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3/4页)

晚上,孙团副端着自己的碗加入了父亲和一明的饭桌,一碗稀粥,两块咸菜,团副的伙食跟和尚的不相上下。父亲跟前的荷叶包里有饭铺“金满楼”送来的卤肉和红烧鱼,是白天“金满楼”老板见了父亲的字,十分仰慕,特意送来的,想让父亲给“金满楼”换个名儿,写块匾。本来一明跟父亲吃得正香,一见孙团副上了饭桌,筷子便再不往肉上伸了。孙团副很自觉,也不吃包里的菜,父亲知道他馋,把包往他跟前推了推,又被他推回来。父亲说,你们有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也不是针线。

孙团副想了想说也是,便不客气地夹了肉搁自己碗里了。

外面窑场炉火正旺,有火龙之地的景德镇夜晚一片红光,在红光中孙团副正式提出让我父亲跟着他干,说队伍中特别需要我父亲这样的文化人,说红军的不少领导都是留学外洋的有识之士,不是反动派宣传的“乌合之众”,更不是土匪。我问父亲当时是什么态度,父亲说他被一根鱼刺卡住喉咙,喀喀地说不出话,难受极了。我认为父亲绝对是装的,当革命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他袭来的时候,他的表现竟是“鱼哽在喉”……父亲太软弱!

孙团副是聪明人,说我父亲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临时办个教写字的美术班,将来部队再写标语也不愁没人。父亲想起在北平办国立艺专的事,都是教美术,教谁也是教,就答应了。孙团副很高兴,拉着父亲的手连声叫同志,说父亲以后就是革命队伍的一员了。我父亲很矜持,说临时帮帮忙罢了,他离革命还差得远。

父亲的美术班不像在北平艺专那样有教学大纲,那样正规,依了团长的要求是实用性质的,学员从连队里挑选,全是文盲,大字不识一个,父亲教这些目不识丁的兵写美术字,也算开创了教学史上的先河。我想,景德镇地区是没有红军标语留下来,若有,一定是工整的柳体和精致的美术字,有别于其他任何苏区的标语。这当与父亲和他的美术班有关。

父亲回忆,三十年代红军在这一地区待过大半年,大半年中,父亲为这支部队培养了不少美术骨干,可惜,到后来存活下来的竟无一人。这段历史除了小连以外几乎没人能给他证明,可就是小连也早对这件事“记不清”了,没能给我父亲写出一份完整的证明材料来。

红军的撤退是突然的,傍晚,吃过饭,镇上的人都聚集在昌江边的场子上看戏,是外地来的班子演的《窦娥冤》,正戏开演之前加了武打的《三岔口》,当地人看《三岔口》比看《窦娥冤》上劲,主要是欣赏那场精湛默契的打斗。我父亲和孙团副也坐在人群中看戏,台上穿白衣裳的武生任堂惠和穿黑衣的武丑刘利华凭借一张小桌打得出神入化,难解难分,博得众人一阵阵惊呼。父亲对身边的孙团副说,你的仗要是打得这般天衣无缝就好了。

孙团副说,台上这场打,都是在下头比划好了的,一招一式都是固定的,现实的仗不是这种打法。

父亲说,打仗也有种艺术性在里边。

《三岔口》演到最后,开黑店的刘利华被任堂惠杀死,孙团副高兴地对父亲说,光明终归要战胜黑暗,革命终归要战胜反革命,没有中间道路可走。

我父亲说,这戏得改,谁光明谁黑暗不能从衣裳上分,刘利华未必是坏人,任堂惠是禀了杨延昭之命暗中保护发配的焦赞,在三岔口遇到刘利华,才有此一打,假如把戏改成刘利华也是杨家将这边的人,双方一场误会,最后握手言和岂不更绝妙!

孙团副说,打仗是你死我活的残酷事情,没有那么多的“假如”和“绝妙”,当然也有“绝妙”,那是把对方打死了,自己还活着……

孙团副有孙团副的战争逻辑,父亲有父亲的艺术规律。若干年后,京剧率先将《三岔口》刘利华的身份改为了“自己人”,以皆大欢喜的结尾闭幕,孙团副的那场“战争”也与起始有了很大改变,让人感慨万千。

《三岔口》还没演完,江对面的旷野就响起了枪声,呼啦啦队伍就开始集合往东南撤了,小连匆匆跑来,帮着我父亲收拾行李,父亲说他不走,他还要喝一明和尚的粥。小连说部队转移是刻不容缓的事,没有喝粥的工夫。父亲说广智家窑里还在烧着他的粉彩花蝶八角薄胎碗,那碗是他倾了很大精力画的,烧成了将是件举世无双的艺术珍品……

父亲劝小连不要跟着瞎起哄,说红军是干正事的,是把打仗当职业的,小连裹在里头只能给人家添乱。小连说,我怎么是瞎起哄,我也是有理想,有抱负的。

父亲说,你那不是理想,是想法,你是想跟吴贞摽在一块儿,不分开。我告诉你,你要是像唬弄小瑛子一样唬弄吴贞,红军一准得把你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