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无名氏小姐

莫兰锁上店门时,发现高竞已经在路灯下等她了。

自从她的悠然书店开张以来,高竞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等她打烊。但今天的他跟平时有些两样,若是平时,他早就一瘸一拐地逛进店里来了。通常,他都会兴高采烈地向她炫耀自己当天复健运动的新纪录;可今天,他却自始至终站在店门外的树下发呆。

她知道下午他去看守所探望过一位旧同学,而这位故人她也认识。赵胜是她初中时代的好友赵蜜的堂哥。她至今不敢相信,当年向她夸口说要成为华人首席足球明星的赵胜,现在居然成了一个杀人犯。

“嘿!”她走到他身边轻拍了他一下。

高竞回过神来。

“今天生意怎么样?”他问道,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

“营业额一千块。”

“那算多还是少?”

“不多也不少。毕竟,这里地方就这么点大。再说,你永远别指望书店的生意会有多火爆。”虽然不算忙,可她还是觉得浑身腰酸背痛。她举起拳头捶捶自己的肩,心想,肯定是平时闲惯了,所以一下子忙起来,就适应不来了。

高竞腾出一只手来帮她按摩肩膀,莫兰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她听见高竞在对她说话:“你光卖书不就行了?为什么还卖小吃啊?那多麻烦!”

“这儿,这儿,亲爱的……”莫兰指指另一边肩膀,“啊……谢谢……我开的不单单是书店,而是一个可以供大家喝喝咖啡,发发呆的小书吧。告诉你,他们都很喜欢吃我做的茶冻和桑葚果酱,今天乔纳带着她的同事来,我还让她们尝了我爸昨晚做的薄荷茯苓糕。有个女警听说那能祛痘痘,还把剩下的六块都买走了,十五元一块,她眼睛都没眨一下……”莫兰正说得兴致勃勃,发现高竞好像没在听,忙拉了一下他的衣袖:“喂,你在想什么呢?有没有听我在说什么?”

“我听见了。你在说你爸做的那个什么糕,昨晚我看见他做的。我站在旁边才看了一眼,他就对我说,一百年前,像我这种偷看的人是要被挖眼珠的。”

莫兰笑着挽起他的胳膊朝前走。

“我爸有些地方是很老派的,他不喜欢别人看他配药,也不喜欢别人看他做药膳,以后你就机灵点,看见他在捣鼓药,马上躲得远远的。对了,你今天怎么样?看见赵胜了?”她知道高竞今天之所以心事重重,一定跟下午的会面有关。

“见了。如果在路上碰到,我一定认不出他来。”

“他变化这么大?”

高竞叹着气,点点头。

“他到底为什么要见你?”

“他想把那支笔还给我。他让我去他家。”

“真的?!”莫兰停下了脚步。

关于那支笔的恩怨,高竞前一天晚上才告诉她。过去她只是疑惑,高竞和赵胜这对好朋友怎么突然不来往了。她一直以为他们只是因为选择了不同的职业彼此疏远了。而高竞所说的旧事让她大吃一惊,她真没想到,她认识的赵胜竟然还做过如此卑鄙的事。

“你去他家找过了?”莫兰问道。

高竞点头。

“没找到?”莫兰紧张地望着他。

“不,找到了。他过去告诉过我他妈藏东西的怪癖。他妈喜欢把东西藏在窗子附近。”高竞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旧钢笔递给她。

“这就是你爸留下的钢笔?!”她惊讶地看着它,虽然除了旧之外,她一点看不出这支笔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明白,这支旧钢笔对高竞来说意义非凡。“那你为什么还这副表情?应该高兴才对啊……”她嗔怪道,“怎么了?”高竞的神情让她有些疑惑:“笔被弄坏了?”她拉开笔套,但没看出有任何严重的损伤。

这时,高竞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这封信跟笔一起被放在窗台下面的两块石头中间。”

“给谁的信?”莫兰好奇心顿起,连忙接过信,她发现信封上赫然写着“高竞收”三个字,而更令她意外的是,信封里除了那封信外,还有一个绿宝石戒指。

“戒指?这是他给你的战争赔款?”她笑着问,心想,也不知道这戒指是真是假,最好先拿去鉴定一下。

“先看看那封信。”高竞道。

看高竞的表情,莫兰猜想这戒指八成不是给他的。

好吧,先看看这封信写了些什么。

高竞:

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给你写信。

我已经快二十几年没写点什么了。上一次我用笔写字,是在医院的门诊大厅。我要在病历上写自己的名字,可我用了好几分钟才想起自己叫什么。我的手抖得厉害,我写的时候,还傻乎乎地哭了起来,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上中学时候的事。我想,如果没那事,你跟我可能现在还是朋友。我们或许还会常常出去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