袪魅(第7/23页)
信早已不写了,诗倒还写,大约也是出于惯性,不写就更孤单了,但就是写了也不再发表,只写给自己看。深夜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灯泡下,抽着烟写诗。有的老师起夜上厕所路过她窗口的时候,会听见她的窑洞里传出晋剧声,她在听半导体里的晋剧,有时候还能从窗缝里看到她一边抽烟一边摇头晃脑地打着拍子。她让他们觉得害怕,似乎她到了晚上就会卸去画皮变成一个靠晋剧度日的老太太。
这一年,方山县文化馆里一个叫余有生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听说李林燕会写诗,便专门跑到方山中学来找她。这年头居然还能有文学爱好者来找她,委实不易。余有生三十出头了还未结婚,据他自己说是为了诗歌事业不肯结婚,怕诗歌的纯洁性被世俗琐事淹没了、腐蚀了。他不肯结婚的原因自然无从考证,不过其中有一个原因大概是他不缺女人,在那个满地是文学女青年的年代,一个会写诗的男人钓几个女文青还是轻而易举的。就连相亲的时候,女文青们都不忘问一句“你会写诗吗?”,就像现在的女青年问“你有房有车有六位数以上的存款吗?”。生态变了,生物们只好跟着进化,物竞天择。无论在哪个年代,如果一个男人既不缺女人又不缺自由,大约都不会太急着去结婚吧。
从旅美作家身边跋涉过来的李林燕再看其他诗人便有了曾经沧海的感觉,就像一个人自以为吃过大宴了怎么还能回头去吃粗茶淡饭。余有生第一次去她宿舍找她的时候,她坐在他对面,叼着烟扯着嘴角冷眼看着他,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诗歌和文学。她把油腻腻的头发在脑后胡乱搓成一条辫子,身上套着一件男人穿的的确良衬衫,坐在那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她想这足以把他吓跑了,可是没过几天,余有生又颠颠跑过来找她了。他认为像她这样的女诗人在方山县绝无仅有,仅此一人,他认为他千辛万苦地找到了知音。他来投奔他的知音了,她能不收留他?
其实,在这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李林燕一直在反省自己和那个旅美作家最开始的源头,最后她想清楚了,那个源头其实就是她对他有一点崇拜。她高看了他,她心甘情愿地仰着脸看他,把他当寺庙里的一尊佛像似的供起来仰着看。她抢先把自己置于一个低下的位置,那谁还能再把她扶起来?就算人家最后骗了她、抛弃了她,其实都是她自找的,她能说出来吗?她能控诉他吗?傻子吃的亏,骗术失去麻痹力之后的耻辱,这两种质地不同的痛苦居然在她身上兼备了。就是这样,她也只能把它们当成一颗囫囵牙往下咽,明知道消化不了也只能往下咽,万万不能让人看着了。他们除了把她编排成一个坚不可摧的笑话世代流传下去,还能做什么?
因为吃过这样一种亏,所以再看男人的时候,她最怕的、最忌讳的就是,高看他。再见到任何一个男人的时候,她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下意识地,先要把他祛魅——先把他身上一切虚假的磁场全部消除掉,把他先变回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吃喝拉撒的男人再说其他。她见到余有生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他甭想着拿两首诗就想把她唬住把她蛊惑了、骗了,就是他诗写得再好,他就是拜伦再世,她也绝不会高看他一分一毫,绝不。
她平视着他,这让她心生舒服,仿佛这也算一种对旅美作家的报复。他每个周末雷打不动地过来找她和她谈论诗歌、文学,他坐在那里滔滔不绝地和她说话,似乎他有生以来嘴一直就是被禁闭起来的,好不容易获释,对说话简直有一种饥渴。她其实也有这种饥渴感,在方山中学的这七八年里,她很少和人说话,别人也很少和她说话,开始几年她还靠着写信能和信里的那个影子说说话,后来信也停了,干脆就没有了说话的机会。她才像真正被关了禁闭一样,一年到头都没有一个人和她说一句人话,无非一张口就是:“你那个国外的男朋友呢?还不来接你?”她恨不得朝那说话的人脸上泼硫酸,不笑话别人就会死啊?专门拣着那处不愈合的伤口捏,大约这也是一种旁人无从体会的乐趣,大约很过瘾。除了上课,她几乎不开口,可是当她一个人躲在宿舍里的时候,她会在那不停地自言自语,她絮絮地问自己今天吃点什么。然后她回答自己,炒个馍花算了,反正也饿不死。她已经几年不肯给自己包一只饺子了。
现在忽然有个真人摆在她面前和她说话,还真让她有些不适应,就像一个在雪地里走久了的人猛然回到暖烘烘的屋子里。她其实并没有仔细地听他在讲什么,她只知道他讲的是诗歌是文学,但是光知道这一点就足以让她觉得温暖了,就像路过一片麦田,明知道自己不会下去收割的,可是只要心里知道那是麦子也就觉得踏实了,知道来年不会挨饿了。她钝钝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和他鱼一样一张一合的嘴,像看着一部年代久远却熟悉万分的默片,就像是,她自己就是从这部电影里走出来的一个已经衰老的女主人公。她有些怅惘,有些感动,还有些不甘。毕竟有个能说话的人也不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