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黑夜漫游(第2/4页)

就在前两天,我又巴巴地去找这位朋友,求他给我点事做。朋友面有难色——他说,这个行当现在不好做。棒槌依旧很多,钱却没了。企业都亏损,没钱,个人不在软件上花钱。我听了这话就叹起气来。你也许不知道,这世界上最叫人不忍看的事不是西子捧心,而是王二失意——平日很疯狂的一个人,一下就蔫得不成样子。朋友不忍看,就说:好吧,我给你找活。你自己先操练一下,本领要过硬——现在不是三年前了。我现在就在操练。你猜我发现了什么?我自己就是一根棒褪……仅仅三年,电脑就变成了这种鬼样子——从Intel公司到比尔·盖茨,全是一伙疯子!

现在我是根电脑棒槌,但我不以为自己会成一根小说棒槌。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永远都不会。这是我的终生事业,我时刻努力。这件事就不说了,还是讲我的故事吧:希腊医神说得好:这个人的美酒佳肴,就是那个人的穿肠毒药。就说这故事里的编辑吧,面临一项采访任务。我估计有些人接到这样的任务会兴致勃勃,但他完全是捏着鼻子在做。他在老板的逼迫之下继续着,看了无数无聊的小报,浪费了很多信纸,写了很多肉麻的信,起了很多身鸡皮疙瘩……终于联系上了一个。这一位没让他买照片,也没让他寄照片,而是直截了当地要求见面。编辑先生也想快点见面来完成他的专访,但是他想,这件事还是应该按S/M的套路来进行才对。用通信的方式约好了见面干什么,他又在市中心匿名租了一所房子,作为见面的地点。然后,这个故事真正到了开始的时节:这位先生穿着黑色的皮衣、皮裤、皮坎肩,戴上皮手套和皮护腕,坐在空房子里等人。穿上这些衣服,可以驾飞机飞上寒冷的高空,也可以到北极去探险。有件事我忘了说了,这故事发生在七月份的纽约。那里又热又闷,他租的房子又没空调,但他不能不穿这些衣服,否则就没有气氛——所以只好起痱子。这位先生是一个真正的绅士,所以今晚要做的事也不能让他开心:他要把一位陌生的Lady叫做一条worm。中文太难听了,只能写英文。还要把她铐起来打她的屁股。他想,下回忏悔可有的说了。他觉得没滋没味,没情没绪,恨不能一头撞死。这也是我此时的感觉——我刚刚看了自己写出的程序,乱糟糟的像一锅豆腐渣,转起来七颠八倒,还常常死机。像这样的源码别说拿给别人看,自己留着都是种耻辱,赶紧删了算了。但是朋友要看我操练的结果,有点破烂总比没有要强……

且把故事放到一旁,谈谈医神的这句话:此人之肉,彼人之毒。这是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至理名言。在美国,S/M就是最好的例子。有些人很喜欢,有些人很不喜欢。但对更大多数的人来说,它是无穷无尽的笑料。在美国我讲这个故事,听见的人都笑。在中国讲这个故事,听见的都不笑。还有人直愣愣地看着我说:你这个故事意义在哪里?倒能把我逗笑了。《生活》的朋友说,他们有四万读者。我总不相信这四万读者全是傻愣愣瞪着双眼等待受教育的人,就算是吧,我也能想出一个来。所以接着讲吧:那位编辑先生穿着一身皮衣,坐在空房子里。对面有个穿衣镜,他在里面打量着自己,觉得像个潜水员,只是没戴水镜,也没背氧气瓶。说句老实话,潜水员在岸上也不是这样的打扮。就在这时,有人按门铃。出去开门时,他在身上罩了件风衣——这是必要的,万一是有人走错门了呢。门廊里站着一个很清纯的姑娘,没有化妆,身上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风衣,她紧张得透不过气来……故事先讲到这里,容我想想它的教育意义。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科学、艺术,甚至还有哲学。上大一时,读着微积分,看着大三的实变函数论,晚上在宿舍里和人讨论理论物理,同时还写小说。虽然哪样也谈不上精通,但我觉得研究这些问题很过瘾。我觉得每种人类的事业都是我的事业,我要为每种事业而癫狂——这种想法不能说是正常的,但也不是前无古人。古希腊的人就是这么想问题。假设《生活》读者都是这样的人,就可以省去我提供意义的苦难:在为科学或者艺术疯狂之余,翻开“晚生杂谈”,听听我这不着调的布鲁斯,也是蛮不错的——我知道作这种假设既不合道理,又不合国情。我的风衣口袋里正揣着两块四四方方很坚硬的意义,等到故事讲得差不多,就掏出来给你一下,打得你迷迷糊糊,觉得很过瘾——我保证。我的故事里,有一个穿风衣的姑娘站在门廊里——

编辑先生不敢贸然打招呼,生怕闹误会了。虽然他也想到了,七月底的傍晚,除了有重大的缘故,谁也不会穿风衣。他自己不但穿着风衣,还穿了一双高腰马靴,靴跟上带着踢马刺;手上戴着黑皮手套——他当然也有重大的缘故。据此认为他不怕热是不对的,他不仅怕热,而且汗手汗脚,手心和脚心,现在一共有四汪水。此时他暗自下定了决心说,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今晚决不脱靴子。让人家闻见这股味儿不好——当然,他早忘了,这里没有“人家”,只有一条worm……他把手夹在腋下,但靴子是隐藏不住的。女孩看清以后,就钻了进来,脱下风衣挂在衣钩上。里面是黑皮短衣,不仅短,而且古怪。她不尴不尬地转过身来,打招呼道:你好。那男的想好了该说什么后,答道:你好,worm——说时迟,那时快,女孩扬起手来要给他个嘴巴。假如打着了的话,这故事就发生了重大的转折——谁是S,谁是M都得倒过来——但她及时想明白了,把手收回来,摸摸鼻子说,你好,大老爷,奴家这厢有礼了——这几句倒是中规中式,不但合乎S/M的礼仪,也和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暗暗相通。可惜她马上就觉得不自在,翻口道:叫蛆太难听了!咱们改改吧,你可以叫我小耗子。可以理解,谁都不想做昆虫的幼虫,都想做哺乳动物。这个要求本不过分,但我们的编辑先生从小到大痛恨一切啮齿类,所以硬下心来说道:不行。我又没逼你,是你自己要做蛆的。那女孩想了想,叹口气说:是吗?那好吧。但是,叫你大老爷,是不是太肉麻些了?那男的马上想说:好,你就叫我比尔吧——但他立刻想到,叫比尔怎么成呢,气氛就没有了,专访怎么写?于是硬下心来答道:不行!怎么这么嗦呢?不要忘了,你是条蛆呀!与此同时,他在心里记下:下回忏悔时别忘了说,我对人家女孩子发横。主啊,原谅我吧。我也是为了新闻事业——这个人的毛病是顾虑太多,一点都不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