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6/7页)

“地宝以前是大队的民兵连长,各种不同的枪都背过,训练时的子弹也不少,以后交枪时,我是公社的武装部长,他请求留下些子弹,我问他为啥子?他说,当民兵连长是他这一生中最为骄傲,最让他有脸面的事,留几十发子弹作为民兵连长的纪念,也作为他曾经辉煌的见证,我就同意了。几十年了,他居然保留得那么好,如果当时有啥犯罪动机,哪里还等得到今天,死人都投过几次生了。这事不该为他定罪,如果说武装部也是一级组织,那我当时是代表组织同意的,不该叫私藏,请局长给以考虑,这是事实。”

“还有炸药和雷管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说后就走了,头都不回地走得很认真,很坚定。

老同志前脚一走,局长正准备下班,门口就嘈杂地拥进来一大堆人,值班室的人手忙脚乱地根本拉不住,直接往局长办公室去。局长迎上他们,找了一个稍宽的地方:“我就是局长,有话就说。”

贫下中农抢先站出来:“我们是桃花寨的,想问局长,地宝到底犯了什么了不得的法?”

“私藏危险品,数量大,的确了不得喔!”

“老部长刚才跟我们说,子弹的事他已给局长作了证实了,至于炸药的事,地宝肯定找得到证人的。农民有时需要点炸药炸石头什么的。这也叫犯法?”

“大家也不要急,要相信我们公安机关,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的,尽管说炸药已过期失效,但他的女儿又确实用去作案,这就复杂了,我们会充分考虑一些具体情节的,你们的要求,我们也会充分考虑的,请大家回去。”

“这事处理不好,哪怕到北京我们也不怕。”大家这样说。

“好,好,好。”

地宝根本不用回忆就说出了炸药的来源,公安局的同志按照他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以前修公路时的爆破员。爆破员尊重事实,审问员问一句他答一句,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他完完全全地承认他给地宝炸药的事。

“你为什么要给他呢?”

“他说他地里石头多,树疙瘩多,不炸不行,我就给了。”

“你不怕他做其他的吗?比如说破坏什么的?”

“他不会,这点我心里有数。”

那人走了以后,案子本应该清楚了,但在场的所有办案人员都说数量太大。

局长向县委丁书记处走去,他也把不准这案子的轻重了。

小地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丁书记介绍她父亲的情况:

“丁书记,我爸爸这几十年都是良民,从没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在我到县支行工作之前,为了三江源、响水河电站拨款的事,他还专门跟我说,让我做好事,为他赎点罪,对二先生来讲他的心里会好受一些。在乡里,他帮人们做的所有好事他都认为是在还情,在消除自己的罪孽。丁书记,我敢给你担保,要是我爸爸出去以后做了违法的事,你连我一起判刑都可以。”说后,擦起眼泪来。

“小地呀,这不是你说的那回事,你别着急,你要相信县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地依法对待你爸爸的案子的。”

这时,门口传来“报告”声,丁书记随口还以“请进”。

公安局长进来以后,站在会客厅里,等待书记召见。小地起身告辞,用十分信任和充满期待的目光望着丁书记,丁书记看着这位不久前还十分要强的美女行长,十分淡定地说:“你去吧,要相信县委。”

公安局长在丁书记的示意下与他对坐着,莫大的办公桌上几乎没有任何空余,不同的文件摆得满满的。

“把地宝的案子说说吧。”

“好吧。”

“子弹和雷管炸药的情况都核实清楚了。问题的关键,案件的难点在于宝姝用他要的炸药作了案,尽管作案未遂,但案件的性质恶劣,又系书记、县长亲批的大案要案。作案的动机在宝姝,但作案的工具是家里的。另外,不管这些危险品做何用,但数量巨大,法律上没有其它的司法解释,不管用途、来源,只管隐藏,这就使得案子的性质不能更改,还有一个情节是宝姝这疯女子将家里的这些东西偷出去以后,他们不报案,导致了疯子可以作案。”

“听说,寨里和乡里的同志都找过你们为地保求情?”

“是。寨里的老百姓昨天下午到局里专门为地宝证实,并为他担保,还有一位老武装部长也证实说子弹确实是他同意的,而且是组织行为。从几十年的情况看,的确是只作为留念,但这解决不了问题。乡里的多吉书记甚至还有很多领导都为他说情,保证他不是无法的刁民。”

“就这些吗?”

局长先是点点头,突然又补充道:“还有一位妇女,据说是金生总经理的妈妈也到局里反映过问题,而且说地宝一直都在找机会报复二先生,如果放了地宝,以后桃花寨肯定会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