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家(第3/4页)

“是的,他不属于那个流氓集团。可是他的思想深处与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的卵翼下什么人都有,他甚至纵容包庇一些淫棍、异己分子!他竟然敢于盗用我的名义去执法机关,去为不法分子活动……”

庄明已经气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只手用力扶住自己的腰。

我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我想为庄周辩白什么,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知道这不可能说得清楚。我一声不吭,等待面前的老人火气消下去。

“他走得真不是个时候啊,”庄明闭了闭眼睛站起,口气缓和多了,“孩子刚刚三岁多一点,还有爱人、父亲、母亲;不要说更大的责任了,家庭的责任他都不愿尽……”

看着这个消瘦的、额角上那根青青脉管不停跳动的老人,我突然想起了他年轻时候的传奇——我不止一次听人说过他的故事——他也有过出走的历史啊!我想说:你们庄家就是这样啊,儿子恰恰是继承了父辈的禀性呢!

他从茶几上拾起了那个小小的眼镜戴上。

我想谈话该结束了。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的第一次长谈。这个人一直是腹富口俭,我们这次已经谈得太多了。

他最后说:“希望你们都好自为之,不要一时冲动就什么也不顾,遇到事情先冷静下来,想得多一些,啊!”

最后一个语气助词让我感动。它提醒我面前站着的是一位慈祥的长者。

“你们也许能知道他的消息,请到时候一定通知我们;如果能见到他就更好,要告诉他:我让他马上回来。”

我点点头。

他走出了屋子。

3

就在这段短短的时间里,我匆匆想了一下离去的老人。

他是长江以北有名的一个大家族的长子,当时只有十七岁,是个独生子。整个家族里他被寄予的希望最大。这个家族在大江南北的几个城市都有产业,而且上溯几代,每一代里都要出一两个做官的人。当时父亲要把他送到省城,几年后再送他出洋。这个家族完全有这个力量。十七岁的男子汉面临抉择,尽管在长辈人眼里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家里人给他打点行装,并忙着让他完婚,这也是家族的规矩。他们不但给他准备了无所不备的行头,而且还给他准备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这姑娘品貌双全,知书达理。家里人就等着完婚之后将其送上旅途了。可就在这个决定一生命运的前夜,他逃脱了。

那是个暴雨之夜,他像落汤鸡似的一直向着东北方跑去。这一跑再也没有停歇,一直跑到了华东,又跑到了半岛。就这样,他成了一个红色战士……

这个经历与我们所听到的很多故事都有点雷同,但真实情形就是如此。庄明成了革命队伍里最有文化的年轻人,后来参与创办了革命根据地的第一张报纸,又办书店,出版革命书籍。在一次大转移中他受了伤——那时候他还不到二十岁,就是这次负伤使他遇到了现在的爱人、当时的护士长爱旭。

爱旭只有十几岁,是个肩头瘦瘦的农村娃娃,差不多一下就爱上了儒雅的庄明。她从来没见过革命队伍里还有这样的小伙子:戴一副眼镜。她不能理解的是他从哪儿搞来了满肚子的学问,给她讲个不休。为了度过养伤治疗的日子,他随身带了很多书。爱旭当时只认得很少几个字,就听他读书。他出院时带走了这个农村姑娘的心。

他无论离医院多远,每个星期都要跑回来看她一次。他们使用当时通用的语言来表达炽热的爱情:让我们比同志的关系更进一步吧。不知谁首先说出了这句话,反正成了。最值得纪念的是战地婚礼。那时华东战场最有名的一次战役的序幕已经拉开。就是这一年,一个阴雨连绵的秋天,他们正式走到了一起。

这段浪漫故事是庄周以前断断续续讲出的。关于那个年代的很多故事都互相重复,却不容置疑。有时候会觉得奇怪:人哪,连选择故事的权利都没有。好像一切都先自规定了,每个人不过是一点一点走进早已设定的一个个故事里而已,它们大意不差,有些雷同……

门又一次推开。进来的是爱旭。我赶紧站起。

她也接近六十岁了,头发花白,但脸上却没有多少皱纹。我每一次见她都能想起自己的岳母。她像岳母一样,胖胖的,心慈面软,而且都有从医的经历;不过她在离休前比我的岳母体面,当时是市卫生局的副局长,之前还是市立医院的院长。说起来有些好笑,庄周说“爱旭”这个名字还是父亲取的。“原来我母亲的名字可有趣呢,不过我觉得比现在的名字要好一百倍。”庄周说他母亲做了护士长之后还叫原来的名字:“狗狗”——也许就为了找回自己的当年吧,后来庄明亲自给自己的孙儿取名,就叫“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