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启明

启明已经39岁了,可是他还丝毫不感到自己老。他没有技术,从青年时代起他就在设计院的招待所做清洁工,这里的每个人都认得他。他有时有点忧郁,但整体来说,很少有人如他这般乐观自信。启明一直都没结婚,住在招待所传达室后面的一间小小的平房里头,那么简陋的平房,就好像院领导随便将他塞在里头一般。启明却对自己的家相当满意,他认为物质生活对他这样的人来说等于零。比如说吧,家里没有女人,可他的心中始终涨满了色情的想象。他认为自己一直就是有爱人的,只不过没住在一起而已。正因为有爱人,他的心态才这么年轻嘛。谁会像他这样来爱呢?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做给心目中的美女看的。他最后一次见到他的维族美女是多年前了。他仍然认得出她,当然!当年的苗条姑娘已长成了体态很宽的胖大嫂,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启明对她的渴望更为炽烈了。当时,胖大嫂也觉察到了有人在盯她,所以她放下挎包就和同来的大嫂们在林荫道上跳起舞来。启明的眼睛瞪得那么大,他都要发疯了一样,可惜他不会跳舞,只能在一旁干看着。他听见他的偶像的同伴在说他听得懂的话:“这个男人长得真可怕,像野人。”偶像大笑起来,叽哩哇啦地说了一通,双手挥动着。启明回到家里后,整整一天激动得不能自已,什么事都干不成。好几年都过去了,只要回想起那次晤面,他就感到脸上火辣辣的,那画面一点都没退色,他甚至想象自己紧紧搂着美女旋转呢。那不是维族舞,是他自己发明的舞。有时候,听到别人称他为老大爷,他就不服气地想,他老了吗?他才不老呢!他的生活才刚开始呢。难道因为自己没有技术就要被称为老大爷吗?他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有活力!哈,他又要做风浴了,破脸盆里装一盆水,迎着山里吹过来的风擦脸,擦完脸又擦上半身。招待所真好,在这个安静的地方,谁也不来对他的这项活动大惊小怪。当凉风一次次将身上的水迹吹干时,启明就回到了他的少年时代。他的家庭是一个很大的家庭,兄弟姐妹共有8个,他们住在南方的海边,靠打鱼为生。那时他才13岁,就已经同父亲一块出过好几次海了,他喜爱那种自由的生活。他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一定要将他送走。他记得那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干部模样的男人,坐在他们那一贫如洗的小屋里,爹爹说那人是启明的“福星”,然后命令启明同那人走。哥哥妹妹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目送他离开,而他,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跟随那人来到了北方这个小城,只因为爹爹的意志是不可违抗的。那时这里真荒凉啊,所谓城市,只不过是荒地里稀稀落落的一些简易房罢了,路也没有,公共设施也没有,有一点点电,但时常停,总要点煤油灯。然而对于启明来说,这算不了什么问题,因为他家里比这还穷呢。开始那几年是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度过的。当领导问他有什么特长时,他只能说自己做过渔夫。可是此地并没有渔业,于是他做过建筑小工、修路辅工,挖过河沙,当过运煤工,烧过锅炉等等。直到有一天,设计院的女院长看中了他,把他要去做了一名招待所的清洁工,他的生活才安定下来。那年他22岁。他也不知道女院长是看中了他什么,只觉得那妇人目光灼灼,很有气魄。在这个安静的地方做了清洁工之后,他才渐渐地懂得了小石城,也悟到了爹爹的苦心。

就是那次在外地来参观设计院的客人当中,启明见到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维族美女。女孩来的时候并没有穿民族服装,不知为什么她穿了一套灰不溜秋的制服,然而那身丑陋的灰皮依然挡不住她光芒四射的美丽。启明死死地盯着她,紧随其身后。女孩也很调皮,居然撇开同行的人,带领他躲到了假山背后。他俩坐在假山的一块圆石上,看着小鸟在草地上跳来跳去,看着胡杨的树叶在阳光里跳舞。多么美啊,简直像仙境。可是这位绝世美女不会说他的语言,他只能对她眉目传情,将她纤秀的手儿握在自己手中反复摩挲。终于,参观团要回去了,他们的车就停在门外。当人们经过假山时,女孩像小鹿一样跳出来,加入到队伍中去了。这就是启明那短暂的邂逅,这邂逅决定了他的一生。后来他又在市场见过一次她,那次她是同父亲一块来的。显然她已经不记得他了。他跟踪她,一直跟到很远很远的她家中,在大山那边。他没敢进去,因为门口有好几条大狗。再后来呢,就是多年前的那次见面了。他们在一起,但她已经嫁人了。后来又有过好几次见面,都是当着她的家人,单独相处很少。但是启明并不气馁,这位女性能让他热血沸腾,他还需要什么呢?在那间简陋平房的窄床上,他夜不能寐,度过了多少冥想的时光!他喜欢那种感觉,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的人,一个注定要在孤独的冥想中度过一生的男人。爹爹多么有远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