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和用途

劳动分工完全确立以后,一个人自己的劳动产品仅能满足他自己需要的很小一部分。他用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中超过他自己消费的剩余部分,去交换他所需要的别人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以满足自己的绝大部分需求。于是,每个人都靠交换而生活,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商人,而社会本身亦逐步演变成为一个完全的商业社会。

但在劳动分工之初,这种交换必定经常遭遇各种阻碍与困难。假如一个人所拥有的某种商品超过了他自身的需求,而另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种商品却不能满足他自己的需求,此时,前者当然很乐意出售这部分商品,而后者当然也乐意从前者手中购买剩余商品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后者并没有前者希望获取的东西,他们之间的交易就无法进行。屠户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肉放在店内,酿酒师和烙面师都愿意从屠夫店中购买自己所需要的肉。但是,假如他们手中除了各自行业的不同产品外,没有其他东西可用来交换,而屠户已经有了现时所需的麦酒和面包,那么,他们彼此之间无法进行交易。在此情况下,屠户不能做酿酒师和烙面师的商人,而酿酒师和烙面师也不能做屠户的顾客,他们不能相互提供服务。自劳动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精明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了自己的劳动产品以外,必定还会随身带一定数量的其他物品,这种物品会受到所有人的欢迎,他拿着这种物品就可以去交换任何人的劳动产品,而不会被拒绝。

为达到这个目的,人们先后想到并用过许多种物品。在未开化时代的社会,牲畜曾被作为商业上的通用媒介。尽管牲畜必定是极方便的商业媒介,但我们却发现了,古时候往往以交易所得的牲畜头数去估价。荷马曾说:代奥米德的铠甲仅值九头牛,而格罗卡斯的铠甲却值一百头牛。在阿比西尼亚,盐作为商业和变换的媒介;在印度沿海的某些地方,人们以某种贝壳为媒介;纽芬兰用干鳕鱼;弗吉尼亚用烟草;我国的一些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其他国家则用兽皮或鞣皮。据我所知,在当今苏格兰的一个小村庄,人们带着铁钉而不是钱去购买麦酒和面包。

可是,在所有国家,由于不可抗拒的理由,人们都最终决定使用金属来实现这种职能。没有任何其他商品比金属更容易没有损失地被保存,不容易磨损,还可以没有损失地被分割成许多小块儿,而这些小块儿很容易再次熔合起来。由于其他任何商品都不具备这种特性,所以金属成为最合适的商业和流通的媒介。例如,一个人想要买盐,但是假如他只能以牲畜作为交换,那他一次只能买与整头牛或整头羊价值相等的盐。因为他用于交换的商品是不能分割的,分割之后就不能复原。所以,他一次所购价值势必相当于整头牲畜的价值,不能少于这个限度。如果他想购买更多的食盐,出于同样的理由,他就只能用两三头牛或羊,购入两倍或三倍数量的盐。反之,假如他用以交易的物品不是牛或羊,而是金属,他就可以更容易地按照他当时需要的商品的准确数量,按比例分割相当数量的金属,去购买相当价值的物品。

为达到这种目的,各国使用了不同的金属作为商业媒介。古斯巴达人用铁,古罗马人用铜,而富裕的商业国的国民却使用金和银。

用作商业交换媒介的金属,最初似乎都是粗条的,未加任何印记,也没有铸造。普林尼引用一位古代历史家蒂米阿斯的话说:在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以前,罗马人还没有铸造货币,他们只能用没有印记的铜条去购买各自需要的东西。这些粗条金属,在当时充当着货币的角色。

用这种粗金属做货币带来了两大不便:一是称量的困难;二是化验纯度的困难。贵金属在数量上的少许差异,会带来价值上巨大的差别。但要准确称量这类金属,至少需要极精密的砝码和天平。黄金的称量尤其是一种精密的操作。当然,廉价金属小小的称量误差对其价值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没有精确称量的必要。但是,如果一个穷人每次购入或卖出价值一个法新(英国从前使用的铜币,价值1/4便士——译者)的货物时,每个法新的重量都得称一下,就不免令人觉得麻烦极了。

化验金属纯度的工作更加困难烦琐。除非使用适当的溶剂,把放在坩埚里的一部分金属完全熔化,否则化验的结果是很不可靠的。但是,在铸币制度尚未建立之前,除非通过这种既困难又烦琐的程序,否则人们很容易上当受骗。他们卖出货物换来的不是一磅重的纯银或纯铜,而是掺了假的粗糙且廉价的东西。因此,为避免这种行为,促进贸易,鼓励各种产业和商业,所有进步国家都认为,有必要对购买货物的常用金属,按照数量加盖官印。这就是铸币制度和造币厂的起源。这种制度的性质,与麻布和呢绒检查官制度完全相同。这些检察官的任务是,通过加盖公印,确定市面上各种商品的分量,以及统一它们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