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超越故乡(第5/8页)



六、故乡就是经历

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坚决地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都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托马斯·沃尔夫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他的话虽然过分绝对化,但确有他的道理。任何一个作家——真正的作家——都必然地要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编织故事,而情感的经历比身体的经历更为重要。作家在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时,总是想把自己隐藏起来,总是要将那经历改头换面,但明眼的批评家也总是能揪住狐狸的尾巴。

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杰作《天使望故乡》里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搬用了他故乡的材料,以致小说发表后,激起了乡亲们的愤怒,使他几年不敢回故乡。托马斯·沃尔夫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诸如因使用了某些亲历材料而引起官司的,也屡见不鲜。如巴尔加斯·略萨的《胡利娅姨妈与作家》就因过分"忠于"事实而引起胡利娅的愤怒,自己也写了一本《作家与胡利娅姨妈》来澄清事实。

所谓"经历",大致是指一个人在某段时间内、在某个环境里干了一件什么事,并与某些人发生了这样那样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作家很少原封不动地使用这些经历,除非这经历本身就已经比较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故乡与写作的关系并不特别重要,因为有许多作家在逃离故乡后,也许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事。但对我个人而言,离开故乡后的经历平淡无奇,所以,就特别看重故乡的经历。

我的小说中,直接利用了故乡经历的,是短篇小说《枯河》和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

"文革"期间,我十二岁那年秋天,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小工,起初砸石子,后来给铁匠拉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铁匠们和石匠们躺在桥洞里休息,因为腹中饥饿难挨,我溜到生产队的萝卜地里,拔了一个红萝卜,正要吃时,被一个贫下中农抓住。他揍了我一顿,拖着我往桥梁工地上。我赖着不走,他就十分机智地把我脚上那双半新的鞋子剥走,送到工地领导那。挨到天黑,因为怕丢了鞋子回家挨揍,只好去找领导要。领导是个猿猴模样的人,他集合起队伍,让我向毛主席请。队伍聚在桥洞前,二百多人站着,黑压压一。太阳正在落山,半边天都烧红了,像梦境一。领导把毛主席像挂起来,让我请。

我哭着,跪在毛主席像前结结巴巴地说:"毛主席……我偷了一个红萝卜……犯了罪……罪该万死……"

民工们都低着头,不说。

张领导说:"认识还比较深刻,饶了你。"

张领导把鞋子还了。

我忐忑不安地往家。回家后就挨了一场毒。出现在《枯河》中的这段文字,几乎是当时情景的再现:

哥哥把他扔到院子里,对准他的屁股用力踢了一脚,喊道:"起来,你专门给家里闯祸!他躺在地上不肯动,哥哥很有力地连续踢着他的屁股,说:‘滚起来,你作了孽还有功啦是不?’"

他奇迹般站起来(在小说中,他此时已被村支部书记打了半死),一步步倒退到墙角上去,站定后,惊恐地看着瘦长的哥。

哥哥愤怒地对母亲说:"砸死他算了,留着也是个祸。本来今年我还有希望去当个兵,这下全完。"

他悲哀地看着母。母亲从来没有打过。母亲流着眼泪走过。他委屈地叫了一声。

……母亲戴着铁顶针的手狠狠地抽到他的耳门子上,他干嚎了一声……母亲从草垛上抽出一根干棉花柴,对着他没鼻子没眼地抽。

父亲一步步走上。夕阳照着父亲愁苦的面孔……父亲左手拎着他的脖子,右手拎着一只鞋子……父亲的厚底老鞋第一下打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的脖子几乎钉进腔子里。那只老鞋更多地是落到他的背上,急一阵,慢一阵,鞋底越来越薄,一片片泥土飞散着……

抄写着这些文字,我的心脏一阵阵不舒服,看过《枯河》的人也许还记得,那个名叫小虎的孩子,最终是被自己的亲人活活打死的,而真实的情况是:当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打我时,爷爷赶来解救了。爷爷当时忿忿地说:"不就是拔了个鸟操的萝卜嘛!还用得着这样打?!"爷爷与我小说中的土匪毫无关系,他是个勤劳的农民,对人民公社一直有看法,他留恋二十亩地一头牛的小农生。他一直扬言: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想不到如今果真应验。父亲是好父亲,母亲是好母亲,促使他们痛打我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在毛泽东像前当众请罪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二是因为我家出身中农,必须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我的《枯河》实则是一篇声讨极左路线的檄文,在不正常的社会中,是没有爱的,环境使人残酷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