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爱夫妻

约翰·约翰逊知道,他必须杀掉他妻子,他不得不这么做,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他必须为她考虑。离婚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没有正当理由提出离婚。玛丽善良、美丽、开朗,并且从来都没有看过别的男人一眼。在他们结婚以来的生活中,她从来不向他多唠叨什么。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桥牌,显然她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女主人。

但他不得不杀掉她,这真是非常遗憾。但是,他不想告诉她自己要离开她,这对她来说是一种羞辱。再说,两个月前他们刚刚庆祝了结婚二十周年的日子,他们都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夫妻。

在十几位羡慕他们的朋友面前,他们举杯保证说,他们要相爱一辈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经过所有这些之后,约翰不能随便把玛丽一脚踢开,那样太卑鄙了。

如果没有他,玛丽的生活就没有了意义。当然,她大可以继续开她的商店,那个商店自从开张以来就一直生意兴旺。但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妇女,开店纯粹是为了消遣。当时他们的隔壁刚好要出售那间房子,于是他们就买了下来,也不用如何装修,只要打通两栋房子中间的墙,然后开一扇门就行了。玛丽说,开店只是为了让她在可爱的丈夫不在时,用来消磨时间而已。这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虽然她很有商业头脑。

约翰很少进那个商店,他一直觉得那里乱七八糟。每次走进去都会觉得不安,那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显得那么拥挤,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

是的,玛丽的兴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商店。为了让她的生活有意义,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须爱上别的东西。

如果他跟她离婚,那么就没有人带她去听音乐会和玩桥牌了,她也不能再参加她最喜欢的聚餐晚会了。没有他,她不会得到他们朋友的邀请,离婚后她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和那些老处女和寡妇一样,过着悲惨的生活。

他不能让玛丽过那样的生活,虽然他确信,只要他提出离婚,她会同意的,她向来对他千依百顺。

不,他不能提出离婚,这对她是一种侮辱,她应该有更好的结局。

可是,如果他在去列克星敦出差时,没有遇见莱蒂丝就好了。可他怎能为那次奇遇后悔呢?他发现他认识莱蒂丝之后,才觉得自己充满活力。遇见莱蒂丝,他就像盲人重见光明一样。而惊奇的是,莱蒂丝也深深爱着他,迫不及待要和他结婚。她是自由身,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

等待……催促……

他必须想方设法终结玛丽,安排一次意外事故应该是不难的。商店就是一个最理想的地方,那里那么拥挤。只要利用那些沉重的石头雕像、吊灯或壁炉架,就可以轻易结束他亲爱的玛丽的生命。

“亲爱的,你必须告诉你妻子,”上一次在列克星敦的一家旅馆幽会时,莱蒂丝催促他道,“你必须赶快离婚,把我们之间的事告诉她。”

莱蒂丝的声音是那么舒缓悦耳,让约翰陶醉。但他怎能对玛丽讲这些关于莱蒂丝的事呢?

约翰甚至搞不清莱蒂丝为什么会如此吸引他。

与玛丽的和蔼不同,莱蒂丝气质优雅。或许莱蒂丝并没有玛丽的漂亮迷人,但她的魅力无法抗拒。在莱蒂丝面前,他是一个热情老练的情人;而在玛丽面前,他是一个体贴和气的丈夫。和莱蒂丝在一起,生活总是充满激情,有着前所未有的亢奋。如果打个比方,莱蒂丝是土、气、火、水四个元素,而玛丽——

不,他不能比较她们。但不管怎么说,强迫终结他们这种相互的狂热迷恋,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就在他正要提议莱蒂丝去酒吧的时候,他看到查特弗莱明走了进来,向旅馆服务台走去。他到这里来干什么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这是非法情人经常面临的问题。他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被人发现,没有一个地方是真正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莱明尤其不同,他是约翰最不想见到的人,因为他如果见到约翰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一定会大肆宣扬。这个碎嘴子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告诉他的医生、店主、银行服务员和他的律师。

这时约翰在莱蒂丝身边非常不自在。看看查特还在服务台说着什么,约翰不能就这么暴露下去,因为查特只要向四周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和莱蒂丝在一起。于是约翰找了个可笑的借口,溜到旁边的报摊,躲到一本杂志后面,一直等到查特登记完后乘电梯上楼。

总算躲过去了,太危险了。

约翰觉得这是对他们高尚感情的玷污,他不能容忍一直这么如做贼一般,他必须要采取行动,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但是,同时他又不想伤害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