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夜晚(第6/7页)

我正在窗前看着,突然有一只湿漉漉的手按在了我的肩上。她只披了一条大浴巾站在我的身后,我一回头给吓了一跳。她浑身上下滴着水珠,一个刺目的裸体,肉滚滚的。她几乎没怎么耽搁就转身去取烟,又用什么东西在身上搽了搽。我只一瞥就发现了她的前胸那儿有一道短短的伤疤,极有可能是刀伤。她搓一下那个疤痕说:“不用看,这里十年前被戳了一刀。都是小意思。”她像佩戴了一枚军功章一样骄傲,见我背过身去,就故意转到我的对面。她小腹那儿的毛发竟然在灯光下变得金灿灿的,这真是奇怪到了极点。我不得不克服难言的羞涩和越来越强的屈辱感,仔细看了一眼。不错,是一种金色。她大笑:“这回算让你见见世面!这就叫‘深度化妆’。什么描描眉、染染脚指甲呀,那不过是小意思……”

不行,我得走了。我往门那儿跨了一步。

“走吗?走就走吧。记住,这里就好比你的家,你随时想来就来。”

5

这些天里,我常常不由自主地整理起屋角里的背囊,用刷子清除上面的落尘。梅子看在眼里,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又要出去吗?”

我没吭声。因为我还没有拿定主意呢。她直盯盯地看着我,后来扯走了我手里的背囊,一下把它扔到了屋角。我真想告诉她:我快四十岁了,这个年纪的人就是要四下里走走,要到外面去,他的这份自由谁也不能剥夺;他要抓住自己所剩无几的一点点机会……我特别想说的是,我在遇到你之前就已经历尽了艰辛,双脚满是血口——难道我连出差、到山里去一趟的权利都没有了吗?难道因为你是我的妻子,你就有权任意摆布我、胡乱扔我用了十几年的背囊吗?要知道那里面可装满了一个中年人的辛酸……

她出门以后,我用了好长时间来平静自己。我把那个背囊拾起,折叠好,重新放好。

这是一个周末,梅子的弟弟小鹿来了。这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伙子,眼下正在市体工队集训。他长得很高,是体工队里才有的那种长腿小帅哥。他的到来使小屋里的一切惆怅一扫而光。我从心里喜欢这个内弟,一直觉得他是这个城市所能生出的最好的一个小伙子了,高爽,清澈,多么纯洁。他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惆怅,永远像漾着一汪清水。他在这儿玩了一会儿才流露真实的意图:邀请我们一起回爸爸妈妈那儿。平时我不愿到梅子家去——那个宽敞的小院尽管有一棵迷人的大橡树,有精心培植的花草,可对我还是没有什么吸引力。可是现在,这会儿,我却无力拒绝。当我一口答应到他们那儿去时,小鹿跳了起来,梅子也立刻变得高兴了。

老远就望到那棵大橡树了。橡树之家啊,你本来应该是最好的去处……岳母长得胖胖的,皮肤白皙,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得多。我和梅子每次回去她都高兴得很,为我们张罗好吃的。岳父不苟言笑,十分沉稳,在我的印象中,任何时候他都在思索,都在工作。我这会儿在院子里稍一停留,然后径直走到了他的书桌前——他离休后搬弄了各种各样的书来看,一有时间就读,摆出一副继续办公的架势——这会儿他刚刚离开了书桌,桌上有一本摊开的大字印刷的书籍,中间正放着一支红笔。我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了上面用红笔划过的一句话: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岳父进来,我也就站得离书桌远一点。

我们的交谈总是十分简单。他说话时有许多的“唔”、“嗯”、“很好啊”。这使我无法畅所欲言。我甚至无法呼出“父亲”两个字。我心里明白,我自小被这两个字所伤。

梅子的弟弟正在院里玩,我就找个机会离开岳父,也加入到院子那一伙去。接下来的时间我差不多都和这个小伙子在一起。他和我比赛弹跳力。他每跳一下,都在能够触摸到的大橡树干上用粉笔划一道白线。我发觉他的弹跳力可以比我超出半米。这就是个体差异啊。

这个周末过得还算愉快。傍晚,梅子从外边捎回一件裘皮大衣。我们花不起这笔钱,这肯定是岳母给买的。一种金黄色的毛皮,黄得让人都有点儿害怕。我不能不想到那是从可爱的小动物身上剥制的……梅子多么高兴,她大概在想象冬天,想象那时走在雪地上会有多么快活。为了搭配这件衣服,她甚至顺路买了一双漂亮的高筒皮靴。

就在她喜气洋洋欣赏裘衣的这个夜晚,我终于提出:咱们一块儿回我的老家一次吧,到芦青河湾,特别是到那片大山里去转转——“你能和我一起吗?”

梅子的脸色冷了一下。她以前到过那儿,以前我们真的有过一次浪漫而难忘的山区之行。她大概想问:你在那里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为什么还要频频地、一再地跑向那片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