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世界(第34/37页)
这间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有不尴不尬的毛病,只有我例外。所有的人之间都不互称名字,用“喂”、“哎”、“嗨”代替。我想大家是因为在这种地方做事,觉得称名道姓,有辱祖宗。因此我建议用代号,把年纪大的那位女士叫做“F1”,把年纪小的叫做“F2”。这两位女士马上就表示赞成。男人中,审稿排为M1,其余顺序排列,我是M5。只要不是工间操时间,我们都要挺胸垂着头写稿子,那样子就像折断了颈骨悬在半空中的死尸。长此以往,我们都要像一些拐杖了。照我看来,这是因为在办公室的天花板上装了一架能转动的摄像机,而且它没有闲着,时时在转。
二
我告诉F说,在公司里做事,感觉还可以。她说:事情似乎不该这么好。她听说公司对我们这些人有一套特别的管理制度,能把大家管得服服帖帖的。对于这一点我也有耳闻,并且到第八创作集体的第一天,我就签了一纸合同,上面规定我必须服从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对于这一点,我不觉得特别可怕,因为作为一个被安置者,我必须服从公司的一切安置制度;作为一个公民,我又必须服从国家的一切制度;更大而化之地说,作为一个人,我还要服从人间的一切制度,所以再多几条也没什么。他们所能做的最坏的事,无非是让我做我最不想做的事。我已经在做了,感觉没有什么。F指出,我所说的在心理学上是一个悖论,作为人,我只知道我最想做的是什么,不可能知道最不想做的是什么。从原则上说,我承认她是对的。但是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既然如此,也就没什么不想做的事。我认为,作为人我已经失魂落魄,心理学的原则可以作废了。
我们的办公室里有张床,周围还拉了一圈帘子。那张床是个有轮子的担架床,加上帘子,就像基督教青年会的寄宿舍一样。我想它是供午休之用的,有一天中午,我从食堂回来早了,就在上面睡着了——后来我被M1叫醒了,他说:起来,起来!你倒真积极,现在就躺上去!我坐起来时,看到所有的人都面红耳赤,好像憋不住笑的样子。M3朝我扑了过来,把我从床上拉了下来。顺便说一句,大家对这张床的态度十分可疑。有人不停地把帘子拉上,仿佛遮上它好;又有人不停地把帘子拉开,仿佛遮上也不好。这件事纯属古怪。但是我认为,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我既然当了写手,一切早都豁出去啦。
有关我当了写手,有一个正确的比方:一个异性恋男人和同性恋男子上了床。这是因为我被安置之前做的事就是写了一本书,而这本书还得了奖,它将是我这辈子能做的最后一件有人味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当写手,无异于受阉割。有一天上班时,我看到我们楼层的保安员桌子上放了一本《我的舅舅》,感觉就像在心窝上被人踹了一脚。保安员的桌子放在楼梯口上,他们穿着金色的制服,经常在桌子后面坐着,偶尔也起来串房间。有一天串到我们屋里来,在门口和M1说话:你们屋有个新来的?是呀。他不会找麻烦吧?M1稍稍提高了嗓门儿说:谁敢跟你们找麻烦?谁敢呢?这时候他的脸涨得像猪肝一样。保安员用手按住M1的肩头说:你不冷静……老同志了,不要这样嘛。而M1就沉住了气说道:每回来了新人,我都是这样。说到这里,他们两个一齐朝我这里转过头来。我端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那时候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怕。
说到了保安员,必须补充一句,他们中间有女的,而且为数相当不少;这种情况只有在百货商场那种需要搜身的地方才有。在我们这里,她们格外地喜欢串房间。我们层有一个宽脸的小姑娘,长了一脸很可爱的雀斑,操河北唐山一带口音,老爱往我们房间跑,并且管F1和F2叫大姐。这两位大姐就这样和她寒暄:你值班吗?她答道:是呀,值到月底。听到这样的回答,F2的额头上就暴起了青筋,低下头去。后来她就到我对面坐下,和我搭讪道:大哥,听说你会写书——我也想写书,你能不能教教我?对这一类的问题我是懒得答复的,但也不能不搭理人家;所以就说道:你要写什么哪?她说:我可写的事多着哪。就在这时,我听见有人猛烈地咳嗽起来了,抬头一看,只见F2一副要中风的样子,朝门口比着手势。见了这个手势,我就站了起来,说道:我要去上厕所——她当然不可能跟着我。等我回来时,那女孩走了。F2说:M5,你不错。我说: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她说道:不能。我说不出口。到下星期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