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蜚语,无法拔除的巨毒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郑风·将仲子》

“郑风”的《将仲子》,是《诗经》里我最爱的篇章之一。其实这篇既不哀婉也不缠绵,更不壮烈。它只是在重复地,重复吟唱着一种无奈——人言可畏。

总不免想起阮玲玉,她最后留在世间的书札上,最触目惊心的四个字,亦即是——人言可畏。人生到最后似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四个字却是雪地上的红梅,耀人眼目地开。看起来美不胜收,实际上那艳丽,是钉子生生钉入眼睛后流出的疼痛。流言如罂粟,在流者口中灿烂如花,妖艳无比,传播者会有一种吸毒上瘾似的快意。转到受者处,却自是杀人不见血的阴冷毒辣。其实何止是阮玲玉,丧于这四字之手的人已不能胜数。

再远一点的唐朝,是关盼盼的燕子楼。她因为白居易的闲话,议论她夫死不殉是不节也,羞愤之下绝食而死。我在徽州时,看见如许贞节忠烈的牌坊,心知树起它们的并非石匠,而是那时代自认监守道德的卫道者和盲目跟从的大众,使之坚固的也非石料,而是口口相传的流言。念及,纵然周遭风景如诗如画也未免心意沉凉。

先秦时代的男女交往,大约经历了由防范相对宽松到逐渐森严的变化过程。周礼虽烦琐到让人发懵的地步,底子还是人性的温暖。《周礼·地官·媒氏》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在周代,周礼特地为男女青年的恋爱、婚配,保留了特定季令的选择自由。一过“中春”,再要私相交往,则要被斥为“淫奔”了。这样的规定,大概跟那时的生产力文化种种不发达有关,人还因循保留了某些兽类本能。到了春秋战国之际,男女之防就严格多了。《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连“钻穴隙”那么小小一下偷看,都要遭人贱骂,宋玉所言的邻女登墙窥他老人家三年的美好时光算是一去不返了。郑是先秦时有名的“淫奔”之地,可这个女子已经有了人言可畏的顾虑,可见社会舆论已到了可以杀人的地步。

相爱,却错了日映荷花的时候,于是变成了见不得天光的苦恋。“畏我父母”,“畏我父兄”,“畏人之多言”,《东方之日》里的齐女是任性可爱的,《将仲子》里的郑女就是楚楚可怜的。她个性温柔而谨慎,恳求着自己的情人——你不要莽撞地去翻越村社的围墙,不要去攀里巷,不要想着爬过我家的墙,我不是爱惜这些树啊,更不是不愿和你相见,我只是担心的这样做会惊动了我的父母兄弟,让隔壁邻居知道。他们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谴责的话,你和我在一起的可能就更小了。

我相信《将仲子》不是什么刺谁不刺谁的诗,它是一个热恋中的少女唱给情人的诗,有缱绻的爱意和对未来的隐忧。据《周礼·媒氏》载:男女结合,必须通过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才能正式结婚。我想,诗中的女子和男子应该有点后世富家女子贫贱男的味道,女子生性温柔谨慎,顾虑重重,男人却是光脚不怕穿鞋的,一时爱情冲昏了头就要一往无前。

小时候觉得恋爱大过天,大了渐渐才明白:爱是一个人的事情,相爱却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更是牵涉到一堆人是否和睦的事情,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酒,好就好,不好各自回家。因为读出她的谨慎,所以相信诗中的女子是诚恳地付出了真感情的,因为她已经在为未来打算,对仲子这样的相求,不是婉言谢绝,而是邀请:请你,和我一起努力来获得我身边人的认可。我们一起来经营感情。

需知三人成虎,众口烁金。人言如汹涌扑下的钱塘潮,历来是可畏的,因为懂得,所以敬畏。

孟子比孔子务实,他对后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

我想的有点多,大丈夫既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被功名富贵所扰,不为贫贱清寒焦虑,不受强权恶势的逼迫。如果为人清正如湖心明月,外事外物皆不能动摇。那么亚圣所谓苦其心志的苦又自何处来?百折不挠的心志又是如何被锻炼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