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懵懂之梦

是因为阿秋,丁一才有了这个梦吗?还是因为那天的事,触动了我由来已久的某种牵念?不知道。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日后那丁常以“梦是你的事呀”来敷衍塞责,意思是:这梦与他、与阿秋、与那天的事全不相干。好吧好吧,反正是证据难寻。但这个梦我却记得清楚,总之是某年某月某夜于那丁酣睡之时,忽一位无名女子翩然而至,与我共舞——

四周寂暗,若虚若无,唯一袭素白的衣裙飘飘展展。

“你是谁呀?”

夜色深沉,但在那素白衣裙的映照下,我却看她似曾相识。

“以前,咱们见过?”

她惟含笑不语,舞步依然,分毫不乱。

我转而悄问丁一:喂,她到底谁呀?

那丁年幼,正睡得一无所觉。

我便与那女子舞而又舞,并有丝竹为伴。直至远处亮起曙光,近处展开了田野、村庄,阡陌纵横……那舞似具魔力,我虽对这女子心存疑惧,脚下却不由得随她进退,欲罢不能……就像我在史铁生时读到的一句诗:除非得到炼火的匡救,因为像一个舞蹈家/你必然要随着节拍向那儿跳去。(艾略特《四个四重奏》)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她的笑靥似含忧愁,或藏哀怨。很久很久她没有一句话,从始至终就这么跳着,轻得像风,像夜的宁静……但随着曙光的扩大,她优雅的面容开始模糊,窈窕的身形仿佛融化,素白的衣裙渐与白昼汇为一处……

“喂,你怎么了?你这是怎么啦!”

我惊叫着想要抓牢她,贴近她,抱紧她,然而双手一空,那女子已隐身不见。

我四处寻找,张望,在街道上在城市里,在千山万壑般的楼群中喊:“喂喂!你在哪儿?你在哪儿呀——!”

丁一猛醒,懵然呆坐。

喂,那女子你可认识?

年幼的丁一呆头呆脑地似乎想了一会。

那女子,你可曾见过?丁一睡眼惺忪地“嗯”了一声,随即却又摇头。

我怎么看她倒好眼熟?我顾自回想。

我顾自回想时那丁已在母亲的催促下穿衣,排泄,洗漱,而后又吃又喝去了。

这是我来丁一的头一场梦。这梦早于阿秋或是晚于阿秋全无紧要,但从此以后,这不明由来的女子便频来入梦,骚扰丁一。

天生情种

其实,芸芸人形之器,我所以选中丁一,重要的一条是看他天生情种。

丁一情种,这已在《白雪公主》的演出中得过证明,现又经其懵懂之梦再次确认。但是但是,何故一定要择情种而居呢?听我说,此地有句俗话,“是真才子自风流”,因故可料,情种断不会是傻瓜。但傻瓜又有何妨?傻瓜岂不更是逍遥乐在?唉,“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呀,傻瓜不由得让我想起误入猿身鱼体以及托魂犬马的往事。那类无思无欲的生命真正是过客,实在是瞎活,没点盼头,就像永远编织着一条没头没尾没有色彩的绳子。丁一一带嘛,固然也是永远地编织着一条道路,但这道路却非其他肉身、动器可比;比如猿鱼犬马那类畜生,半辈子摇头晃脑,半辈子走来走去,终不过首尾相接的一具圈套!人的道路就不一样。人的道路千变万化多姿多彩,蕴含无限可能,孕育无穷盼念,就算痛苦也比着畜类多吧,但有惊讶、赞叹、欣赏和感动作为酬报,我看值得。所以我看中丁一,看好这情种;人的路途何故多姿多彩?你想吧,说到底是一个“情”字。

还有一点:我喜欢此丁的诚实。断非傻瓜的,不等于就狡诈。你看这丁,鲁莽,憨直,甚至有些愚蛮,这样的人多半诚实。诚实,倒不是说我们就没有隐私,就没有必要的伎俩,就可一切公开,不不不,而是说我与丁一互不欺瞒。你说是吗,哥们儿?/当然当然。/我看你不光老实,而且明白。/你以为傻瓜都老实?是呀是呀,越是傻瓜才越要卖机灵。傻瓜之傻,殊因其总是蒙骗着自己。

新陈代谢

我与丁一在一起,这话暗示了:我们的分歧,或者说冲突,在所难免。能不能互相妥协一下呢?当然能,有时候能,有时候妥协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看有困难。为什么?因为作为永远的行魂,我一向以某种祈盼为鼓舞,而落生为性命的丁一,压根儿是欲望的点燃。

就说抽烟吧,这事我向来反对,可他不听,抽起烟来哼着小曲儿飘飘然你瞧吧那叫惬意!我说哥们儿,肺!肺反正是你的,心脏也是你的,从头到脚可全是你的你掂量着得了。你猜他怎么说?他说那你可还操的什么心呢?我心想得得得,丁一哎丁一,那你就抽!抽死你吧于我何损?就像此地的一首咏叹调所唱:“你前晌死了,后晌我兰花花走!”你丁一死了我还是我,我有的是地方去,永远的行魂何苦跟你这短暂的生命一般见识!所以我敢说抽烟这事没我的责任。为什么梦里他从来不抽?梦是我的领地,我不抽,他抽个屌!醒了他抽,我劝归我劝,他不听那我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