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工和夜工。换班制度(第3/7页)

5、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十四世纪中叶至十七世纪末叶关于延长工作日的强制性法律

“什么是一个工作日呢”资本支付劳动力的日价值,可以在多长的时间内消费劳动力呢?在劳动力本身的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以外,可以把工作日再延长到什么程度呢?我们知道,资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工作日就是一昼夜24小时减去几小时休息时间。没有这种休息时间,劳动力就根本不能重新工作。首先,不言而喻,工人终生不外就是劳动力,因此他的全部可供支配的时间,按照自然和法律,都是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应当用于资本的自行增殖。至于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以至于星期日的休息时间(即使是在信守安息日的国家里),——这全都是废话!但是,资本由于无限度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象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它侵占人体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需要的时间。它掠夺工人呼吸新鲜空气和接触阳光所需要的时间。它克扣吃饭时间,尽量把吃饭时间并入生产过程,因此对待工人就象对待单纯的生产资料那样,给他饭吃,就如同给锅炉加煤、给机器上油一样。资本把积蓄、更新和恢复生命力所需要的正常睡眠,变成了恢复精疲力尽的机体所必不可少的几小时麻木状态。在这里,不是劳动力的正常状态的维持决定工作日的界限,相反地,是劳动力每天尽量的耗费(不论这是多么强制和多么痛苦)决定工人休息时间的界限。资本是不管劳动力的寿命长短的。它唯一关心的是在一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使用劳动力。它靠缩短劳动力的寿命来达到这一目的,正象贪得无厌的农场主靠掠夺土地肥力来提高收获量一样。 可见,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取——通过延长工作日,不仅使人的劳动力由于被夺去了道德上和身体上的正常发展和活动的条件而处于萎缩状态,而且使劳动力本身未老先衰和死亡。它靠缩短工人的寿命,在一定期限内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 但是,劳动力的价值包含再生产工人或延续工人阶级所必需的商品的价值。既然资本无限度地追逐自行增殖,必然使工作日延长到违反自然的程度,从而缩短工人的寿命,缩短他们的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时间,因此,已经消费掉的劳动力就必须更加迅速地补偿,这样,在劳动力的再生产上就要花更多的费用,正象一台机器磨损得越快,每天要再生产的那一部分机器价值也就越大。因此,资本为了自身的利益,看来也需要规定一种正常工作日。 奴隶主买一个劳动者就象买一匹马一样。他失去奴隶,就是失去一笔资本,必须再花一笔钱到奴隶市场上去买,才能得到补偿。但是, “尽管乔治亚州的稻田和密西西比州的沼泽地对人体组织具有致命的危害,这种对人的生命的破坏,总不会大到连靠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的黑人众多的‘自然保护区’也补充不了的程度。当经济上的考虑使奴隶主的利益同保存奴隶相一致时,这种考虑还可以成为奴隶受到人的待遇的某种保证,但在实行奴隶贸易以后,同样的经济上的考虑却成了把奴隶折磨致死的原因,因为奴隶一旦可以从外地的黑人‘自然保护区’得到补充,他们的寿命也就不如他们活着时的生产率那样重要了。因此,在奴隶输入国,管理奴隶的格言是:最有效的经济,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当牛马的人身上榨出最多的劳动。在种植热带作物的地方,种植园的年利润往往与总资本相等,正是在这些地方,黑人的生命被视同草芥。正是这个几世纪来成为巨大富源的西印度农业,曾吞没了几百万非洲人。拿现在的古巴来说,那里每年的收入总是以百万计算,种植园主俨然就是王公,但是我们看到,那里的奴隶阶级饮食最坏,劳动最累最重,甚至每年都有一大批人直接由于劳动过度、睡眠和休息不足等慢性折磨而丧命”。 只要换一个名字,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试把奴隶贸易换成劳动市场,把肯塔基和弗吉尼亚换成爱尔兰以及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农业区,把非洲换成德国再看看罢!