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眼见为实

一个星期等于7天。

7天等于148个小时。

减去每天的睡眠时间,还有多少小时?

我成为侦听员是接受了8个月的培训,要算课时大概在两千节之上,而且大多数侦听员都是这么成长起来的。有一个姓林的北方人,是女的,开始在我们总机班当接线员,然而一个月下来她居然把701那么多人的声音都认清并牢记了。有这个本事当然应该去当侦听员。于是在我们毕业前3个月,她成了我们队上的插班生。当时教官们都不相信她能随我们如期毕业,但毕业时她各科的成绩都在大部分人之上,尤其是抄收福尔斯电码的速度(这绝对是我们的主课),遥遥领先于全队所有人,达到每分钟抄收224个电码的高速,几乎是当时我们全队平均成绩的双倍。一年后,在全国邮电系统举行的福尔斯电码抄收比赛中,她以261码/分钟的优异成绩勇夺桂冠,一度被系统内部人誉为“天兵神将”。

我说这些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一个礼拜是训练不出一个侦听员的,即使阿炳的本事在人家“林神将”的10倍之上,这个时间也是远远不够的。但我是不可能增加时间的,谁也不可能。所以,我想,惟一的可能就是“偷工减料”,不指望把阿炳训练成真正合格的侦听员,而只是用这短短的时间尽量灌给他一些必不可少的东西,比如福尔斯电码,他起码要听得懂;另外,对我们已经找到的敌台,他应该反复地听录音,听出它们的特征和差异。前者是常识,后者是感觉,两者兼而有之,他上机才不至于莫名其妙。只能这样。但就这样,7天时间也只够点到为止。

一天。

两天。

三天。这天下午,我来到我们局长办公室,向他汇报阿炳练兵情况。我说,阿炳现在练兵达到的水平在某些方面已经不在“林神将”之下。局长要我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眼见为实。”我说,“局长,你不妨请院长一同去看看。”

局长当即抓起电话向院长汇报情况。院长听了,也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话,要局长重新说一遍,局长便把我刚刚说过的请他去看看的话照搬了一遍,说:

“院长,眼见为实,你要有时间不妨亲自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