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存档-1 警察蒋不凡(第2/9页)

“就干这个?”

“把绳子两头系俩疙瘩,也给人开车。”

“因为他面,所以先抓他?”

“和同伙比,他算胆小的,但是和咱们比,他算胆大的,所有杀人犯都比咱们胆大。其实也不是因为这个,主要是因为我们现在只能找到他。”

“他不是嫌疑犯吗?得等法院判了才知道是不是他。”

“放屁,我蒋不凡就没抓过嫌疑犯。”

据说蒋不凡没开过枪,据说他抓过的人累计判了五百年,如果无期徒刑算十五年的话。据说他极爱他的老婆,却一直没要孩子。最后一个据说应该是真的,因为是据他自己说,他说老婆跟着他,是老婆自己选的,孩子没得选,生下来就得跟着他,所以他选择不生。我问他是怕仇家来寻吗?他说,也说不好,主要是作为警察看过太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心里和常人不同,怕教不出正常的孩子。我说,你就没想过不当警察啦?他盯了我半天,说,我退伍就进了警察局,要不就得当工人,你知道当工人是什么感觉吗?我说,我知道,我父母就是工人。他说,那我就不多说了,我还是当警察吧。蒋夫人是个普通人,见过几次,在民政局工作,给人发结婚证,当然还有离婚证。不怎么会讲话,但是自有一种威严,不知道这种威严是来自于蒋不凡的溺爱还是手里掌握着无数桩婚姻的离合。没见过蒋不凡尊敬什么人,他可以轻易指出任何一个人的毛病,唯独提起老婆,必称之为我夫人,既文气又别扭,所以蒋夫人便有了蒋夫人这个绰号。蒋夫人除了给人颁发爱情和爱情破裂的证明,就是四处买房子,然后仔细装修,卖给陌生人,然后再买,再装修,再卖给陌生人。多少年乐此不疲,好像把房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成人之后要过继出去,自己再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蒋不凡和我说的话越来越多,我不抗拒,也不奉迎,有一说一地回应,那时我已确定他是一个像他自己所说的好警察,甚至他对自己的评价还有自谦的成分,可以说他是一个天生的警察,虽然他很少穿警服。按道理说,一个天生的警察应该具备一张毫无个性的脸,那种五官如同经过缜密的筛选,从最平庸的眉眼里找到五个组装而成的脸。可蒋不凡不然,他长了一双鹰一样的眼睛,看人就好像看着一块鲜肉一样,即使年近五十,眼睛里没有一点污浊,还是清烁发亮,和他散漫的个性颇不协调。身高一米七左右,有着军人的硬腰板和极快的步行速度,夏天穿深色的polo衫,春秋穿深色的皮夹克,冬天穿深色的羽绒服,下半身永远是黑色的西装裤和黑皮鞋。他喜欢吃面,抻面,每次都抡着胳膊吃得呼呼作响,满头大汗,好像抻面就应该是这个吃法,抻着吃。他经常把烟蒂随手丢在办公室里,走在五星级酒店的大堂也随地吐痰。而对于脚下的这座城市,他了如指掌,每一条小街他都可以张口说出名字,然后告诉你这条街上有什么样的人物在游荡,过去的和现在的。我经常怀疑也许他当警察之前做过出租车司机,知晓城里所有的单行道。可他说,这些在他看来常识性的东西,是他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骑着自行车一点一点趟出来的。他的时间观念差的惊人,每次出现场他都姗姗来迟,不过他还是不停地破案,这让很多同事无法理解。

一次他问我,说说,勘察现场最重要的是什么?我说,细心。他说:废话,勘察现场最重要的是破坏现场。他破坏的现场不计其数,在凶杀案的房间里四处乱走,还把地上的凶器随手捡起来查看,然后再随手一丢。斧子,一次他说,然后拿起扔在尸体身上的斧子递给我,说,说说。我接过来,差点掉在脚面上,我说:凶手是个壮汉,至少臂力过人。他说,把那些傻逼侦探小说忘了吧。这人心里有恨。

2008年盛夏,北京奥运会前夕,也是我跟他一年之后,城市边缘的一栋联体别墅里,发生了一起灭门案。受害人一家三口,两个大人,一个上小学一年级的男孩儿,在家中被割喉,死相很惨,家中藏的现金一分没留,连零钱都拿走了。那时候已经很少人愿意在家中放大量现金,除了像受害人那种,搞轻工业产品批发的生意人。他用受害者家中的筷子挑开喉咙看,然后把筷子留在伤口里,站起来说,一刀,可以可以。我在旁边皱眉,他说,怎么着?恶心?我说,不是,我觉得你有点不尊重受害人。他说:最尊重受害人的方式是把案子破了,你给我破破看看,你尊重。我说,两码事,你这是偷换概念,老把两件事混成一件事说。他说:能混成一码事,就是一码事。说说你的想法。我说,凶手是个老手,而且缺钱,或者说,好几年不干了,不知道为什么又干了。他说:凑合,不过还是棒槌。我让你看这几年的卷宗你看了没?我说,都看了。他说,是,都白看了。2002年大年三十儿凌晨五点二十左右,一个卖鞭炮的离异男人和十三岁的女儿在家里被割喉,现金全没了,那案子一直没破,一是手法确实高明,二是为了节日气氛,局里没敢大动干戈,结果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机,三是那案子没让我负责,一个傻逼破了四个月,没破了,调走了,案子就扔那了。无头案很多,都是负责人没头脑,懂吗?我说,懂了,一个人干的?他说,杀人的方式有很多,割喉的我干了这么多年警察见到的很少。凶手一定是非常有自信才敢这么干,因为出血量太大,很容易弄自己身上,如果一刀没割好,受害人的惨叫可是惊天动地。两个案子死者都是一个以上,说明他杀第一个的时候,根本就没出什么动静,这活儿你能干了吗?我说,干不了。他说,你不但要尊重受害人,还得尊重凶手,他干的事儿我们都干不了,所以我们才得抓他们。这案子就是例子,他的自信心完全是上次那起案子给的,结果多死了一家子人。不过这次他跑不了了。我说,难说吧。他说,两次都是入室,窗户上都有栅栏,门也没撬。我说,熟人。他说,第一次也这么觉得,这人很可能当晚就睡在受害人家里,排查了,没排出来,凶手没前科是肯定的啦。这次又是这手法,把两次受害人的朋友圈交叉排查一下,这人就浮出来了。应该也是做生意的,而且最近生意有点周转不灵,我估计这人除了手黑,还有很强的嫉妒心,两次抢的人都是蒸蒸日上的同行,自己生意受挫,就杀干得红火的同行抢钱,就好像你没当好警察,就给我一枪,一个意思。我说,别老拿我打比方行吗,你算我半个师傅。他说,少套近乎,我从来就不是你师傅,差辈儿,咱俩就算半个朋友。我说,那半个呢?他想了想:那半个是陌生人,别废话了,回去排吧,排出来这案子就算你破的。我说,不行,这案子是你的。他说,我还有别的案子,顾不了这个,这案子你负责,抓人的时候多带点人,你在后面跟着,因为你没亲手抓过人,不会弄。这人做事相当缜密,理智得很,家里可能还藏着别的家伙,而且手上的人命太多,已经生死不惧。所以,你给我小心点。我忽然问,你以前带过别的警察吗?他说,没有,你是第一个。麻烦。我说,知道了。他说,知道个什么?我都烦死你了,一年多了还像个靶子一样,不过我是再也升不上去了,可老王还得用我,你升上去之后,我还得找你给我报销呢,就为这个,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