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4页)

庆春不说话,目光呆滞地望着窗外。李春强点了根烟,坐下来,又说:“要不,我去找他谈谈?”

“甭谈了,”庆春头也没回地说,“他刚才让分局给拘了。”

这倒让李春强愣了,烟也忘了抽,“哟,犯什么事了?”

“我去分局问了一下,说是前天在帝都夜总会把一个客人给打了;伤得不轻。受害人和帝都夜总会昨天一块儿告到分局去了。”

“因为什么呀?”

庆春半晌没吭声,李春强又问了一遍,她才闷闷地说:“喝醉了,为争一个女的。”

李春强不知是恨是恼:“这个小子,我早说过,档次不高。”停了一下,击掌一笑,叫道,“这倒更好,他有案在身,咱们要用他还方便呢,至少咱们手里有这个把柄拿着他,也省得他老是那么嚣张!”

这本来是典型的坏事变好事,但庆春的反应确实离了常规,她不但没有随声附和,反而心生厌恶:“你干吗这么热衷乘人之危……”

李春强不无奇怪地说:“这是正常的工作手段,他打人犯事又不是咱们设计好的。他咎由自取,咱们乘势而入,这和乘人之危是两个性质的问题。”

庆春固执地说:“对他不合适。”

李春强笑了,有点搞不懂地说:“你立场出问题了吧?”

庆春沉闷不答。

李春强想找点幽默来挑起她的情绪,胡乱说道:“你是不是和他接触长了,有感情了,真把他当成你弟弟啦?”

庆春不但没笑,反而被此话激怒,一推门走出屋子。李春强在后边几乎来不及解释:

“咳,我开玩笑!”

但是李春强还是认为这个机会绝不能错过,他决定下午亲自去一趟分局的拘留所找一下肖童,趁势打铁,迫其就范。他既然犯了事,肯定也需要得到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

下午临走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征求了庆春的意见,问她愿不愿意同去。庆春想了一下,居然答应了。

他们一同到了分局,先找分局的同志问了问“帝都”夜总会伤害案的大致案情。然后就叫分局的同志领着,到后面的看守所来了。

看守所分为前后两个套院。前院是分局预审科办公的地方,后院是看守所的监房。前后院间隔了一排预审室,围墙电网、警卫塔楼,一应俱全。地方虽然不大,布局却正规。

李春强和欧庆春进到后院,在一个四面用房子围起来的口字形的天井里,预审科的民警正在给新进来的嫌疑犯拍档案照片。因此让他们稍等一等。相机支在三脚架上,每次从房子里叫出一个“嫌疑犯”让他们双手把写有自己名字的纸牌端在胸前,正面一张,侧面两张,照完后再换下一个人。拍的速度倒是挺快。李春强和庆春没等一会儿便轮到了肖童。他从屋子里被带出来时面容呆板,无精打采如行尸走肉一样。忽见李春强和欧庆春在侧,眼睛便直了,死死地盯住欧庆春不动。欧庆春冲他笑了一下,他激动得全身发抖。预审干部把一张纸牌给他叫他端在胸前,上面白纸黑字笔画难看地写着肖童二字。他动作机械地端着自己的名字,看着庆春,脸上的肌肉僵着,目光里什么都有。拍照的预审干部喝令:“看镜头!”他像没听见一样,仍对着庆春毫无遮掩地逼视。预审干部喝道:“嘿,看什么哪你?眼睛规矩点好不好,这是什么地方?嘿?看这边!”肖童把头正了。咔嚓一张照完,又照左右两个侧相。全照完了,又让他在一张专门的纸上留了指纹和掌印,然后押他回屋。他没有再看庆春,低头进去了。

预审干部对李春强和庆春笑笑,摇头无奈地说:“这种人,你算没辙,这才刚刚进来没几个小时,见来个女的眼就直了。这要是关得时间长了,咳,那就不知道怎么着了。这些人关键是一点廉耻心也没有,跟个动物差不多了……”

李春强随声笑了笑,庆春低头不语。他们被预审干部领进了一间预审室。不多时,肖童被带来了,手上还带着铐子,庆春对预审干部说:“铐子摘了吧。”李春强也说:“摘了吧,没事。”

铐子摘了,预审民警让肖童在一只方凳上坐好,便出去了。李春强点上根烟,故意作出很随便的样子,问肖童:

“抽吗,来一支?”

肖童说不抽。

李春强笑着问:“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折这儿来了?”

肖童歪着头不说话。

李春强说:“就为一个女的,值得吗?你一个大学生,本来前途无量。这下好了,故意伤害,你知道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要判多少年吗?”

肖童一动不动,眼睛不看他。

李春强对肖童的态度有些反感,但还是忍耐着,说:“你说不想给公安局干了,是不是?这下不是还得跟公安局打交道吗?这下想通了没有?想通了我们可以给你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