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8/18页)

“但是一旦遇到一些并不简单的案子,比如现在刚刚发生的莫格街凶杀案,警察那套老办法就难以再起作用!就算是警察中非常杰出的侦探维多克,尽管他对待案子从来都是执着坚毅,非常专注,不会轻易放弃,可是,他没有专门进行过心智思维训练,因此他的风格就是绝不轻易放过那些直接相关的线索,却把很多其他间接的可能的线索给忽略了,因为他太过专注于案子中的某点或某一线索,因此他不能从整体上把握案情。甚至他已经发现了案子中某些不寻常,也仍然不能用全面的眼光来审视整个案情。

“人们就是这样,往往迷信只要执着地坚持和尽可能深地发掘其中某一点就能得到真相,可是更多的事实说明,真相并非只在那一点中。从我个人来说,我甚至更相信,越是复杂和有价值的事实真相,越是浅显易见的。有的时候,我们越是向山谷深处进发,越是希望真相就在山谷深处,可事实往往证明,真相根本不在那儿。或许当我们不经意地抬头看看山顶时,却发现苦苦追寻的东西早已经在注视着我们了。

“如果你不认同我的观点,那你可以想想我们是怎样观察天体的。当我们只是无意地斜眼去瞄的时候,往往能够更清楚地窥见星星,知道它的亮度,这甚至比我们专门去注视观察的效果更好。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我们眼球的构造决定了外侧比内侧更容易感受到微小的光源。因此,当我们认真地观察天空中的星星时,反而无法更好地感受到其亮度,因为正眼看星星的同时还有很多其他光源发出的光线进如眼球。相反,斜眼瞄星星时,则没有这样的弊病。警察们的办案有时正如正眼观察星星。他们往往因为过度埋首思索一件事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困惑;他们被很多其他‘光’给干扰了,因此也让自己的洞察力有所减弱。这样的结果就是竟然不能发现如天上星辰一样明亮的事实真相。像金星,它虽然有着最清晰的星光,可也可能会因为我们太过持续、专注和直接的观测而从我们眼前消失。”

杜宾否定了警方的调查方法,他认为:“我们应该自己亲身去调查这一谋杀案,否则就无法确定我们对案情的真实看法,当然假如只是打算听听警方的结论,那就没有什么必要了。可是听任警方的解释同样会失去我们自己的乐趣。亲自调查才会让我们感受到其中的乐趣(我当时觉得杜宾用‘乐趣’这个词来描述悲惨的谋杀案非常奇怪,但对此,我并没有多发表其他的议论)。当然,我想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位现在被收押的勒本先生当初曾经帮过我,但我一直没有报答他,当然,退一步讲,我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无辜的银行小职员就这样被不明不白地关进监狱。我们应该到命案现场亲自查看一番,你觉得怎么样?警察局长G先生和我认识,我觉得,我们能够比较容易地得到许可进入的机会。”

拿到允许进入命案现场的许可之后,我们立刻前往莫格街。这是一条丽舍尔街和圣罗克街之间的残破街道。我们居住的地方离这里并不是很近,因此,当我们到达莫格街时已经是傍晚时分。那所发生离奇谋杀案的房子很容易找到,它位于路边,在其马路对面仍然有许多人停留,他们同样对这一案件感到好奇,并不时地仰望观察至今仍然紧闭着的房子的百叶窗。在巴黎,这是一栋非常普通的充满巴黎格调的住宅,大门入口的一边有一个门房,用玻璃镶成,门房的窗户有一块能够移动的板子,其中标着“门房”的字样。

在我们进入房子之前,我们先观察了房子周围的环境,重新走回街上,转进一条巷子,然后又转到房子正后方。杜宾对于这栋建筑物本身及其周边的各种环境观察得极其仔细,但我实在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们又往回走,来到了屋子的前方,按响了门铃,看守人员在检查过我们的许可证之后允许我们进去。于是我们就上楼了,找到了四楼那间发现爱斯巴奈雅小姐尸体的屋子,两位被害人的尸体仍然停放在这里。房间中的环境仍然是凌乱的状态,而且显然和《法庭晚报》中报道的没有什么区别。杜宾非常仔细地查看了两具尸体和房间中所有的东西。之后,我们又去查看了其他房间和后院。所有的调查活动中都有一位警察陪着我们,直到夜幕降临我们在现场的调查才算结束。不过回家的途中,杜宾又走进了一家日报社,并在那里驻足了好长时间才离开。

我已经向大家说过了,杜宾是个古怪的人,很多匪夷所思的想法和念头不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当我们结束现场调查之后,他的怪癖就一刻也没有停止。但是他并没有和我讨论这一案件中的任何事情,直到隔了一天的中午,他才非常突然地问我,有没有发现命案现场一些不同寻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