我们已经听到,过度劳动使伦敦的面包工人不断丧生,可是伦敦的劳动市场总是挤满来自德国和其他地方的人,等着去面包房送死。我们已经看到,陶器业是工人寿命最短的行业之一。但是陶工是不是因此就缺少呢?普通工人出身的、现代陶器业的创始人约瑟亚·威季伍德,1785年曾向下院说,陶器业共有15000到20000人。到了1861年,单是大不列颠的陶器业市镇人口就有101302人。 “棉纺织业有90年的历史…… 在英国经历了三代人,却吞没了九代纺织工人。” 诚然,在个别的热病式的繁荣时期,劳动市场上曾严重缺乏劳动力。例如1834年就是这样。当时工厂主先生们向济贫法委员会建议,把农业区的“过剩人口”送往北方,并表示“工厂主们将吸收和消费这批人”。这是他们的原话。 “在济贫法委员会的同意下,在曼彻斯特成立了代办所。农业工人的名单造好以后交给了代办所。工厂主们纷纷赶到代办所,挑选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就把这些家庭从英国南部运出来。这些人体包裹就象一包包货物一样,挂上签条,装上船或货车运走了;也有人步行,很多人迷了路,在工业区流浪,濒于饿死的境地。这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真正的贸易部门。下院几乎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但是这种经常的贸易,这种贩卖人肉的行当继续存在,曼彻斯特代办所不断把这些人买来,卖给曼彻斯特的工厂主,就象把黑人经常不断地卖给美国南部各州的植棉主一样…… 1860年,棉纺织业空前繁荣…… 人手又不够了。工厂主们又向贩卖人肉的代办所求援……于是代办所便到多尔塞特郡的沙丘地带、戴文郡的高地、威尔兹郡的平原去搜罗,但过剩的人口已经被吸收光了。” 《贝里卫报》抱怨说,英法通商条约签订以后,本来还会吸收1万人,而且马上还需要3—4万人。但是从事人肉买卖的大小代办所1860年在农业区几乎没有搜罗到什么人,于是 “工厂主们派了代表去求见济贫法委员会主席维利尔斯先生,请求他再次准许贫民习艺所的穷孩子和孤儿进工厂去做工”。 一般说来,经验向资本家表明:过剩人口,即同当前资本增殖的需要相比较的过剩人口,是经常存在的,虽然这些人发育不良,寿命短促,更替迅速,可以说未成熟就被摘掉。另一方面,经验向有理解力的观察者表明:虽然从历史的观点看,资本主义生产几乎是昨天才诞生的,但是它已经多么迅速多么深刻地摧残了人民的生命根源;工业人口的衰退只是由于不断从农村吸收自然生长的生命要素,才得以缓慢下来;甚至农业工人,尽管他们可以吸到新鲜空气,尽管在他们中间自然选择的规律(按照这个规律,只有最强壮的人才能生存)起着无限的作用,也已经开始衰退了。有如此“好理由”来否认自己周围一代工人的苦难的资本,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不理会人类将退化并将不免终于灭种的前途,就象它不理会地球可能和太阳相撞一样。在每次证券投机中,每个人都知道暴风雨总有一天会到来,但是每个人都希望暴风雨在自己发了大财并把钱藏好以后,落到邻人的头上。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这就是每个资本家和每个资本家国家的口号。因此,资本是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除非社会迫使它去关心。人们为体力和智力的衰退、夭折、过度劳动的折磨而愤愤不平,资本却回答说:既然这种痛苦会增加我们的快乐(利润),我们又何必为此苦恼呢?不过总的说来,这也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家的善意或恶意。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例如,我们看到,1863年初,在斯泰福郡拥有大规模陶器厂的26家公司,其中包括约·威季伍德父子公司,提出呈文,请求“国家进行强制干涉”。他们说,同“别的资本家的竞争”使他们不能“自愿地”限制儿童的劳动时间等等。“因此,虽然我们对上述弊病深恶痛绝,但依靠工厂主之间的某种协议是不可能制止这种弊病的……鉴于所有这些情况,我们确信,制定一种强制的法律是必要的。”(《童工调查委员会。第1号报告》1863年第322页)最近有一个更突出的例子。在热病式的繁荣时期,棉价很高,于是布莱克本的棉织业主们达成协议,在一定时期内缩短自己工厂的劳动时间。这个期限大约到十一月底(1871年)为止。然而兼营纺和织的富裕厂主利用这个协议所造成的生产缩减的机会,扩大自己的营业,从而靠牺牲小厂主获得了大量利润。这些小厂主迫于困难就向工厂工人呼吁,要他们大力鼓吹九小时工作日,并答应为此给以资助!】 正常工作日的规定,是几个世纪以来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斗争的结果。但在这个斗争的历史中,出现了两种对立的倾向。例如,我们对照一下英国现行的工厂立法和从十四世纪起一直到十八世纪中叶的劳工法。现代的工厂法强制地缩短工作日,而当时的劳工法力图强制地延长工作日。