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断你狗腿(第2/2页)

“阿瑟呢?他受伤了吗?”

“没有。”

“我好困……头疼,我想睡觉。”

“-->>

饿了吧?”他忙说:“吃过早餐再睡。”

*

伊莎贝尔也被送到新居过了一夜。

餐桌上,哥哥姐姐和加百列在说着昨晚发生的事情,伊莎贝尔乖巧的一个字都没问。

姐姐真不走运!遇到了一个脑子有病的追求者。这跟她想象中的“爱情”不一样,她喜欢加百列这个姐夫,那是因为姐姐很喜欢他,他也很爱姐姐,这就是她知道的最好的爱情了。

她崇拜姐姐,什么都想向姐姐靠拢。她不像姐姐那样,十几岁就不想待在家里,她是最小的孩子,很乐于享受妈妈的关心,也不觉得那是什么束缚;巴黎或是伦敦虽然是繁华的大城市,可是大城市里的生活太复杂了,还是小镇生活更适合她。

她没法理解路易到底在想什么,爱一个人难道不是应该让她快乐吗?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那些爱情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两个相爱的人之间或许会有阻碍,但只要他们真心相爱,那就什么阻碍都不能拦阻他们的爱情。

就比如吧,姐姐要是喜欢路易,那么按照姐姐的性格,她肯定会取消婚礼,然后跟路易订婚。路易搞这么多事,就是因为维塔丽根本不喜欢他,她觉得路易真的是太笨了,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搞不明白。

*

“不是路易太笨,而是他不肯承认失败。男人很肤浅,不会承认自己的失败。”

姐妹俩躺在床上,脑袋紧挨着脑袋。

“他肯定不够爱你。”

“对,他更爱自己,自大又自私。”

“那文森特呢?他肯定很爱你,对吧?”

“你听谁说的?”

“阿瑟说的。”

“他真多嘴!谁让他告诉你的?”

“嘻嘻,其实他没跟我说,是跟妈妈说的,我偷偷听到的。”

“妈妈又不知道文森特。”

“好吧,其实是,有一次文森特专门来见过妈妈和我。嘘——妈妈不让我告诉你,也不让我告诉加百列,说怕加百列不高兴。”

这可奇怪了。不过说起来,从阿姆斯特丹到沙勒维尔也不是很远,直线距离是比沙勒维尔到巴黎远,但梵·高家住在荷兰与比利时交界的地方,他家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比到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还要近呢。

不过,他去沙勒维尔兰波家是干什么?这人也是有点奇怪呢。

但她懒得问了,“睡觉吧。昨晚你是不是吓坏了?”

伊莎贝尔心有余悸的点点头,“害怕极了!”

“还好你没事。”她摸了摸妹妹的脸。

*

对于刺伤了路易的事情,维塔丽说得非常轻描淡写,只是说在他腿上扎了一刀,所以那时候水手们忙着送他去医院。

阿瑟觉得自家这个妹妹果然很像他,甚至比他当年还要狠,还挺得意呢。

“以后加百列可要小心,别惹你生气。”他开玩笑的说。

“他不惹我,我当然乖乖的。”

“别客气,他只要有哪怕一丁点不老实,你就好好的教训他一顿。不过教训完了,还是要哄一哄他。”

明白了,这是给一棒子再给一根胡萝卜的操作,她懂。

“昨晚的事——”

“已经处理好了。”

她有点心烦,“可是别人总归还是会知道的。”

“这不算什么,一个美丽的女孩有几个疯狂的追求者,很正常。等你们结了婚,去国外住上几年,再回到伦敦,谁也不会记得有这件事。”维塔丽沉默。

阿瑟说的没错,流言蜚语难免会有一点,但问题不算太大,广大的伦敦群众总会有源源不断的八卦可以散播,等到他们几年之后再回来,没几个人会记得这件事。

女孩子都会遇到几朵烂桃花,程度不同而已。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问:“加百列……说什么了吗?”

“他能说什么?”阿瑟不以为意,“他可能会以为你失去了贞洁,要么取消婚礼,要么婚礼仍然按期举行。如果他取消了婚礼,你顶多就是声誉损失了一点,但你不跟他结婚就不会住在伦敦,别人怎么乱嚼舌头对你没有什么大损失;如果没有取消婚礼,等你们新婚当晚,他自然就会知道你还是一个贞洁的好姑娘,也就没有问题了。”

维塔丽有点脸红,小声问:“你怎么知道我……路易没有强迫我?”

“那样你应该就会杀了路易。我也想过这事了,要是你没能杀了他,那么我绝对不会饶了他。我会去杀了他,然后我就带你去埃及或是希腊,或者远东也可以。”

阿瑟绝对能干得出来杀人的事情。他对杀人这事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可以说是个凉薄的反社会,他到现在还没有干出什么杀人取乐的事情,是因为创作消耗了他的热情,他不用考虑别的发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