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五节(第2/7页)

接吻之后,千言万语涌出嘴来。他们倾吐了一星期的相思挂念,等信的焦急不安;但是现在,一切都成了过去,他们面对面,你看我,我看你,心醉神迷地笑着,亲亲热热地喊着。

床是一张桃花心木的船形大床。红绸帐子从天花板上挂了下来,快到床头方才束紧,张开了一个喇叭口罩着枕头板——紫红色*衬托着她棕色*的头发和雪白的皮肤,她不好意思,两条裸露的胳膊靠拢,两只手遮住脸。世上没有比这更美的了。

房间温暖如春,有隔音的地毯,装饰显得轻佻,光线非常柔和,似乎是情人幽会的好地方。壁炉栏杆上的箭头,圆铜花饰和大铜球,只要陽光一照进来,都会闪闪发亮。壁炉上两个烛台之间,放着两个玫瑰色*的大螺壳,俯身耳一听,还可以听到海浪的澎湃声。

他们多么爱这个寻欢作乐的温室,虽然它的光辉有点褪色*了!他们总发现家具原封不动地摆在老地方,有时,她上个星期四忘记带走的头发夹子,也会放在座钟脚下。他们在壁炉旁,在一张镶嵌着贝壳的独脚红木小圆桌上吃午餐。艾玛把肉切好,一片一片放在他盘子里,一面卖弄风情;当香槟洒倒满了轻巧的玻璃杯,泡沫溢了出来,溅在她的戒指上时,她就浪荡地高声大笑。他们完全沉醉在你欢我爱之中,竟把这里当成了他们的安乐乡,以为可以恩爱到死。做一对长生不老的情侣。他们说:这是“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地毯,我们的安乐椅”,她甚至把莱昂送她的花哨礼物叫做“艾玛的拖鞋”。那是一双粉红色*的缎子鞋,有天鹅绒毛镶边。当她坐在他的膝盖上时,她的腿短了一点,悬在半空中,小巧玲珑的拖鞋没有后跟,就只套在她赤脚的趾头上。

他是头一次尝到女性*的难以言传的娇媚之美。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温存体贴的语言,见过这种引人入胜的装束,这种白鸽酣睡的娇态。她的心灵深不可测,她的花边裙子难以看透,都令人倾倒。再说,难道她不是一朵“倾城的名花”,一个有夫之妇:总而言之,一个名副其实的情妇么!

由于她的脾气变化无常,有时神秘,有时高兴,有时喋喋不休,有时默默无语,有时生气,有时随和,无论怎样,她都会引起他的无穷欲|望,唤醒他的本能或者记忆。她就是所有小说中的情人,所有剧本中的女主角,所有诗集中泛指的“她”。他在她的肩头看到了“土耳其入浴宫女”的琥珀色*皮肤;她有封建城堡女主人的细长腰身;她也像西班牙名画中“脸色*苍白的女人”,但是说来说去,她总是个天使!

他常常盯着她看,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出了窍,化为一层波浪,顺着她头脑的轮廓往下流,被吸进了她白净的胸脯。有时他坐在地上,面对着她,两条胳膊放在她膝头,仰起脸来,笑眯眯地端详。她也弯下身子,仿佛心醉神迷得透不出气来,悄悄对他说道:

“呵!不要动!不要说话!瞧着我吧!你眼睛里流出来的脉脉温情,使我说不出的舒服!”

她叫他做“孩子”:“孩子,你爱我吗?”.

她还没有听见他的回答,他的嘴唇已经捷足先登,封住了她的口。

座钟上有一个爱神的小铜像,他撒娇似地弯着两条胳膊,举起一个镀金的花环。他们一看就笑,笑了好几回,但等到他们要分别的时候,就笑也笑不出了。

他们一动不动,面面相觑,翻来覆去地说:

“下星期四再见!……下星期四再见!……”

突然一下,她用双手搂住他的头,迅速地吻了他的前额,喊了一声“再见:”就冲下楼梯了。

她走到剧院街,去一家理发店整理鬓发。天黑了,店铺里都点起了煤气灯。

她听见剧院的铃响,叫演员准备上演;她看见对面走过一些脸色*白皙的男子,一些服装褪了色*的女人,都从后台的旁门走了进去。

理发店的房子又低又小,倒很暖和,在油头粉脸和假发中间,火炉烧得噼噼啪啪地响。烙铁的气味,梳头的那一双油手,不久就使她昏昏沉沉,披着梳头罩衫朦胧睡了一会。小伙计给她理发时,老问她要不要化装舞会的门票。

最后,她走了出来!她又走上大街小巷,来到红十字旅馆前上车;她把早上藏在长凳底下的木底皮鞋取了出来,穿在脚上,和等得不耐烦的旅客挤在一起。有些旅客到山坡下就下了车。车里只留下她一个人。

车一转变,就看得见城里的灯光越来越多,仿佛一片朦胧的闪烁星光,笼罩着参差不齐的房屋,艾玛跪在软垫子上,迷离的眼光失落在茫茫的夜色*中。她呜咽了,叫着莱昂的名字,说了几句温柔的情话,送了几个飞吻,但都随风消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