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第2/2页)



曾经读到过美国自然文学开创者之一,环保主义者先驱的缪尔的一段话,如果一个人不能爱置身其间的这块土地,那么,这个人关于爱国家之类的言辞也可能是空洞的,——因而也是虚假的。此时我在上海出差,农历新年初七,杜甫当年在成都写“草堂人日我归来”那个人日,不在自家书房,无法查到原话,但大意如此,不会错的。

我在成都生活十多年了,常常听人说热爱成都的话。但理由似乎都比较一致地集中于生活享受的层面。我也爱这座城市,但我会想,还有没有别的稍离开一下物质层面的理由。即便是就人的身体而言,似乎眼睛也该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感官。而且,眼睛这个器官有个好处,看见美好的时候,让我们反省生活中何以还会有那么多的粗陋。可以引导我们稍稍向着高一点的层面。帕慕克说过:我们一生当中至少要有一次反思,引领我们检视自己置身其中的环境。

我觉得,自己写这组这座城市的花木记,多少也有点这样的意义在。

因为,这不是纯粹科普意义上的观察与书写——虽然包含了一些植物学最基本的知识,但稍一深入,就进入了这座城市的人文历史。杜甫、薛涛、杨升庵……几乎所有与这个城市历史相关的文化名人,都留下了对这个城市花木的赞颂,所以,这些花木,其实与这座城市的历史紧密相关。驯化,培育这些美丽的植物,是人改造美化环境的历史。用文字记录这些草木,发掘每种花卉的美感,同时也是人在丰富自己的审美,并深化这些美感的一个历程。在教育如此普及的今天,我们反倒缺乏美的教育。文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在于这种美的教育。我想写下这些文字,如果不能影响别人,至少也是写作者自己的一种自我教育。

我也出过十来本书了,却从来没有给自己的书写序的经历。这次,出版方说,要有这样一篇文字,这本书体例上才显得完备,我不想负了他们想把这本书做得漂亮一些的好意,轻易便破了不给自己写序的规矩。但有什么好写呢?前面发过的那一点议论,其实也在本书中那些文章中发过一些了。再多说,有小瞧读者的意思,便把这本对我来说属于“意外”的书的缘起写在这里,算是对这个“意外”的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