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莎士比亚(第2/10页)

幽灵使哈姆雷特换了一双眼睛。站在不同的境界里,王子看到了他那理想中最美的爱情的阴暗龌龊的一面。两极总是相随,爱情的光焰越是绚烂,其褴褛、凄惨的另一面越是令人心酸。并非王子从前对此完全无知,只是现在的灾变使他重新开始了对爱情本质的认识。没有从天而降的、无缘无故的爱,莪菲丽亚也不是天使,只是一个普通的、家教很好的姑娘。如果王子的爱不是暴风骤雨般强烈,而是比较温和,也许他就能容忍莪菲丽亚身上的世俗之气。而事实是,他不能容忍她,也不能容忍自己,他必须把自己逼得走投无路,将他的爱人也逼得走投无路,以这样一种极端的形式来爱,以自戕来表明心迹。这一切,都是由于同幽灵那场可怕的对话而起;见过了幽灵,杀气便在王子的体内升腾。不知情的莪菲丽亚没有发现爱情的质变,也不知道温文尔雅的爱人已经魔鬼附体,她成了这一场发狂的爱的牺牲品。由此可见,幽灵并不是要哈姆雷特远离爱情,而是要他将世俗的爱情提升,即所谓“爱到发狂”。在幽灵的境界里,人一爱,就必然要发狂。人承担着自身的冷酷,用滴血的心,用不能表现出来的爱来爱。哈姆雷特式的爱也就是艺术境界中的爱。几百年以前的先辈早已通晓了爱的本质,他把成熟、独立的爱发挥到极点,让人们领略其中那阴郁可怕的内核。他让主人公建议他的爱人进修道院,以此来了断孽缘。然而他又并不让这孽缘了断,而是让纠缠越来越紧,最后以生命的消失告终。这种提升了的爱也可称为有毒的爱,一切都被毒化,都带着淫荡与猥亵的意味,对于主人公这样的心灵来说,与其爱,倒不如死。幽灵不让他死,要他活着来将这被毒化的爱情发挥到底,那就像上刀山、下油锅。透过王子那些爱情的疯话,读者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熔岩般的热力和坚冰一般的冷峻。人是如何将这两个极端在灵魂里统一起来,造就了奇迹般的性格的呢?沉睡在每一个人体内的幽灵,一旦起来兴风作浪,会演出什么样的恐怖与壮美呢?难道不值得尝试一下吗?

莪菲丽亚的悲惨命运衬托出王子内心苦难的深重。她越是不知情,越是无辜,王子越是心痛,其过程犹如将一颗心慢慢地撕成两半。她的天真、温柔和纯洁无不提醒着王子关于虚伪、阴谋和毒计的存在,二者的不可分犹如阴和阳,犹如一个钱币的两面。而不管知不知情,罪恶是先天的生存格局。只有那些性格异常的人(如王子)才会去反抗。就这样,作为知情者的王子,用自己的手毁灭了他最珍爱的人。一半盲目一半清醒,魔鬼附体的他不假思索地犯下了深重的罪孽,只因为体内火山爆发,只因为血管里流淌着前世的冤孽。

人心是一所监狱

上帝造我们,给我们这么多智慧/使我们能瞻前顾后,决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

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霉烂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 21

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懦怯,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张一弛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所留下的。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含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在冲撞中自戕,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复仇”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秘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