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采葑采菲 第一章

解放前夕,余楠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当——至少余楠认为他是上了胡小姐的当。他们俩究竟谁亏负了谁,旁人很难说。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他们俩中间那段不清不楚的糊涂交情呢。

余楠有一点难言之苦:他的夫人宛英实在太贤惠了,他凭什么也没有理由和她离婚。他实在也不想离。因为他离开了宛英,生活上诸多不便,简直像吃奶娃娃离开了奶妈。可是世风不古,这个年头儿,还兴得一妻一妾吗?即使兴得,胡小姐又怎肯作妾?即使宛英愿意"大做小",胡小姐也决不肯相容啊!胡小姐选中他做丈夫,是要他做个由她独占的丈夫。

胡小姐当然不是什么"小姐"。她从前的丈夫或是离了,或是死了,反正不止一个。她深知"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所以要及时找个永久的丈夫,做正式大人。在她的境地,这并不容易。她已到了"小姐"之称听来不是滋味的年龄。她做夫人,是要以夫人的身份,享有她靠自己的本领和资格所得不到的种种。她的条件并不苛刻,只是很微妙。比如说,她要丈夫对她一片忠诚,依头顺脑,一切听她驾驭。他却不能是草包饭桶,至少,在台面上要摆得出,够得上资格。他又不能是招人钦慕的才子,也不能太年轻、太漂亮,最好是一般女人看不上的。他又得像精明主妇雇用的老妈子,最好身无背累,心无挂牵。胡小姐觉得余楠具备他的各种条件。

胡小姐为当时一位要人(他们称为"老板")津贴的一个综合性刊物组稿,认识了余楠。余楠留过洋,学贯中西,在一一个杂牌大学教课,虽然不是名教授,也还能哄骗学生。他常在报刊尾巴上发表些散文、小品之类,也写写新诗。胡小姐曾请他为"老板"写过两次讲稿。"老板"说余楠稍有才气,旧学底子不深,笔下还通顺。他的特长是快,要什么文章,他摇笔即来。"老板"津贴的刊物后来就由他主编了。他不错失时机,以主编的身份结交了三朋四友。吹吹捧捧,抬高自己的身价。他捧得住饭碗儿,也识得风色,能钻能挤,这几年来有了点儿名气,手里看来也有点积蓄;相貌说不上漂亮,还平平正正,人也不脏不臭;个儿不高,正开始发福,还算得"中等身材"。说老实话,这种男人,胡小姐并不中意。不过难为他一片痴心,又那么老实。他有一次"发乎情"而未能"止乎札仪",吃了胡小姐一下清脆的耳光。他下跪求饶,说从此只把她当神仙膜拜。好在神仙可有凡心,倒不比贞烈的女人。胡小姐很宽容地任他亲昵,只到他情不自禁,才推开说:"不行,除非咱们正式结婚。"

余楠才四十岁,比胡小姐略长三四年。他结婚早,已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已先后考上北平西郊的大学,思想都很进步,除了向家里要钱,和爸爸界钱划得很清。女儿十六岁,在上海一个教会女中上学,已经开始社交。宛英是容易打发的。胡小姐和她很亲近,曾多方试探,拿定她只会乖乖地随丈夫摆布,决不捣乱牵掣,余楠可以心无挂虑地甩脱他的家庭。可是余楠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和胡小姐正式结婚,却总拖延着不离婚。胡小姐也只把他捏在手心里,并不催促。反正中选的人已经拿稳了一个,不妨再观望一番。好在余楠有他的特点,不怕给别的女人抢走。

余楠非常精明,从不在女人身上撒漫使钱。胡小姐如果谈起某个馆子有什么可口的名菜,他总说:"叫宛英给你做个尝尝。"宛英传授得老太太一手好烹调,余楠又是个精于品尝的"专家"。他当了刊物的主编,经常在家请客。这比上馆子请客便宜而效益高。他不用掏腰包,可以向"刊物"报销。客人却就此和他有了私交,好像不是"刊物"请客组稿,而是余楠私人请的,并且由他夫人亲手烹调的。胡小姐有时高兴,愿意陪他玩玩,看个电影之类。余楠总涎着脸说:"看戏不如看你?"当然,看戏只能看戏里谈情说爱,远不如依偎着胡小姐诉说衷情。不过,胡小姐偶尔请他看个戏或吃个馆子,他也并个推辞。因为他常为胡小姐修改文章,或代笔写信。胡小姐请他,也只算是应给的报酬。有一次胡小姐请他看戏。散场出来,胡小姐觉得饿了,路过一家高级西莱馆,就要进去吃晚饭。余楠觉得这番该轮到自己做东了,推说多吃了点心,胃里饱闷,吃不下东西,胡小姐说:"我刚听见你肚里咕噜噜地叫呢",一面说,就昂首直入餐馆。余楠少不得跟进去,只是一口咬定肚里作响是有积滞,吃不进东西。他愿意陪坐,只叫一客西菜,让胡小姐独吃。胡小姐点了店里最拿手的好菜;上菜后,还只顾劝余楠也来一份,余楠坚持"干陪",只是看着讲究的餐具,急得身上冒汗;闻着莱肴的香味,馋得口中流涎。幸喜帐单未及送到他手里,胡小姐抢去自己付了。胡小姐觉得他攥着两拳头一文不花,活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听说他屡遭女人白眼,想必有缘故。不过,作为一个丈夫呢,这也不失为美德。他好比俭啬的管家婆,决不挥霍浪费。反正她早就提出条件,结了婚,财政权归她。余楠一口答应。在他,财政权不过是管理权而已,所有权还是他的,连胡小姐本人也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