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万圣节来了(第2/4页)



她回过头去,看到爱丽丝脸上的皮肤象湿被单一样重而无力地挂了下来,象一张彩色的面具。简妮意识到,这大概就是自己与爱丽丝最后一次见面了。她也会象亚洲的大象那样,独自找一个地方去死,不让别人看到。就象范妮,即使是疯了,也不肯在鲁面前失去自己的自尊心,就象奶奶宁可永不见面,也不想看到彼此的凋零。这时,简妮突然相信了婶婆为奶奶失踪的辩护。原来王家的女眷们,都是这样要面子的人。远远眺望着爱丽丝垂死而鲜艳的脸,简妮奇怪地感觉到一种清爽和凛冽,就象阿克苏隆冬时候的朔风,锐利的寒冷象小刀一样细细剜痛脸,鼻子和耳朵,但简妮总是在那样的疼痛里感到振奋。

走廊衣帽间的门已经被打开,里面的灯也开了,远远看见,里面的衣架上挂满了长长短短的,用白色的龙头细布遮着的衣物。她想,那一定是爱丽丝为自己准备的。她走进去,衣帽间里中国丝绸甜涩而脆弱的气息扑面而来。简妮想起来,与妈妈去老介福买窗帘时,路过丝绸柜台的时候曾经闻到的那种气味,那是因为丝绸堆积才会有的气味。简妮轻轻将蒙在衣架上的白布拉开,里面露出了满满一架子旗袍,还有与旗袍配的小毛衣,有扣子的,没有扣子的。以及披肩,羊毛的,针织的,丝绸的,纱的。长长短短的旗袍下摆,腿边开叉的地方,露出吊在里面的白绸子衬裙,衬裙边上,缀着短短的一层蕾丝。简妮发现,有一些蕾丝是棉线织的,不是尼龙的,它们已经泛了黄。她用手翻动了一下那些旗袍,有万字花的,有团花的,有菊花的,黑底金花的,秋香色的,藕荷色的,猩红的,宝蓝色的,那都是织锦缎的夹旗袍,冬天穿的。还有丝绸的单旗袍,花色更活泼点,简妮猜想那是春秋穿的,还有下摆更短的,简妮猜想那应该是夏天穿的。柜子隔层里,放着一排高跟鞋,各种颜色的,简妮猜想,那是为了与不同颜色的旗袍相配。

这是简妮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旗袍。她没想到,婶婆的礼服居然全都是中国旗袍,那是早已经退出中国人生活的古董,如今只有餐馆门口的领位小姐才穿。她想,要是Ray见到这个衣帽间,不知会怎样的羡慕。格林教授的书上说,王家虽然住在一砖一钉都从美国运去的西式豪宅里,但每逢重要的日子,全家一定全穿地道中装,行中国大礼。格林教授列举了好几家买办家的生活方式,情况都差不多。完全不是想象中那样全盘西化。简妮翻看着爱丽丝的旗袍,得到了证实。配旗袍的鞋,却大多是意大利产的高跟鞋。照书上的小标题,那就是“世界主义的生活方式”。格林教授在书上说到,早期大买办家庭,大都坚持中国式的生活细节,听京戏,虽然他们用英文演京戏。穿中式服装,虽然搭配意大利皮鞋。吃家乡菜,餐后也许喝一杯浓咖啡,解掉菜中的油腻。这种生活细节,与他们连一个钉子都从海外进口的宅子和他们完全西化的教育背景奇异地融合在一起,成为他们自己的风格。“失去了文化差异的风格”。他们的风格和生活方式,造就了上海世界主义的商业面貌,是买办们成为城市生活方式的变革者的实例。

第一遍在格林教授的书里读到这些话,简妮并不真正懂得里面的意思。她只是惊喜终于还有人为自己的家说好话。此刻,她细细翻看那些精致的旗袍和它们的配件,发现了它们包含着的虚无和自由,它并不真正属于任何一种文化,它象是石头缝里爆出来的。

简妮从没想过,自己会突然继承一屋子这样的衣物,简直一辈子也穿不完。她也没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都穿旗袍当礼服,象爱丽丝照相本里的那些王家女眷。她以为那些奇异的装束早已经成为遥远过去。她没有料想到有一天,它会象暴雨一样向自己落来。

她从架子上抽出一件白色滚金边的旗袍来,它看上去象一架巴洛克式的钢琴。

这件衣服很眼熟,她想,在什么地方见到过。爱丽丝的照片都是黑白的,显得那时的阳光十分明亮,她们在照片里穿的,大多是浅色的旗袍。然后,简妮想起来,格林教授的书里,有爱丽丝穿这件旗袍的照片。她和几个美国女生,站在一栋有落地窗的建筑前面,好象那是卫斯理学院的宿舍。在四十年代穿着高腰蓬蓬裙的美国女生中,爱丽丝将两条胳膊款款架在腰际,白旗袍妖娆而严密地遮着身体,非常特别,也非常融洽,那是一种古怪的美丽。现在,简妮看清楚那白色的缎子面上,织着隐隐的大朵菊花,是古板风雅的中国情怀。而那白色与金色的搭配,却是繁复富丽的巴洛克风格。简妮突然想起了Ray,又想起了唐人街的亨利.史密斯,她不知道要是他们看到这些东西,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