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第4/4页)

优优说她今天晚上就要乘火车赶到贵阳去,她说分局的吴队长给了她一点钱,上次我给的钱她也没花完呢。她准备接上大姐就去南方,随便在哪里找份工作。再苦再累也要把大姐养活,因为大姐从小养活了她。她说她一旦有了剩余的钱,会马上把钱寄过来还给我们。

我感动得真想落泪,但我脸上却温和地笑了:“不用了,至少我的钱你不用还了。钱这东西多了也没用,多了就会让人变坏的。”

时间到了,优优走了。我要到车站送她,她坚决不让。她甚至不让我送出“平淡生活”的门口。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别送了海大哥,那样我会哭的。

我按照优优的要求,坐在原地没动。那就是我们第一次讨价还价的时候,坐的那张小桌。我看着优优向酒吧外面走去,看着她拎着提包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看着玻璃门上夕阳的一道光芒,轻轻地闪亮了一下便悄悄地灭了,才慢慢收回视线,心里祝她一路顺风。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听到关于优优的任何消息。在优优离开北京的五个月后,我的这部小说开始在全国各地的大小书店里,销售发行。但优优却永远地消失了,也许她没有工夫和闲钱去逛书店,她本来就不相信小说里的浪漫爱情。

小说上市不久的某日,中亚律师事务所那位林律师来访。他拿来一本刚买的小说让我签名,说要送给他的夫人。“我夫人已经看过这本小说,有好几个地方都感动得哭了。”林律师不知是真话还是客套,用这样的说法向我恭维。但我仍为有这样的知音而深受鼓舞,表面自谦实则自得地为自己圆场:“啊,我的小说可能比较适合女性读者,女性读者一般感情脆弱……”林律师极有同感地马上呼应:“没错!不过我那夫人比较特殊,她看动画片都哭,我估计发展下去,看新闻联播都会哭的!”

我不禁哑然。

那位林律师并未发现我的尴尬,言归正传地说道:“我来你这儿还有个事情,你现在知道优优在哪里吗,她和你还有联系吗,怎么才能找到她呢?”

我笑笑,问:“你要找她,还是你夫人找她?”

林律师面目严肃,稳健地说道:“昨天凌信诚来了一个电话,这是他走后给我们来的第一个电话。再晚来几天,我们就可以按他死亡处理下一步的事宜了。”

我心里一震,不由抢问:“是他要找优优?”

“对。”林律师不假犹豫地点头确认:“他希望我们帮他找到优优,他希望我们告诉他优优的地址。”

我呆呆地,怔了半晌,然后缓缓摇头:“优优吗?恐怕,谁也找不到她了。”

我想,优优大概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也许她去了某个偏僻的城市,找到了一份辛苦的工作,每天早出晚归,挣钱养活她的大姐。她也许早就忘了过去的一切,一切痛苦,一切快乐,一切梦想,一切曾经有过的真情实感。

那天晚上我和那位电视剧投资商一起吃饭,商量策划电视剧的拍摄事宜。我把凌信诚终于来电寻找优优一事,作为饭后的谈资,听得投资商不停地啧啧感叹。他甚至忽发奇想,要求剧本的末尾一定要写上这段。他相信当这个电视剧播放之后,说不定能感动主人公自己,然后不约而同地站出来重新露面,美好的爱情于是破镜重圆。他进而把这个剧定位于主旋律作品,他相信广大观众看完后定会与他同感:这世上虽然坏人不少,但还是好人居多。虽然坏人也能一时得逞,但咱们自己,和咱们的孩子,还得像优优信诚那样,努力去做一个好人。还有周月和小梅,还有吴队长那帮刑警,也都是好人!所有这些好人,能让我们在这个不义的世界,也都活得彼此有情。

投资商对这部剧的感化作用颇为自信,走出餐馆时他已喝得半醉,他一边走向自己的汽车一边在风中冲我大喊:“你放心,没看过小说的人多了,可电视剧是大众艺术,优优一定会看!”

我说:“但愿。”

但我没有喝醉,所以我知道,优优看了这个剧也不会出来。我想她现在最想要的,大概只是平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