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附篇 一、主笔者说

尊敬的读者们,请允许我在这类似“编者按”的主笔者说中道出几点事情的真相来,倘是这些事端、想法败坏了你们的胃口,请你们骂我而不要批评那些“志委会”的其他同仁们。

1、我答应放下手中正写的长篇小说来接手这部《炸裂志》的编纂和撰写,除了我是那块土地养育的儿子外,我承认炸裂市给了我一笔使我哑然到只能在梦中大笑的巨额报酬也是一种动力或潜动力。请读者谅解我,我确实需要那笔钱,就像有太多男性荷尔蒙的人需要女人样。市长派他的秘书到京城见我说了那句话:“阎老师,市长说想要多少稿费你开口,只要你不把市里的几家银行搬回你们家,什么条件都可以。”我被这话打中了,击垮了,被真金白银俘虏了。请不要问我为撰写这部志书到底挣了多少钱,我只能说写完这部《炸裂志》,我一生都不用为钱字着想了,换房、豪车,乃至用钱去买名誉和地位,都已经不值一提了。

就这样,我答应担任新《炸裂志》的主编、主笔了。坦诚地说出这些来,是想说在撰写这部《炸裂志》时我是下了真功夫,不仅仅是为读者和整个炸裂市,还为写在合同上的那笔巨额可观的钱。

2、在动笔写这部《炸裂志》前,我的三点要求是得到市长孔明亮和全体编委会成员同意的。这三点要求是:①我只采用我相信的材料和事实,可以拒绝任何人强加给我的事例、事件和要求;②我是一个小说家,小说家最大的意义是个异化。我要用我个人的方式去写志史,而不是墨守成规地照搬照抄传统中的志史体例与记载法;③请给我配一个聪明、可爱的女秘书,最好是刚刚毕业的文科大学生。

3、这部《炸裂志》无论炸裂市怎样印刷和出版,我作为它的重要作者和炸裂市共同拥有其版权,但在炸裂市不再予以印刷后,我可独自享有印刷出版权和署名权。

4、凡根据这部志史引发的外语翻译(包括港、台繁体字出版)、影像改编、网络转载或连载及其他外延作品、产品的署名权和收益权,都归其主要作者阎连科所独有,炸裂市和其他编委会成员不再享有这些署名权和收益权。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亲爱的读者,我把这些不该示人的东西都写在这儿了,如同一个君子把他的龌龊展摆在了阳光下。阅读吧。骂我吧。——无论你们中间的谁,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站在贞节牌坊的高台上,手揽清风,头顶阳光,骂我是个婊子、娼妓和最没有骨性气节的小说家;骂我至死把我淹葬在你们如海似洋的唾液里,但在你们把我淹葬前,我还有一个请求,就像一个死刑犯还有最后要说的一句话——

看看这部志史吧,哪怕仅看其中的数页、十数页,那都是给我的死墓献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