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第3/3页)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帖子,面对城市三轮车的混乱状况,一位官员给相关部门下了命令:“每座城市有每座城市的通行标准,城市道路资源是有限的,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占用道路资源,就限制了群众的交通出行,这是政府绝不允许的;同时它也影响了西安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城市形象。下一阶段要坚决取缔在城区各旅游景点、繁华十字、城区主干道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

这位官员的话非常清晰地回答了“城市为什么禁止三轮车”这一问题,纠正了大哥们对“抢劫”一词的不合适使用。但是,这里面又有一些关键问题很让人困惑:为什么不能让三轮车、自行车占用“道路资源”,否则,就“限制了群众的交通出行”?城市属于谁?谁才有资格占用这些道路资源?什么样的车辆、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行驶、行走在这城市的大道上?这里的“群众”又是谁?显然,它不包括如万国大哥和万立二哥这样的三轮车夫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