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默塞特·毛姆来访(第3/10页)
我心乱如麻,觉得我们全都生活在虚假的安全感中,觉得无所事事,憎恨学业,同时知道外面正天翻地覆。我崇拜独立运动的大人物。我责备自己无所作为,责备自己屈从于别人为我安排好的生活。一九三一或一九三二年的某个时候,听说圣雄号召大学生罢课,我决定响应。我做得更出格。我在前院生起一小堆火,把《卡斯特桥市长》、雪莱和济慈的作品及教授的笔记全扔进去,然后回家等着暴风雨落到我头上。
可风平浪静。好像没人对我父亲提起这事。没听说教务长发话。也许那堆火不够大。书很难烧,除非你先燃起一堆大火。也许大学前院太混乱太嘈杂,那儿的大街太喧闹,我在一个小角落里干的勾当根本算不得新鲜。
我更觉得自己没用。印度的其他地方出了伟人。如果能跟随他们,甚至只是看他们一眼,我会感到多么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只要能接触到他们的伟大。而在这里,在王宫脚下,有的只是唯唯诺诺的生活。我夜复一夜思索着自己究竟该怎么做。我知道,圣雄也曾经历过这样的危机,就在一两年前,在他的隐修处。在宁静中,在一成不变的生活中,在众人的崇敬中,他痛苦地思索着该如何点燃这个国家。最后,他出人意料地想到组织不可思议的盐路长征,从自己的隐修处一直走到海边,去采盐。
就这么安安稳稳地待在家里,待在穿制服的侍臣父亲的房子里,仍旧(为了息事宁人)假装去上课,但忍受着我前面所说的那些煎熬,最终我有了一个好主意。我无比肯定那浮上我心头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一定要施行。那个决定就是我要牺牲自己。不是空洞的牺牲,瞬时的行动——跳桥、撞火车是无论哪个傻瓜都能做的——而是更为长久的牺牲,是圣雄会赞同的那种。他指出了种姓制度的诸种罪恶。没人说他错了,但很少有人为此做些什么。
我的决定再简单不过。我要背弃我们的祖先——祖父说的那些受外族压迫、挨饿受穷的愚蠢祭司,背弃父亲要我在邦主手下做大官的愚蠢愿望,背弃大学校长要我娶他女儿的愚蠢愿望。我决定背弃所有那些死路,把它们踩在脚底,我要做的是我能力所及的唯一高尚的事情——找一个身份最卑微的女人,娶她为妻。
事实上我已经有目标了。是大学里的一个女生。我不认识她。我没跟她说过话。我只是注意过她。她瘦小粗糙,看上去像是从某个部落来的,皮肤特别黑,使那两颗大门牙显得尤其白。她衣服的颜色有时很鲜亮,有时则很晦暗,仿佛是同肤色融合了。她多半属于低等种姓。邦主给所谓“低等阶层”提供一定数量的奖学金。人人都知道邦主虔诚,奖学金就是他的宗教善行之一。事实上,那就是我在课堂上看见她捧着书本时的第一个念头。许多人在看她。她谁也不看。这之后我常常见到她。她握笔的姿势奇怪、坚决而幼稚,她抄写教授的笔记,关于雪莱和W,当然还有勃朗宁、阿诺德,以及通篇都是独白的《哈姆莱特》的价值。
这最后一个词让我们非常头疼。教授念这个词时会有三四种发音,全看他当时的心情;当他考我们对笔记的理解时,我们不得不念出这个词,那情形,你真可以说是一个人一种发音。对我们许多人来说,文学就是这样一种困窘。由于某种原因,我以为那个女孩既然能拿到奖学金,就应该比我们大多数人都懂得多。可是有一天,教授向她提问——通常他难得注意她——我却发现她一窍不通。她几乎说不出《哈姆莱特》的情节。她只记得那些句子。她以为故事发生在印度。教授自然嘲笑了她,班上的人哈哈大笑,就好像他们知道的比她多很多似的。
之后我更注意那女孩了。她让我着迷,又让我厌恶。她的出身恐怕极其卑微。想到她的家庭、她的族人以及他们的职业,就让人受不了。那样的人去寺庙,不会被允许进入供奉神像的圣殿。主持仪式的祭司决不会碰他们一下。他会把圣灰扔给他们,就像扔吃的给狗一样。每当我细想那女孩的事,这一类的念头就会把我包围。那女孩能感受到别人的注视,但她从来不回看他们。她在努力坚持。只要一点点力气就能把她碾碎。我对她越来越着迷,竟生出一丝同情,希望能看看她眼里的世界。
就是这个女孩,我认为我应该去跟她告白,并且和她共度一生,完成我的牺牲。
学生们经常会去一家茶室或者说是餐厅。我们叫它宾馆。在大路旁边一条胡同里。很便宜。你跟服务生要香烟,他就会在桌上放一个打开的纸包,里面有五支烟,你抽几支就付几支的钱。就是在那里,有一天我看见那个拿奖学金的女孩独自坐在一张有环形花纹的小桌旁,穿着一身晦暗的衣服,头顶的天花板上垂着吊扇。我走过去,在她的桌子旁边坐下。她应该高兴才是,可她似乎吓坏了。然后我意识到尽管我大概知道她是谁,她却多半没看过我一眼。我在班上并不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