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房子西餐馆的家宴范妮将自己的肩膀缩起来

范妮将自己的肩膀缩起来,并埋下眼睛,这样让她感到舒服一点。

而简妮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她眼睛里全是要为爷爷担当什么的勇敢,就象她考到了上海,告诉爷爷自己选择的专业的时候一样。

好在这时上主菜了。跑堂的将白色的大盘子重重顿在桌上。即使是红房子,也已经不懂该将食物轻轻放在客人面前。一连三份烙蛤蜊使得满桌都散发出加了奶酪的熟蒜茸微臭的香气。别桌上的客人都朝范妮家的桌子上看。

叔公说,居然烙蛤蜊的样子和味道都没有什么变化,就是味道淡了点,“大概我舌头上的味蕾死得差不多了吧。”叔公说着,远远地拍了一下范妮的胳膊,“好好抓紧机会享受人生啊,人老了以后,什么都不太有意思了。我最欢喜看那些在麦当劳里工作的年轻人,动作快,声音响,那就是美国,就是年轻啊。”

爸爸妈妈点的是葡国鸡,那是他们在离开上海时匆忙举办婚礼时,在红房子西餐馆吃过的菜。范妮和简妮都不敢点鸡,在西餐馆里吃鸡,不可以用手,要用刀叉,一点一点与鸡骨头上的肉斗争,实在太累了。范妮点的也是烙蛤蜊,简妮点的是炸猪排,在新疆的家里,妈妈也常做炸猪排吃,家里也特地备着刀叉,这是简妮最会吃的西餐主菜,在用刀叉吃饭的时候,佐餐的就是爸爸妈妈的上海故事。说不光的霞飞路,小开家的家庭舞会,自己有一支吉他乐队的,沙球和吉他,红房子西餐馆里的法国大菜,《Moon river》,《around the world》,那都是他们开家庭舞会时听到的唱片,也是他们被发配到新疆的理由。简妮从来不觉得自己不是个上海人,会对红房子西餐馆陌生,只是她今天不想出一点差错,宁可保守。可爸爸妈妈居然可以用笨重的刀,把鸡块上的肉都剔干净,吃得有模有样,一丝不乱。他们俩坐得笔挺的,手肘贴着自己的身体,掌刀的那只手腕轻轻动着,鸡块上的肉就被老老实实地卸下来了。他们粗大的手和郎尼叔叔一样,与他们文雅的吃相不般配。让范妮不得不暗暗服气的是,即使他们的手因为长期的体力劳动变成了这样,即使他们的口音里有那个陌生的“ou”,他们吃起东西来,还是没有走样。甚至,比自己姐妹的样子还要好。

郎尼叔叔点的是红烩小牛肉,他用叉点了点范妮面前的黑胡椒瓶,说:“拿伊pass过来。”范妮就把那小玻璃瓶给郎尼叔叔递了过去。在长桌子上的灯光下,范妮看到自己的手背是那么细白。她垂下眼睛,并不看郎尼叔叔的脸,她认为郎尼叔叔的声音是生硬而且有敌意的。郎尼叔叔粗大的双手象榔头一样,重重地吊在手腕上,那是大丰农场砖瓦厂的纪念品。他要的红烩小牛肉其实一点也不合适他,他的牙齿因为长期的牙周炎,已经坏了一大半,回上海以后装了假牙,天天晚上,他要从嘴巴里取出假牙来,放在水里泡着,象爷爷一样。但他还是坚持要不好嚼的牛肉,那种牛肉就是切得再小,他的牙齿也对付不了。老光棍的脾气一定是别扭的,不光难为别人,也同样难为自己。那时,范妮这么想。

维尼叔叔要的主菜也是烙蛤蜊,他细长的手指尖尖地伸过去,轻轻扶住坐在小凹档里的半个连壳蛤蜊,将淡黄色的蛤蜊肉从撒了大蒜茸的汁汤里叉住,剥出来,再裹起一些蒜茸来,放进嘴里。他的小指头微微向上翘着,象女人一样柔和。他也是瘦长高大的,脖子上有一颗淡咖啡色的痣,显出白皙的皮肤。见范妮望着他,他体贴地劝道:“就是吃不下,也多少吃一点。范妮,你还不晓得什么时候才回来上海呢。”

“维尼叔叔,你的吃相也好看。”范妮说。

维尼叔叔对着范妮笑,范妮知道维尼叔叔最喜欢别人说他好看,他天生就是个喜欢好看东西的人。就是维尼叔叔在里弄生产组里绕铜丝线圈,只挣几十块钱工资的时候,他的画图朋友到家里来玩,也一定要去大一点的烟纸店,买细长的阿尔巴尼亚香烟来招待朋友,因为它有与中国香烟不同的样子。在范妮小时候,上海的男人都剪一模一样的平顶头,或者留得略长,修成三七分。而维尼叔叔总是把自己的头发修成象甲虫一样,圆圆的盖在头上,他的几个画画的朋友也是这样,因为他们猜想这就是甲克虫乐队的样子。他们以为,列农他们的甲克虫乐队风靡了中国以外的广大世界,就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头发剪成一只甲虫的样子,盖在头上。那时贝贝也剪了一个和维尼叔叔一样的头,从沙发后面看上去,他们像是一对双胞胎一样。要到后来,上海电台重新开出立体声之友节目,介绍外国音乐,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们的头发和甲虫并没有联系,而他们的歌,用只听过莫扎特和比利翁的耳朵来听,要花许多时间才能习惯,然后才能喜欢上象《Hey, Jude》,《Imagine》那样比较温情的歌,找到里面单纯的感伤。但对那些歌曲里面的理想主义,却始终是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