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第2/19页)

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队长家确有一棕色母狗,该母狗的左眼确是后天打瞎,而我不但能持枪射击,而且枪法极精。在此之前不久,我还借了罗小四的气枪,用一碗绿豆做子弹,在空粮库里打下了二斤耗子。当然,这队里枪法好的人还有不少,其中包括罗小四。气枪就是他的,而且他打瞎队长的母狗时,我就在一边看着。但是我不能揭发别人,罗小四和我也不错。何况队长要是能惹得起罗小四,也不会认准了是我。所以我保持沉默。沉默就是默认。所以春天我去插秧,撅在地里像一根半截电线杆,秋收后我又去放牛,吃不上热饭。当然,我也不肯无所作为。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罗小四的气枪,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该狗既无左眼,又无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除了上山放牛和在家里躺着,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陈清扬又从山上跑下来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陈清扬是处女;

2.我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能力。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证明自己不无辜。陈清扬听了这些话,先是气得脸白,然后满面通红,最后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

陈清扬说,我始终是一个恶棍。她第一次要我证明她清白无辜时,我翻了一串白眼,然后开始胡说八道。第二次她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她建议举行一次性交。所以她就决定,早晚要打我一个耳光。假如我知道她有这样的打算,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睡去时,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叶子可能被牛吃了)。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痛痒难当,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四野无人。

我爬起来看牛,发现它们都卧在远处的河汊里静静地嚼草。那时节万籁无声,田野上刮着白色的风。河岸上有几对寨子里的牛在斗架,斗得眼珠通红,口角流涎。这种牛阴囊紧缩,阳具直挺。我们的牛不干这种事。任凭别人上门挑衅,我们的牛依旧安卧不动。为了防止斗架伤身,影响春耕,我们把它们都阉了。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槌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丸,一木槌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掌槌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槌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棱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当然,我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捶不了我。

那天晚上我请陈清扬来吃鱼,所以应该在下午把鱼弄到手。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才想起到戽鱼的现场去看看。还没走进那条小河汊,两个景颇族孩子就从里面一路打出来,烂泥横飞,我身上也挨了好几块,直到我拎住他们的耳朵,他们才罢手。我喝问一声:

“鸡巴,鱼呢?”

那个年纪大点的说:“都怪鸡巴勒农!他老坐在坝上,把坝坐鸡巴倒了!”

勒农直着嗓子吼:“王二!坝打得不鸡巴牢!”

我说:“放屁!若干砍草皮打的坝,哪个鸡巴敢说不牢?”

到里面一看,不管是因为勒农坐的也好,还是因为我的坝没打好也罢,反正坝是倒了,戽出来的水又流回去,鱼全泡了汤,一整天的劳动全都白费。我当然不能承认是我的错,就痛骂勒农。勒都(就是那另一个孩子)也附和我。勒农上了火,一跳三尺高,嘴里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