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屑第二炉香(第2/14页)

罗杰紧紧地踏着油门,车子迅疾地向山上射去。他是一个傻子,娶这麽一个稚气的夫人!傻就傻吧,人生只有这麽一回!他爱她!他爱她!在今天下午行礼之前,无论如何要去探望她一次。她好好地在那里活着麽?她会在礼拜堂里准时出现麽?蜜秋儿太太不会让他见到愫细的,因为办喜事的这一天,婚礼举行之前,新郎不应当看见新娘的,看见了就不吉利。而且他今天上午已经和蜜秋儿家里通过两次电话了,再去,要给她们笑话。他得找寻一些藉口:那并不是容易的事。新房里的一切早已布置完备了,男傧相女傧相都活泼泼地没有丝毫生病的象徵,结婚戒指没有被失落,行过婚礼后他们将在女家招待亲友,所以香槟酒和茶点完全用不着他来操心。……哦,对了,只有一件:新娘和女傧相的花束都已定购,但是他可以去买半打贵重的热带兰花送给蜜秋儿太太和靡丽笙佩戴。照理,他应当打电话去询问她们预备穿什麽颜色的衣服,可是他觉得那种白色与水晶紫的兰花是最容易配颜色的,冒昧买了,决没有大错。于是在他的车子经过「山顶缆车」的车站的时候,他便停下来了,到车站里附属的花店里买了花,挟着盒子,重新上了车,向「高街」驶来。这「高街」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街身比沿街的房屋高出数丈,那也是香港地面崎岖的特殊现象之一。

蜜秋儿太太住的是一座古老的小红砖房屋,二层楼的窗台正对着街沿的毛茸茸的绿草。窗户里挑出一根竹竿来,正好搭在水泥路上,竹竿上晾着褥单,橙红的窗帘,还有愫细的妹妹凯丝玲的学生制服,天青裙子,生着背带。凯丝玲正在街心溜冰,老远的就喊:「罗杰!罗杰!」罗杰煞住了车,向她挥了挥手,笑道:「哈罗,凯丝玲!」凯丝玲嗤啦嗤拉摇摇摆摆向这边滑了过来,今天下午她要做拎花篮的小女孩,早已打扮好了,齐齐整整地穿着粉蓝薄纱的荷叶边衣裙,头上系着蝴蝶结。罗杰笑道:「你小心把衣服弄脏了,她们不让你进礼拜堂去!」凯丝玲撇了撇嘴道:「不让我进去!少了我,你们结不成婚!」罗杰笑了,因问道:「她们在做什麽?忙得很吧?」凯丝玲悄悄说道:「快别进去。她们在哭呢!」罗杰惊道:「愫细在哭麽?」凯丝玲道:「愫细也哭,妈妈也哭。靡丽笙也哭。靡丽笙是先哭的,后来愫细也哭了,妈妈也给她们引哭了。只有我不想哭,在里面獃着,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我出来了。」罗杰半晌不言语。凯丝玲弯下腰去整理溜冰鞋的鞋带,把短裙子一掀掀到脖子背后去,露出裤子上面一截光脊梁,脊梁上稀稀地印着爽身粉的白迹子。

罗杰望着那冷落的街衢。街那边,一个印度女人,兜着玫瑰紫的披风,下面露出柠檬黄的莲蓬式袴脚管,走进一幢灰色的破烂洋房里面去了。那房子背后,一点遮拦也没有,就是藕色的天与海。天是热而闷,说不上来是晴还是阴的。罗杰把肐膊支在车门上,手托住了头……哭泣!在结婚的日子!

当然,那是在情理之中。一个女孩子初次离开家与母亲……微带一些感伤的气氛,那是合式的,甚至于是必需的。但是发乎情,止乎礼,这样的齐打伙儿举起哀来,似乎过分了一些。无论如何,这到底不是初民社会里的劫掠婚姻,把女儿嫁到另一个部落里去,生离死别永远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他一面这麽想着,一面却深深觉得自己的自私。蜜秋儿太太是除了这三个女儿之外,一无所有的人。她们母女间的关系,自然分外密切。现在他要把愫细带走了,这最后数小时的话别,他还吝于给她们麽?然而他是一个英国人,对于任何感情的流露,除非是绝对必要的,他总觉得有些多余。他怕真正的,血与肉的人生。不幸,人是活的,但是我们越少提起这件事越好。不幸,他爱愫细,但是他很知道那是多麽傻的一回事。

只有今天,他可以纵容他自己这麽傻──如他刚才告诉自己的话一般,傻就傻吧!一生只有这麽一天!屋里的女人们哭尽管哭,他得去问候愫细一下,即使不能够见她一面,也可以得到她的一些消息。

他跳下车来,带了花,走下一截纤长的石级,去揿蜜秋儿家门上的铃,仆欧给他开了门。为了要请客,那间阴暗宽绰的客厅今天是收拾清楚了,狗和孩子都没有放进来过,显得有点空洞洞地。瓶里插了苍兰与百合,穹门那边的餐室里,放着整台的雪亮的香槟酒杯,与一叠叠的五彩盘龙碟子,大盘里的夹心面包用爱尔兰细麻布的罩子盖得严严地。罗杰在他常坐的那张绿漆藤椅上坐下了。才坐下,蜜秋儿太太就进来了;大热天,根本就不宜于动感情;如果人再胖一些,那就更为吃力。蜜秋儿太太的人中上满是汗,像生了一嘴的银白胡子渣儿。她的眼圈还是红红的,两手互握着,搁在心口上,问道:「罗杰,你怎麽这个时候跑来了?出了什麽事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