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巴黎

阿瑟对维塔丽说到这件事情,很轻描淡写,但叙述的十分详细:刀锋是如何刺进魏尔伦的手掌,甚至可以感受到刀刃刺破皮肤、刺穿肌肉的细微差别;他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仿佛把他的恨意全都灌注在刀尖上;他知道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但他才不管那么多呢!

维塔丽没问“然后呢”,或是“魏尔伦呢”,她坐在桌边,默默的将烟斗装满了烟丝,擦了一根火柴,点燃烟丝,再把烟斗递给他。

阿瑟抽了一会儿烟,浑身肌肉从紧张慢慢舒缓下来。

维塔丽则是在考虑他俩的关系。这大概是这个纯净少年能做出的最激烈的事情,不管他爱不爱魏尔伦,他肯定都会觉得心灵受到了伤害——他不是对方最看重的——于是让对方的肉-体受到一点伤害,是他的发泄方式;魏尔伦可能会放弃他,也可能不会,但至少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来找他。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给阿瑟洗脑。

他想要一个如父如兄的年长男性指引他,这其实很正常;但如果对方借此占有他的肉-体,那肯定不是正常的事情。阿瑟的问题是他不知道魏尔伦做的不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魏尔伦是有妻子儿子的;至于魏尔伦,呵,渣男无误了。

想想也是呢,21世纪的17岁男孩尚且不能说什么都懂,更别说19世纪的17岁男孩了。

*

他们在维塔丽住的旅馆里。

“舅舅呢?”阿瑟才想起来。

“他出去喝酒了。”

“想去哪儿玩?我带你去。”

“卢浮宫能去吗?”

“能。卢浮宫每周开放4天。很多人在里面临摹,我带你去看看。”

“卢浮宫不是被烧毁了吗?”

“只烧到了一点,已经修复了。”

“杜伊勒里宫呢?”

“完全毁了。政府不想重建杜伊勒里宫,大概是不想回忆起皇帝吧。”皇帝指的是拿破仑三世。

“皇帝一家现在去哪儿了?”

“在——伦敦。”

皇帝被赶下台后,带着宫廷里的一些朝臣和贵族们流亡英国;巴黎公社之后,又有很多法国人去了海峡对面的国家。奥兰一家可能也是这两批人中的一家。

不过,在维塔丽来看,那都是太遥远的事情,与她无关。

*

阿瑟没有回自己的小公寓,而是在旅馆又开了一间房,胡乱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兄妹俩穿着新衣,高高兴兴的去了卢浮宫。

阿瑟颇认识了一些文艺小青年,其中的一个今天正好在卢浮宫临摹一幅达·芬奇的人物肖像。维塔丽一看,嗨!这不就是后世鼎鼎大名的《蒙娜丽莎》吗?

不过这个时代,《蒙娜丽莎》只是卢浮宫里不怎么起眼的一幅人物肖像画,不出名,也没什么参观者。

想到《蒙娜丽莎》那戏剧性又十分富有讽刺性的“出名”过程,维塔丽一直都怀疑,那桩失窃案是某个达·芬奇收藏大户自导自演的好戏,自此之后,达·芬奇的画作价格飙升,《蒙娜丽莎》也一跃成为卢浮宫镇馆之宝之一。

阿瑟为她介绍那个年轻人,让·路易·福兰刚满20岁,在巴黎学绘画。福兰也认识魏尔伦,他们常在一块儿,散步,喝酒,阿瑟有时陪着福兰到卢浮宫来临摹,但他自己对绘画不感兴趣,也不太瞧得上那些名家名作。

阿瑟在巴黎结识了一些不太出名的画家,有人给他画了肖像画,只是阿瑟自己不太在意,也从来不找画家要他的肖像画。维塔丽跟福兰聊了一会儿,问他跟谁学画,学了几年了,还随手给阿瑟画了一幅速写。她学过一点素描和速写,但没有正式的学过绘画。

福兰认为她从没有经过名师指点也能抓住人物特质,很有绘画天赋,问她要不要留在巴黎学习绘画。

“学习绘画?”这倒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一个方向。

“瞧,学画花费说起来不算大,最花钱的是颜料和画布,再找个老师,指点你的不足之处,最普通的画师一张素描头像也能卖个二十法郎,只需要不到1小时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卖出去两三张头像,足够你在巴黎过的很不错。”

很有诱惑,但想想在出师之前需要多少年,这个性价比不高。巴黎是艺术之都,到处都是前来学习绘画的年轻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当然,还是男性居多。女性画家不是没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举例都很难找到一个人名。

福兰随后收拾了画架画笔,跟兰波兄妹在卢浮宫里瞎逛了1个多小时。阿瑟不懂绘画,福兰倒是能把卢浮宫里的一些经典名作说的头头是道:作者、年代、画布、颜料、风格、画作的经历,虽然都是入门级的知识,但他说的挺有趣,是个好导游。

福兰还不算学成毕业,老师也没什么名气,过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儿“巴黎顽童”的活泼劲儿,跟阿瑟的“阿登乡下粗野男孩”的风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们都带有一种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维塔丽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兰关系还不错,大概是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