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2/2页)


  奔波了大半夜,到了天亮时分,也已经找到市集打尖,但两个人都不想说话,我是伤口疼,他想必是累的。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知为什么,伤口越来越疼,疼得我连粥都吞不下去一口,人也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

  见我委顿的样子,帅哥也非常着急,但他还是十分镇定,在集市上雇了一辆大车,买了几匹马驮着茶砖,又雇了几个马夫,自己也买了一套衣裳换了,扮作是贩茶的茶商,安排得井井有条。才将我抱上了大车,对我说道:“敌人非同小可,眼下咱们只好往北去,等到了顺庆府就有法子可想了。”

  我对元代地理一窍不通,也不知道那个顺庆府具体在哪里,而且伤口确实疼得厉害,所以没力气说话。再说,跟有钱的男人在一块儿,有一个好处就是万事不必操心。雇来的这辆大车不仅十分宽敞,而且非常干净。车里铺了厚毡,软绵绵的,我本来就觉得很累,在车里躺着,摇摇晃晃,不一会儿就要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长,虽然大车偶尔晃得伤口疼,但我精神不济,总是迷迷糊糊的睡着。等我彻底醒转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马队正投宿一间客栈。店小二和马夫忙着卸货牵马,我勉强爬起来扒着车窗往外看,不想使错了劲,牵动胸口的伤处,不由得哼了一声,顿时满头冷汗。就在此时,车帏一挑,露出帅哥那张非常养眼的脸,倒是十分关切的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说是伤口疼,只好说饿了。

  跟着有钱男人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吃到大鱼大肉。

  我现在充分理解为啥很多女人要傍大款,因为钱的好处实在太多了。比如现在,桌子上四盘大菜,分别是传说中的芙蓉鸡,酥骨鱼,腰肚双脆,团鱼羹,还有一大海碗我不认识的汤,热气腾腾,鲜香无比。两个人叫这么多菜,真是奢侈啊……顾不上伤口疼,飞快得拿了双筷子在手里,两眼放光瞅着这些香喷喷的大鱼大肉,咽了口口水,准备好生大吃一顿。

  刚刚伸出筷子去,帅哥却道:“且慢。”

  吃饭乃人生第一大事,还有什么比吃更重要的?

  只见他从袖中摸出一枚蜡丸,捏碎了才瞧出,原来里面是黑乎乎的大药丸子,啊啊,好大一只风干狮子头耶……不过这颜色实在太诡异了。他道:“这是治伤的药,要饭前服下。”

  这样一只药丸子,足足有核桃那么大,而且蜡衣一碎就闻到一股异味,像榴莲又不像榴莲,像臭豆腐又不像臭豆腐,总之闻着奇臭无比,我试探着拿得近些,顿时中人欲呕,真令我非常怀疑这是不是毒药。

  邻桌的客人已经在掩鼻了,我两眼泪汪汪的望着帅哥,这样的东西叫我怎么吞得进去啊?

  可惜帅哥竟然丝毫不怜香惜玉,只说了一个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