资本在它的萌芽时期,由于刚刚出世,不能单纯依靠经济关系的力量,还要依靠国家政权的帮助才能确保自己榨取足够的剩余劳动的权利,它在那时提出的要求,同它在成年时期不得不忍痛做出的让步比较起来,诚然是很有限的。只是过了几个世纪以后,“自由”工人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才自愿地,也就是说,才在社会条件的逼迫下,按照自己的日常生活资料的价格出卖自己一生的全部能动时间,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本身,为了一碗红豆汤出卖自己的长子继承权。因此,从十四世纪中叶至十七世纪末,资本借国家政权的力量力图迫使成年工人接受的工作日的延长程度,同十九世纪下半叶国家在某些地方为了限制儿童血液变成资本而对劳动时间规定的界限大体相一致,这是很自然的了。例如,在马萨诸塞州,这个直到最近还是北美共和国最自由的州,今天国家规定的12岁以下儿童的劳动时间的界限,在十七世纪中叶还曾经是英国的健壮的手工业者、结实的雇农和大力士般的铁匠的正常工作日。 第一个劳工法(爱德华三世二十三年即1349年)的颁布,其直接借口(是借口,而不是原因,因为这种法律在这个借口不再存在的情况下继续存在了几百年)是鼠疫猖獗,死了很多人,用一个托利党著作家的话来说,当时“要用合理的价格〈即能保证雇主得到合理的剩余劳动量的价格〉雇用工人,已经困难到了实在难以忍受的地步”。因此,在法律上强制地规定了“合理”工资和工作日界限。后面这一点,即我们在这里唯一关心的一点,在1496年(亨利七世时期)的法令中又提到了。依照法令(虽然始终没有实现),所有手艺人和农业工人的工作日,从三月到九月,应该是从早晨5点到晚上7—8点,其中吃饭时间是早饭1小时,午饭1 1/2小时,午后小餐1/2小时,正好比现行工厂法规定的吃饭时间多一倍。冬季,是从早晨5点劳动到天黑,中间的休息时间不变。1562年的伊丽莎白法令,没有触动“按日领工资或按周领工资”的所有工人的工作日长度,不过它设法把夏季的休息时间限制为2 1/2小时,冬季限制为2小时。午饭时间只有1小时,“1/2小时午睡制”只准在五月中至八月中这段时间内实行。旷工1小时扣工资1便士。但实际上,工人所受的待遇要比法令规定的好得多。政治经济学之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统计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十七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发表的一部著作中说: “工人〈当时是指农业工人〉一天做工10小时,一星期吃饭20次,就是说,平日每天3次,星期天两次。可见,只要他们星期五晚上节食,午饭时间不象现在这样用两小时即从11时到1时,而用一个半小时,从而劳动增加1/20,消费减少1/20,那末,上述税收的1/10就可以筹集出来了”。 安得鲁·尤尔博士抨击1833年的十二小时工作日法案是倒退到黑暗时代,不是说得很公平吗?当然,劳工法中列举的并为配第所提到的各项规定对学徒也是适用的。至于直至十七世纪末儿童劳动的情况究竟怎样,我们从下面的怨言中可以看出: “我们英国少年在当学徒以前,什么都不干,因此,他们当然需要7年这样长的时间,才能成为熟练的手艺人”。 相反地,德国值得夸耀的是,那里的儿童在摇篮里就至少“受到一点职业训练”。 在十八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直到大工业时期以前,英国资本还不能靠支付劳动力一星期的价值而占有工人的整个星期,只有农业工人是例外。当时工人靠四天的工资可以生活一星期,在他们看来,这一事实并不能成为其余两天也要为资本家做工的充分理由。英国有一派经济学家为了替资本效劳,猛烈攻击工人顽固不化;另一派经济学家则为工人辩护。例如,我们就来听听波斯耳思威特(当时他编的商业辞典,就象现在麦克库洛赫和麦克格莱哥尔的同类著作一样受到好评)和前面引述过的《论手工业和商业》的作者之间的争论吧。 波斯耳思威特说道: “我在结束这几点评述的时候,不能不提到从许多人那里听来的这样一种陈腐论调:如果工人(industrious poor)做5天工就足够维持生活,他就不想做满6天工。他们因此做出结论说,必须用税收或任何其他办法提高那些甚至是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来迫使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每星期不间断地劳动6天。请原谅,我的见解和这些要王国的劳动人口永远做奴隶的大政治家们不同。他们忘记了这样一句谚语:‘只管干活不玩耍,头脑迟钝人变傻’。难道英国人没有因为他们多才多艺的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一向为不列颠的商品争得普遍声誉而感到自豪吗?这是怎样得来的呢?或许就是由于我们生性活泼的劳动大众善于休息娱乐吧。如果硬要他们终年劳碌,每星期干满6天,而且老是干同样的活,那他们的才能不会退化吗?他们不会由活泼的灵巧的人变为笨拙的迟钝的人吗?我们的工人由于这种长期的奴隶制,不是会丧失自己的声誉而不是保持自己的声誉吗?