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4页)

有些紧张。感觉到什么反常。他说他要出去买份晚报。我说我昨天熬夜翻译一篇文章,说不定他回来的时候我泡在浴盆里睡着了。他哈哈笑,说:那我叫宋峻来领人。

别忘了,我在这个男人而前随时可以变回去,变成六岁。

等我洗了澡,边梳理头发边看电视的时候,贺叔叔回来了,手里拿一盒生煎小包。他说我曾经最没出息的样儿就是在那一分钟火车站啃鸡腿。那么好看的农夫式的笑脸再次出现了!

我感到长久长久以来,我就是为这笑所照耀,为这束目光的沐俗所活着的。王深白那座巨型雕塑被矗在博物馆门口,是一九七四年。我从各个角度看它,多么平庸拙劣的产物,却放射着理想。你喜不喜欢它有什么要紧?你的不喜欢早就被否决了。

我脱口而出说道:贺叔叔,我不能和宋峻生活下去。

是长不了的。

他明白我其实在说什么。我穿着旅馆的白毛巾浴衣,他在昨天穿过。他天天穿的。他说别胡闹,婚姻都是要凑合的。像你爸爸这样不肯凑合的,只能更遭罪。

我说你呢?

他惨笑一下,重重地看着我。我说你要我凑合呀贺叔叔?我的手捻弄着浴衣的腰带梢儿。真想看看那村姑一丝不挂的肉体。

他又说别胡闹啦,婚姻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说,当时你怎么不告诉我——那天晚上我送你,在环城路旁的树林里。他明白我提醒他什么:别又错过了。

他一直看着我。捻弄腰带的手,导火索在这手里紧紧松松。他当然明白我是没办法的。我爱他。并且,到了能够表述、给予它的时候。

爱不爱他不取决于我个人的好恶,情趣。取决于时代和理想。没有这理想,或许他连英俊都没有。理想给了我们成见、审美。他眉宇间的正气,嘴唇的刚毅,前额的胜利和征服感,愈老,这些美的特征愈显著。他是九亿中国农民优越长处的集合。然后经过过滤、打磨、抛光和精炼。

我怎么可能不爱他?三十一年前他进入这个城市时骑着枣红马,浩荡的部队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载着他。一色的粗布军衣,一色的破旧与不合体,却令这城市耳目一新。夹道欢迎的人群,四分之一是女学生们。她们看着枣红马上的年轻长官,看着他那铜像般的深色的光泽皮肤,那胜利者的眼睛。她们心目中自古袭承的公子哥儿式的男性美瞬间被纠正、更替了。再不是张生、梁山伯和贾宝玉,而是这个枣红马的骑手。这个肤色黝黑。骨节粗大,眉眼鲜明如民间剪纸的男子汉。“男子汉”的图解就是他。他们着魔地看着他,有点怕。当他们发现他不仅是个指挥官而且是个著名小说家,他们更是爱慕得不可收拾。或许他无俊美可言,但她们认定这就是理想的俊美。

包括他一口侉音,草鞋布衣。那时我尚未出生,我却是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爱这偶像,带一点儿敬而远之。我对他的爱生发得那样早,早于我的出生。

因此我坐在三尺之外,所有的表白都浮上来;拿走我吧,因为我生来就是等你来拿的。

我正视他,咬出这些字眼:我爱你,很早很早了吧——我知道你想对我怎样。

他一语不发,伸过手来拉我的手。他把我拉到他身边,说,不许胡闹,听见吗?

我把两个胳膊时架在膝头。浴袍心形的领口在少妇胸前垂荡出相当的空隙,他若想看进去,他能够。我不知他是否乘了这机会。我的嘴唇还在嗫嚅,讲从小的我、少年的我,成年的我,都怎祥恋他。

他仍说婚姻是没有办法的事。他说:你肯定知道找和我老婆是靠分居维系婚姻的。你该懂事了,不能胡思乱想。宋峻不错嘛,大不了多回父母家过过。他的手绕过我的脖子,在我另一侧肩上轻轻拍哄。他说,你知道贺叔叔只能做你的贺叔叔。

我说:那个乡下女孩呢?

他哑了一会,说:你都知道了——我不是泥做的,不是木刻的。

我落起泪来。现在我回想,不知那泪是什么意思。我呛着满嗓子的泪间:就不能爱我?

他一直拍哄他心目中的女孩儿。见仍是止不住泪,便移到她对面,在她膝前跪下来。第一次,他和她相互恋想的二十多年中,他第一次叫女孩儿乖乖。或许我听错了;仅仅是希望他那样叫,一声比一声乡土气:乖乖、乖乖。

竭力地不碰我。竭力避免再犯火车卧厢那夜的过失。

那过失。我从十一岁就知道这样一个无懈可击的人也会犯过失。从此以后我对这个可能犯过失的英雄着迷更甚。似乎在引诱他,以那份带崇拜的爱,以带谋图的天真无邪。

他感动。听我讲一个小丫头爱一个成年男人的无道理的故事。他看着这讲故事的嘴唇。动作着的嘴唇:那些字句从这儿吐露时那器官的快感和满足,如同一道美味被这器官咀嚼时的快感与满足一样。律师们和医生们,在那些禁忌的词句,那些私处和羞处的名词从此器官经过,发射出去,理所当然地享用他们的特权把那些秽词当最寻常词汇吐露于公众,那器官所经历的快感与满足,与此刻我所感受的相仿。不光是咀嚼美味,不光是吻,能够给予这器官满足。它必须发射某些字眼。它不仅仅是口齿、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