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Lou(第3/5页)

Ward仅仅在交叉询问当中提出,所有这些证据只能显示被告在案发前到过现场,无法直接证明他有实际的犯罪行为。但接下去的几份证物和证人证言很快就让这一观点显得苍白无力。

先是Han的心理医生到庭作证,证明Han在八月二十日离开纽约前临时预约了一次门诊,带走了一张处方。

“你总是一次开给他两周的药量吗?”检察官问。

“不是。”医生回答,“一般总是七天的量,但他说要出差两周,在那之前他已经连续服药半年左右了,突然停药可能会有些不良反应。”

“什么样的不良反应?”

“梦境怪异、幻觉、嗜睡、情绪低落等等。”医生说道,“当然,跟服药过量的副反应根本不能相比。”

检察官紧接着呈上了上西城一家药房的销售记录,记录显示,八月二十日当天,Han曾用那张处方购买了两盒共两千一百毫克的文拉法辛缓释胶囊。

随后出庭的是为本案出具验尸报告的犯罪鉴识专家,他应检察官的要求陈述了尸检结果,说Eli York的死因正是过量服用含有中枢神经兴奋成分的文拉法辛,估计剂量在两千毫克左右。按其死亡时间推断,服药的时间是在九月十日凌晨一点至两点之间。

检察官适时地重提了一下监控录像里Han离开银厦的时间,一点三十五分,刚好落在这个区段里。

Ward并未对此提出异议,只是提出两个假设,以及随之产生的两个问题。

假设一:死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喝下混入文拉法辛的酒。但留在现场的两只酒杯属于威士忌纯饮杯,容量是三盎司,两千毫克的药物能否在短时间内不留痕迹地混入?

假设二:死者被迫服下药物。死者和被告均为成年男性,身高均为六英尺上下,体重也相当,为什么尸检时并未在死者身上发现明显伤痕?

接下去的一个证人便是Lance Osler,按检察官的要求重复了一遍他的证词:去年八月三十日,曾在巴黎和平路上一家商店里看到Han打了Eli York,并威胁要杀了他。

Ward站起来做交叉询问,装作很随便地问:“Osler先生,请问你在市立芭蕾舞团的职衔是?”

“首席演员。”Osler回答。

“据我所知,案发时本案被告是首席演员,而你还只是独舞演员,你是什么时候晋升到现在这个职衔的?”

“去年十一月。”

“也就是本案被告被拘捕之后不久……”Ward话音未落,检察官又一次叫了“反对”。

Ward转向法官,解释说只是想阐明证人与被告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却没能得到法官的支持。Lance Osler回答问题的态度起了很大的作用,很坦率,没有犹豫,也毫无愧色。

Ward只得抛出了那个问题,“Osler先生,你和被告的妻子是什么关系?”

“反对”声又从检方坐席上响起来,但这一次法官示意Ward继续。

“对不起,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证人席上的Lance Osler沉默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那个问题,反而看着坐在旁听席里的Esther问,“Esther,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们算是什么关系?”

这句话让旁听席上一片哗然,检察官在证据开示的过程中已经看到过相关的物证,所以也不意外,但肯定在那里后悔,太倚重Osler一个人的证词,没有准备得再充分一些。

Ward走回辩方坐席,拿出那几张酒店账单,一个日期一个日期地问下来:当时在哪儿?和谁在一起?做了什么?

Lance Osler一一回答,始终看着旁听席里的Esther。李孜没办法很清楚地看到Han和Esther脸上的表情,她听着那些咄咄逼人的问题,禁不住自问,那些原本隐没在岁月和琐事里的秘密一旦被这样清晰明白地说出来,当事人到底是怎么样的心境。

法官敲击法槌,叫了声“安静”,问检方还有没有其他要向法庭出示的证据,然后便宣布休庭,把Ward和那个检察官都叫进了办公室。法庭上旁听的人陆续散了,Han也被法警带走,李孜便也跟着进了候审室。

一看到李孜进去,Han就问:“她怎么样?”

“谁?”

“Esther。”

李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把之前Esther说的那些话告诉他:“她觉得是她让G离开了你,又隐瞒了那么多事,还有Lance Oster,把所有事情搞得无法挽回,你不可能原谅她了。”

“我才是无可救药的那一个。”他摇摇头,轻笑了一声,“G离开我不是因为Esther,她迟早要走的,我们根本没可能在一起。至于Esther和Lance的事情,我很早就知道了。”

李孜不知道Han为什么会说他“没可能”和G在一起,但更让她意外的是,他早就知道Esther和Lance的事情,连忙问他:“之前你怎么不说?”

“只要Esther不想说,我就不说。”Han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