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黄昏时分,婚礼后的盛宴在粉刷一新的教堂里开始。房梁上悬挂着十几个灼目的灯泡,照耀得大厅里亮过白昼。在教堂前边的小院里,一台机器隆隆地响着,神秘的电流就由机器里发出,通过电线,流进灯泡,放出强光,照亮黑暗,吸引飞蛾,飞蛾一碰上它,就被烫死,垂直掉下来,落在司马支队的军官们和大栏镇乡绅们的头上。司马库身着军服,脸上放着光彩,从主宾席上站起来。他清了清喉咙,高声说:“诸位兄弟,各位乡绅,今天,我们在这里大摆酒宴,祝贺尊贵的朋友巴比特和鄙人的小姨子上官念弟结婚,这是件天大的喜事,请大家鼓掌。”众人热烈鼓掌。在司马库旁边的座位上,坐着身穿白制服,胸前口袋里插着一朵小红花、满面笑容的美国青年巴比特。他的黄头发上抹了一层花生油,溜光光,好像用狗舌头舔过一样。在巴比特身边,坐着上官念弟,她穿了一条白裙子,两只Rx房的上半部分从裙子的开领处露出来。我嘴里口水很多,但八姐的嘴唇干得像葱皮一样。白天举行婚礼时,我和司马粮捧着长长地拖在她身后的裙裾,像捧着山鸡的长尾。她头上插着两朵沉甸甸的月季花,脸上涂脂抹粉,脂粉掩不住她的得意。幸福的上官念弟,你太不像话,鸟仙尸骨末寒,你就与美国人举行婚礼!

我心里不痛快,尽管巴比特赠给我一把塑料柄的锋利小刀,但我就是不痛快。电灯可真是坏东西,照透了她的白裙子,使那两只红头白Rx房清晰可见,变成了公共的目标。我知道,男人们都在盯着它们,连司马库都在斜眼盯着它们。它们却浑然不觉,还在那儿摇头摆尾呢。我想骂人,骂谁呢?

骂巴比特这个坏种,今天夜里,它门就被你独霸了。我的粘湿的手,在口袋里,紧紧地攥着锋利的小刀子。如果我冲上去,用小刀子,划破她的裙子,然后,贴着底盘,把它们利落地旋下来,那会出现什么情景呢?司马库还顾得上演说吗?巴比特还顾得上激动吗?上官念弟还顾得上幸福吗?我将把它们珍藏起来,藏在什么地方?藏在草垛里?不行,黄鼠狼会吃掉它们;藏在墙洞里,老鼠会拖走它们;藏在树杈上,猫头鹰会叼走它门……有人轻轻地戳戳我的腰。戳我的人是司马粮。他穿着一身白色小礼服,脖子上系着一个黑蝴蝶。他的装束跟我的装束一模一样。他说:“小舅,坐下,就你一个人站着。”我沉重地坐在板凳上,回忆着我是什么时候、为什么站起来的。沙枣花穿的也很漂亮,在婚礼上,她捧着一大束野花,献给上官念弟。现在趁着人们的耳朵听司马库演讲、人们的眼睛直盯上官念弟的Rx房、人们的鼻孔嗅着酒肉的芳香、人们的思想飘飘荡荡的机会,她伸出一只小爪子,像偷食的小猫,对着盘子伸过去,她抓到一块肉,然后装做抹鼻涕,把肉塞进嘴里。

司马库的演讲继续进行,他端着一杯酒,是专门从大泽山买来的葡萄酒浆,在玻璃杯子里放着红光,举着杯子老半天了他也不嫌胳膊累得慌。他说:“巴比特先生是从天而降,天上掉下个巴比特。他的飞行表演,诸位都亲眼目睹了,他让电灯发光,就在我的头顶上——”他指着房梁上的电灯泡,众人的眼睛暂时离开上官念弟那令人酥软的,销魂的,蔓延着某种感召的Rx房,随着他手指的引导,去注视刺目的光明。“这就是电,是从雷神爷哪里偷来的。我们游击支队,自从有了巴比特,可以说是一路顺风,巴比特是福将,他一肚子绝技,待会儿,他还将让诸位大开眼——”他侧身指了指原先是马洛亚牧师讲道、后来是爆炸大队唐女兵讲抗日的讲台,讲台后边的墙上,挂着一块洁白的布。我感到眼前发黑,电灯光扎眼,不敢久久注视。“对于这样的天才,我们说啥也不放。抗战胜利了,巴比特先生想回国,这是万万不行的,我们要用最大的热情留住他,这也就是我力主把我的比天仙还要俊的小姨子嫁给他的原因。下边,我提议,为了巴比特先生和上官念弟小姐的幸福,大家举起杯来,干——”

众人呼啦啦地站起来,端起酒杯,碰得叮当响,干——都一仰脖,干了。

上官念弟伸出那只戴着金戒指的手,端起一杯酒,与巴比特手中的酒杯相碰,然后又与司马库、上官招弟手中的酒杯相碰。上官招弟刚刚生产,身体还没有复原,她脸色苍白,颊上有两片病态的潮红。司马库说:“新郎新娘要喝出点花样来,喝个交杯酒。”在他亲自指导下,巴比特和上官念弟双臂连环,别别扭扭地喝了交杯酒,群众一片欢腾。紧接着大呼小叫,触筹交错,筷子翻飞,几十张嘴一起咀嚼,声音不雅,嘴唇上、腮帮子上一片油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