…… 还能指望受着这种残酷折磨的动物有什么熟练的技艺吗?…… 他们中间许多人4天干的活,抵得上法国人干5—6天。但是,如果英国人长期做苦力,恐怕他们就会退化,落在法国人后面。我国人民在战争中素以勇敢闻名,我们不是常说,这是因为一方面有美味的英国牛排和布丁来果腹,另一方面有立宪的自由精神吗?我国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所以有高超的才能、精力和技巧,怎能说不是因为他们享有可以随意休息娱乐的自由呢?但愿他们永远不会丧失这种特权,不会失去成为他们劳动技巧和英勇精神的来源的优越生活!” 关于这个问题,《论手工业和商业》的作者却回答说: “假如每周的第七天休息是上帝的安排,那就是说,其余6天属于劳动〈下面我们就会看到,他的意思是说属于资本〉,所以强制实行上帝的这一命令,决不能说是残忍的行为…… 人一般说来天生是好逸恶劳的,我们从我国工场手工业工人的行为就不幸地体验到这一点。除非生活资料涨价,不然他们每周平均顶多干4天活…… 假定1蒲式耳小麦代表一个工人的全部生活资料,价格为5先令,工人一天挣1先令。这样,他一周只需要劳动5天,如果1蒲式耳小麦为4先令,他就只需要劳动4天…… 但是王国的工资比生活资料的价格高得多,因此工场手工业工人劳动4天,就可以有余钱维持一周其余几天的闲适生活…… 我希望,我说的这些已足以表明,一周进行6天适度的劳动并不是什么奴隶制。我国农业工人就是一周干6天活的,看来他们是工人(labouring poor)中最幸福的人【《论手工业和商业》。他自己在第96页上就说明,还在1770年,英国农业工人的“幸福”已经成了什么样子。“他们的劳动力总是紧张到极点;他们的生活坏得不能再坏,他们的劳动重得不能再重。”】;荷兰人在手工工场每周也是劳动这么多天,而且看来是一个很幸福的民族。法国人也是这样劳动,只要不是中间插了许多假日的话【新教几乎把所有传统的假日都变成了工作日,光是这一点,它在资本的产生上就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的民众却有一种成见,好象他们作为英国人生来就有一种特权,应该比欧洲任何一国的〈工人大众〉都享有更大的自由和独立。这种思想使我们的士兵勇敢起来,就这点说,它可能有些好处;但是工场手工业工人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越小,他们本身和国家得到的好处就越大。工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当认为自己可以不依靠自己的上司而独立…… 在我们这样一个大概占总人口7/8的人只有一点财产或没有财产的商业国家里,怂恿不良分子是非常危险的……只有我们的工业贫民情愿做6天工而依旧领取现在做4天工所得的工资,情况才能根本好转。”【早在1734年,杰科布·范德林特就说过,资本家抱怨工人懒惰,其秘密不过在于,他们想用同样的工资使4个工作日变成6个工作日。】 为了这种目的,也为了“根除懒惰、放荡和对自由的奢望”,同时也为了“减轻济贫税、鼓励勤勉精神和压低手工工场的劳动价格”,我们的忠于资本的埃卡尔特提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把这些依赖社会慈善事业的工人,一句话,把需要救济的贫民关进“理想的习艺所”。“这种习艺所应当成为恐怖之所。”在这种“恐怖之所”,这种“理想的习艺所”里,“每天”应当劳动“14小时,不过其中包括适当的吃饭时间,因此净剩的劳动时间是整整12小时”。 在1770年的“理想的习艺所”,在这恐怖之所,工作日是12小时!而经过了六十三年,到了1833年,当英国议会把四种工业部门的13—18岁的儿童的工作日缩短为整整12小时的时候,似乎英国工业的末日就到来了!1852年,当路易·波拿巴为了巩固自己在资产阶级心目中的地位,打算修改法定的工作日时,法国工人大众异口同声地高呼:“把工作日缩短为12小时的法令,是共和国立法留给我们的唯一福利!”在苏黎世,10岁以上的儿童的劳动限制为12小时,在阿尔高,13—16岁的儿童的劳动在1862年从12 1/2小时减为12小时;在奥地利,14—16岁的儿童的劳动在1860年也缩短为12小时。【比利时在调整工作日方面也显示出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模范国家。英国驻布鲁塞尔的全权大使霍华德·德·华尔登勋爵,1862年5月12日向外交部报告说:“罗日埃大臣对我说,无论是普遍的法令还是地方性的调整,都没有使儿童劳动受到什么限制;近3年来,政府在每次会议上都想向两院提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法案,但总是遇到无法克服的障碍,因为人们猜忌不安,唯恐出现一种同劳动完全自由的原则相抵触的法令!”】如果马考莱还在的话,一定会以“惊喜若狂”的心情大叫“1770年以来的巨大进步”! 需要救济的贫民的“恐怖之所”在1770年还只是资本灵魂的梦想,几年以后,它却作为工场手工业工人自身的庞大的“习艺所”矗立起来了。它叫做工厂。但是这一次,理想在现实面前大为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