿童算是受过教育的。” 在苏格兰,工厂主竭力排斥那种必须上学的儿童。 “这足以证明,工厂主对教育条款是十分憎恶的。” 这种情况在受一种特别工厂法限制的棉布等印花厂中表现得荒诞离奇。按照这项法令的规定, “每个儿童在到这种印花厂就业以前,必须在他就业第一天前的6个月内至少上学30天,并且不得少于150小时。他在印花厂就业期间,每过6个月仍须上学30天,而且是150小时…… 上学时间应在早晨8点至下午6点之间。每天上学的时数少于2 1/2小时或超过5小时,都不得算入150小时之内。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在30天内上下午都上学,每天5小时,30天期满,就达到规定的总数150小时,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读完了书,然后他们又回到印花厂,在那里再劳动6个月;到下一个上学期限,他们又去上学,直到又读完了书为止…… 许多按规定上过150小时学的儿童,在印花厂呆了6个月以后再回到学校时,情形和刚上学时一样…… 他们自然又把前一次上学所学到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还有一些印花厂,上学的事完全取决于工厂的营业需要。每6个月内所必须达到的时数是由每次3至5小时零碎凑成的,而且可能分散在这6个月内。例如,一天是从上午8点到11点上学,另一天是从下午1点到4点上学,在儿童有些天不上学之后,突然又从下午3点到6点上学;他可能连续上3、4天或一个星期,然后又停3个星期或整整一个月。而当他的雇主偶然不需要他的那些日子,他又回去混一些小时,因此,儿童可说是被推来推去,从学校推到工厂,再从工厂推到学校,直到凑满150小时为止”。 机器使儿童和妇女以压倒的多数加入结合劳动人员中,终于打破了男工在工场手工业时期还进行的对资本专制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