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好大玉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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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入口处有一块棕色的桐油牌子,上面写了“舜风农场”几个字。我站在这儿端量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新巧。改得好,巧借同音,不露斧痕,而且更加敦厚了。只有站在这儿才会明白它存在的理由:处于东部丘岭与平原的接合部稍北一点,正是界河进入平原地区的最初一段,河道在这里变得开阔起来;它的东岸不到五公里处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河潮土,这是最适宜耕作的土壤……我感到奇怪的是,在东部已经极少未受分割和侵占的地方,能够找到这样一大片并如愿以偿地经营起来,这该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当然,我知道这不是帆帆的力量,也不是一般人的力量所能奏效。岳贞黎为了自己的干女儿可以将最后的一点力气使出去,想一想倒也令人感动。

初秋天气,东北风不紧不慢地吹着,好像在向我诉说另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我承认千里跋涉而来,有一多半就是被这些故事所吸引。我的怜悯心有时候未能抵御一颗好奇心,它即便到了中年也还是这么强盛。一片威势正旺的玉米地,一眼望不到边,大刀似的叶片和吐出的红缨让人眼热。这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田园啊,这就是凯平梦中的那片大农场啊,只是它没有出现在西部高原,而是在东部,在帆帆的老家……我心里一阵发酸。

从灰色的大门入口望过去是一条白沙铺就的道路,打眼一看很像一般的乡间泥路,但仔细些看就知道是经过了严格修筑——硬实的路基极有可能是石子做成的,再上面才是一层黏土,是白沙。这种白沙会勾起沿海一带出生的人的一段回忆,让其心头发热,好像踏在这条路上,就等于一脚踏上了故乡。此刻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会找到一个故乡的女儿吗?当然,许多人会这样想啊想啊,想到那个淳朴的村姑。很可惜,她已经不是了。因为凯平的缘故,我一想到帆帆,想到与她仅有的几次见面,心里就有一种痛楚。这会儿令我吃惊的只是这片梦幻一样的大玉米地,它好像撩起了我心底的一丝嫉妒——谁能想到连一片不大的田园都无力保护的男人,在这片无边的农场跟前会有怎样的感慨?一个老朽的家伙轻轻动几下手指,就能帮她圈住这么大一片土地。这又一次让我明白帆帆为什么会那么畏惧——为了服从,她甚至抛弃了千载难逢的心爱——我相信她仍然深深地爱着凯平。多么可怕,这就是问题的症结,它像一个坚硬的疙瘩硌着我的心。

几排红砖瓦房差点没让玉米的海洋淹没。好在有几棵大树,它们是老槐,黑乌乌的树冠那么醒目,忠实地庇护着这儿的主人。狗叫起来了,接着人出来了,是个令人瞩目的小人儿——不到一公尺高,脖子细细的黑黑的,头颅特大。小人儿两只大眼睛雪亮亮的,手里抓紧一个大苹果跑过来,一边啃一边使劲盯住我。我注意到这个小家伙脸色发灰,衣衫偏大,好像营养不良似的,出奇地瘦削,嘴唇紫乌乌的。他看了我几眼,还没等我打招呼就反身往回跑了。停了三五分钟,一个头上包着碎花布巾的女人牵着大头娃娃的手出来了——我觉得眼熟,对方开口一喊,立刻让我认了出来!“啊,帆帆,帆帆!”

“真的是你?”她的手松开了大头娃娃,几步跨到了我的跟前,一手把头巾抹下来。一头乌发垂落,一个美丽少妇满脸阳光站在我的面前——她红润的嘴唇半张着,蹙起的眉头舒展开来,“喜鹊一直叫啊叫啊,你看看原来是这样!阿贝,小阿贝——快过来叫伯伯,你宁伯伯来了!”

“宁伯伯来了!来了!”那个大头娃娃只重复着母亲的话。原来这就是小阿贝,我还是第一次见他。他咕咕哝哝往前凑着,大眼盯住我,一丝友好都没有。这个孩子除了一双眼睛像母亲,其余都显得极陌生。他好像有明显的发育方面的毛病,脸上一点水灵气都没有。

帆帆把他抱起来,又走近了一点,眉头像刚才那样一蹙一展。这个动作让人觉得真美——我发现帆帆因为长时间田野生活的缘故,整个人已经完全有别于我在那个大院所看到的人了,脸庞、手和一截露在外面的胳膊都是微黑发红的颜色,形体也更加紧实。这是一个更加健康的帆帆。城里的她白生生的,结婚以后则变得更加白胖……小阿贝哼一声挣下来,自己到一边玩去了。她独自站在我面前,好像让人第一次发现长得这么高——她的两条腿可真长啊,这长长的两腿如果在田野上跑起来,头发让风一吹,会像一匹火红的小马——她真的是火红的,因为她身上总是驮了朝霞和晚霞。

“啊,真让我开眼……多大的一片农场!这就是他的理想啊,让你给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