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3/4页)


  舅舅已经起来了,他坐在床上,使劲地在身上搔痒,他的情绪似乎不错,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竟当着我的面解开怀捉起虱子。
  “你说世上先有人呢还是先有虱子?”
  “虱子。虱子是最古老的虫子。”
  “人也是虫子。”
  “嗯?”
  “人是走虫。”
  “……”
  “你说,狼呢,先有了狼还是先有了狗?”
  “狼吧,狼也是古老的虫子。”“可狼是把狗叫舅哩。”我帮他把衣服脱了下来。
  “舅舅,今日我去行署再看看施德他们,明日一早咱们就可以上路了,你在宾馆里就刷刷牙,冲个热水澡吧。”
  “我才不洗热水澡的,刷什么牙,你刷牙哩,你一嘴的溃疡,狼一辈子不刷牙,它倒天天有肉吃哩!”我笑了,说:“那你就呆在房间,哪儿也不要去,等着我。”“我得去沙河子一趟。”“还去沙河子?”
  舅舅给我点着头。
  我虽然理解他,却不免为他还要去沙河子感到惊讶了。舅舅裸着上身,他的脊背和肩头上满是疤痕,竟在脖子上还挂着小小的一块石头。这些伤疤,不用询问,都是他作为猎人的历史记录,而他佩戴的小石头却让我有了一份好奇。早听说过出猎和出海的人一样是非常讲究迷信的,他们在山林里绝不说不吉利的话,甚至也忌讳“滚了”、“完了”的词,如果临出门时灯突然熄灭,或是过门槛时踢了脚趾头,打了个趔趄,那就会停止当日的行动,在他们的身上常要带着黄裱写成的护身符咒,或是枪毙人的布告上的红勾纸片,或是年轻女人的经血布带,一定要处女的。但舅舅佩戴的竟还有着一块石头。我附过身抓住那小石头玩弄,石头发黑,光洁温润,“哟,舅舅要做贾宝玉哩!”“这是块宝玉,哪儿会假?”他显然是没有读过《红楼梦》的。“你闻闻你的手,是什么味道?”
  我的手上有淡淡的一股巧克力味。和舅舅住在一起,我是偶尔闻到过这种气味,还以为是住在宾馆里,房间里喷洒了什么香味,原来气味来自这块石头。
  “这是金香玉。”金香玉,是那句成语“有眼不识金香玉”的金香玉吗?舅舅说是的,我把小石头从他的脖子上取下凑在鼻前,香味更浓了。我突然想历史上有个叫香妃的,说是身上放有异香,人怎么能放出香味呢,莫非她佩戴了就是这么一块有香的石头?!可是,女人是佩戴金香玉的,舅舅,一个粗而臭的男人,佩戴的什么金香玉呢?这简直是一个遥远神秘的童话!但舅舅绝不是文人,他不会加盐加醋地想象,他告诉我石头是红岩观的老道士送给他的。老道士是和观里惟一的徒弟在深山的一个溶洞里偶然发现了这块石头的,他们把石头装在麻袋里背下山,搭乘了当地进山拉木料的拖拉机。行至半路,老道士一阵恶心,就让拖拉机停了,他下去呕吐,呕吐了好长时间还是难受,开拖拉机的人就不耐烦,竟把拖拉机开走了。
  老道士那时还有些生气,骂了一声,但谁能料到,开走的拖拉机在驶出两千米左右翻跌到了二十米高的崖下,拖拉机上的人无一生还,他的那个徒递连头都被压扁了。
  老道士拣了一条命,他坚信是这块奇石拯救了他,就将石头拿回观里供奉在案头。
  这块石头有奇处,观周围的山里人都是知道了的,却谁也说不清这是一块什么石头。
  两年前州里召开全省的地质会议,老道士带了石头去找科学家鉴定,终于认定了这是金香玉。金香玉的出世当然轰动了地质界,但追问石头是哪儿来的,老道士不说,他明白这是上天赐与的缘分,“我送给你们一份吧”,于是石头一分为二,一半贡献了地质部门,一半带回观里,并在一个大雪天里悄然进山,想用乱石堵了那个溶洞口,奇怪的是洞口竟发生了塌崖,连他也寻不着了洞口的方位。老道士从此再不提这件事,但老道手里还有一半金香玉的事毕竟传播开来,省里州里的有钱人接踵而来,要拿黄金的六倍价来购买,老道士一口咬定全捐献国家了,而私下里将那一半金香玉锯成小薄片,分赠给了曾给观里办过事的人。舅舅是最后一次普查狼时到过那座山上,夜里就住在观里,他诉说着猎人将不能猎狼的恐惧,老道士便送给了他这块金香玉作了护身符。
  “老道士还在吗?”我当然不能索要舅舅的护身符,但我太喜欢这样的石头了。
  “还活着吧,”舅舅说,“如果咱们真能去为狼拍照,我可以领你去红岩观,能不能送你一块儿,那就看缘分了。”我相信我有这个缘分。我已经琢磨好了,一旦我能得到一块金香玉,我是不会交给老婆的,要送就送我的女朋友,让她成为我的香妃。但是,舅舅再次去了沙河子,当天并没有返回,甚至三天也没有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