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6/10页)

他实在是低估了对手,宁伟出枪速度更快,他从皮带上拔出手枪的同时枪就响了……李东平眉心中弹,仰面栽倒。

宁伟吹了吹枪口,将手枪插回皮带,他俯下身子看看李东平的尸体,似乎很婉惜地摇摇头,然后转身走了。

李东平的死在公安局的干警们之间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象这种公然枪杀警察的事以前很少发生,以往虽然也有警察牺牲在和犯罪分子的枪战中,但那毕竟是另外一种性质,这相当于牺牲在两军交火的战场上,可这次宁伟却干得实在太恶劣了,他简直丝毫不讲游戏规则,出手就敢杀警察,完全不考虑后果。在警方看来,宁伟是明目张胆地向警方提出挑战,他似乎在用行动告诉警方,谁挡他的路谁就得死,哪怕是警察也不例外,这也太猖狂了,他以为自己是谁?宁伟的行动激怒了所有的警察,这已经不仅仅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问题了,而是发展到执法者和做案者私人之间的仇恨了。

公安局为李东平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几乎所有的干警都参加了悼念仪式,会场中央挂着李东平的遗像,李东平身穿警服的遗体躺在鲜花丛中,警察们神情肃穆地排成长队,围绕着李东平的遗体走过,逐个和烈士的亲属握手,哀乐声在灵堂中回响着……

张海洋在告别室门外象困兽一样来回走动着,他两眼血红,不停地抽着烟,地上已扔满烟蒂。

钟跃民得到消息匆匆赶来,张海洋扔掉烟蒂迎上去低声咆哮起来:“跃民,他杀死了李东平,这个混蛋,我要亲手杀了他,我要给李东平报仇……”

钟跃民拍着张海洋的背安慰着:“海洋,你镇静些,别太激动,你看,我不是一听说这件事就来了吗?”

张海洋仍然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跃民,我……我真他妈的后悔啊,我当年为什么要教宁伟?让他学会了这身杀人功夫,到头来,我手下的弟兄却倒在宁伟的枪口下,跃民,是我作的孽呵……我对不起李东平呵,他是个独子呵,他的父母今后怎么办……”

钟跃民扬起脸,仰望天空:“海洋,说实话,我早知道他该死,可我心里……真的很矛盾,我一闭上眼睛就看见当年在雷场上一起趟雷的那些战友,都是出生入死的弟兄啊,能活到今天的人都不容易啊……”

“可是跃民,这不是咱们个人的恩怨,宁伟现在已经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让他多活一天,就不知又有谁会死在他枪口下,跃民,你要帮帮我呀。”

钟跃民咬牙下了决心:“我想好了,海洋,我和你站在一起,咱们想办法抓住这个混蛋。”

张海洋握住钟跃民的手:“谢谢你,谢谢你,我替李东平的父母谢谢你……”

钟跃民经过仔细考虑,决定推迟去罗布泊探险的计划,原因很简单,他突然发现自己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太多了,自从上次在街上遇见曹刚以后,他和当年一起插队的那些老知青接上了关系,经曹刚联络,大家在泰岳餐厅聚了一次,连郑桐和蒋碧云都来了,当年在陕北石川村插队的十个知青都凑齐了。老知青们返城以后彼此之间都很少来往,因为生活的担子都很重,多年来都是各忙各的,这次大家见了面,都发现这些当年的伙伴已经和自己记忆中的模样相去甚远,因为每个人对当年知青伙伴们的记忆都是年轻时的相貌,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再见面已经是中年人了。

高的年龄和这些老知青相差了十来岁,根本不属于一代人,她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类人,她很有兴趣的观察着这些老知青。看上去,这些人都比实际年龄老,下岗的钱志民和张广志,蹬三轮儿的赵大勇,送牛奶的郭洁,提前退休的纺织女工李萍,都是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劳动者,单从相貌上看,就能发现贫困生活留下的痕迹。常年蹬三轮儿的赵大勇已经成了驼背,脊椎弯得象个虾米,送牛奶的郭洁皮肤是古铜色的,头发已经花白,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在露天风吹日晒的结果。钱志民下岗后在胡同口开了个修鞋摊儿,他的两只手青筋毕露,粗糙不堪,黑乎乎的就象两截儿老树根,这大概是皮鞋油和化学胶水合力的结果,连他身上都散发出一股皮革味儿。李萍还不到五十岁,已经苍老得象六十多岁的人,她的退休金还不足四百元。

同样也是下岗工人的张广志在街上修自行车,据说经他修完的自行车没有不返工的,还有人反映他经常在附近的慢车道上撒图钉,以此来增加自己的业务量,由于信誉太差,找他修车的人寥寥可数。人太穷或太富都容易染上坏毛病,张广志的坏毛病是酗酒,其实说他酗酒有点儿冤枉,他喝的并不多,少则二两,多则四两,问题是,他不管喝几两,逢喝必醉,醉了就打老婆出气,老北京人管这类人叫“酒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