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质 第三十五节

我把狗送给了万师母。万家搬走了,没脸再住在农药新村。万师母已经改邪归正了,但是做鸡这件事不比杀人放火,改邪无效,但是改了总比不改的好。事情就是这个逻辑。他们搬到郊区,老万跟人合伙开了个养狗场,他说我的狗可以送去做种犬。

我只要求老万答应一件事:哪天我的狗老了,阳痿了,干不动了,也得养着它,直到它老死。老万答应了。过了几年,我回到戴城,我妈告诉我:老万打电话来说,狗死了。不过它已经留下了二三十个后代,这么死了对一条狗来说是一点也不亏了。

那时我预感到自己婚纱店的职业生涯快要结束了,婚纱卖光了,我对此也失去了兴趣,厌倦了火车站的风景。有一天陈老板说,他要去阿联酋试试运气,那个国家需要大量的婚纱、头纱,如果能拿到国外订单,就可以让车间里重新开工。他借了一点钱,真的去了。过了两个星期又回来了,据说在阿联酋他像瘪三一样混着,住最便宜的小旅馆,吃牛肉方便面,本来胃就不太好,到那边就彻底崩溃了,什么都没谈成,捂着肚子返回中国。

这件事花掉了他所有的钱,他回到店里,躲在自己低矮的总经理办公室里,伤心欲绝。有一天我看见马汉在外面拿了分机电话,堂而皇之地偷听陈老板讲话,旁边一群马家的人,都饥渴地看着他。挂了电话以后,马汉瞪了我一眼。

“看什么?我也很久没拿到钱了。”

我说:“我只是从来没见过员工敢这么偷听老板电话的。你继续,让我开开眼。”

陈老板把我叫进了办公室,他看起来虚弱极了,已经快死了。他说:“路小路,你是我最信得过的人。你是唯一忠心我的人。”我很想纠正他,我对任何人都不忠心,但又怕这会打击到他,令他死掉。他说:“现在我能收回一笔债,两万块现金。我必须找一个人去拿钱。”

“想让我去?”

“只有你能去了,只有你是我的心腹。”

“你可以自己去。”

“我走不掉,我胃痛,而且不想让马家的人知道这笔钱。”陈老板说,“你得去一趟上海。”

“你应该让人电汇给你,这样容易得多。”

“我们这种生意人,都是现金交割的,万一他说汇出来了,我说没收到,就永远也说不清了。你跟着我学生意,要记得这个,只相信现金,什么汇票啊账号啊,都是假的。现金只会被人抢走,但别人没法从你手里骗掉。”

我点点头。话是对的,但你丫对现代金融不是很了解,所以会傻逼到贷银行几百万,以为自己变成富翁了。你以为别人给你钱就是赚了。

陈老板说:“马汉也会一起去。”

“你不是说不要马家人知道吗?”

“对方只认我和马汉,别人去了拿不到钱。还有,马汉其实是我的人,虽然有点靠不住,但他也比其他人稍微好些。”

“明白了,你是让我盯着马汉,又让马汉盯着我。”

陈老板点点头:“没错,你只需要盯着他。他负责拿钱,你不要过手现金,对你不好。”

我不想跑这一趟,又觉得没什么不可以的,我不是白领,而是马仔。马仔负责收账是天经地义的事。回家收拾了一下,不需要带衣服,将一把匕首拿出来,又觉得没必要,我二十六岁了,无须每次出门都带这个。我找了找钱,抽屉里只剩下二十块。我妈问我去哪里,我把事情说了,她立刻担心起来。

“我这辈子最怕的就是你去做黑社会,给人收账。”

我说收账不是黑社会,我这个只是去拿钱,不需要用枪指着别人的脑袋。干完这票,我就找份正经工作(这口气还是像黑社会)。我对妈妈说,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用微末的退休工资养了我三年,别人家的儿子都没这么矬的,将来发大财了回想起来,我肯定羞愧得想死。

我妈说:“你不去做黑社会就是我的荣誉了。”通情达理,而且知足。我喜欢这样的姑娘,她是我妈。

这天正好宝珠打电话给我,说她在上海,打算跳槽到一家大公司上班。我问她什么意思,这就算告别吗?宝珠说不是的,那家公司需要很多职员,像我这样夜大毕业、学会计、会推销婚纱的,也许可以尝试着推销五金。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我是不是会像老杨和小苏一样,最后都被姑娘们捞出水面呢?神往之。姑娘们奋斗,顺带捎上我们,下半辈子拴在她们裤腰带上,在黄金海岸欢快地奔跑。就连我最矬最矬的宝珠姑娘,都做到了这一点,让我感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