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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我在单位吃过午饭后出来散步消食。经过A→D街边的一个盒饭摊,几张简易的木桌散落在摊位两边,吃盒饭的大都是农民工,头上的安全帽也没脱,一个肉圆子或一个卤鸡腿,再加上一瓶啤酒,说笑声伴随其间,完全不是我索然无味的吃相,真是太羡慕他们了。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蹲在不远处的地上,头发遮住了脸,只见方便筷朝散落的头发里送,这个画面很吓人。就是他。我想,如果这盒饭是他买的,他是有权利坐在桌子上吃的,即使他蓬头垢面,摊主也不能阻止他。如果是吃人家剩下的,他想上桌,摊主也不会让的。

他多像一截屎,黑乎乎的,在人们的脚边,都怕踩到它。我很生气,没算错的话,这应该是我给他钱的第五天,也即早上的五百已在他手里,买个盒饭吃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小荤加俩素菜六块钱,加个肉圆子或卤鸡腿八块,即使两个大荤全加上也不过才十块钱。

我上前,把他手上的泡沫饭盒扔出去好远,质问他,钱呢,你的钱呢?虽然动静不大,还是引起了食客们的注意,他们纷纷抬头朝这边望。他有些措手不及,很惊讶地看着我,只是说不出话。我拉着他朝桌子这边凑,他却抗拒着朝后缩,因为力量均衡,一时间我们一动不动。这时几个已吃完饭的农民工,抹抹嘴,点上烟,看着我们。其中一个好事者问我,是不是偷了你的钱?

我没搭理那人。突然他挣脱了我,拔腿朝远处跑去,跑时还不忘把丢在一边的随身行李卷带上,跟个上战场的战士一样,动作娴熟而准确。他们起身要追,被我拦住了。因为跑得太急,从他身上掉下来一包东西。

是个塑料袋,里面有钱,还有一张报纸。已经围上来的人,对钱很感兴趣,纷纷说,这么多钱,还真是偷的,要不要追他回来。我依然不理他们,只是把报纸展开。有一版内容吸引了我,报道的是一个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集团把触角伸到了乞丐流浪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