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章 河山表里更分明 明清之际的风起云涌(第28/36页)
虽然经历了一番波折,王永宁最终还是如愿以偿,见到了大名鼎鼎的平西王。吴三桂回忆了很久,终于想起确实有这么回事。他在大节上反复无常,对这桩婚事倒也没有反悔,立即授王永宁三品官衔,选了一个女儿嫁给他。穷光棍转身变成了亲王女婿,贵不可言。
在昆明住了一段时间后,王永宁便想回苏州老家。为了满足女婿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美梦,吴三桂特意写信给刚刚上任江苏巡抚的韩世琦,命他事先打点好一切。
彼时南方未定,南明永历政权实力仍不容小觑,清廷需要利用吴三桂来平定西南,韩世琦亦不遗余力地讨好吴三桂,出资买下拙政园,送给了王永宁。
拙政园是江南古典园林的代表作品,始建于明正德四年(1509年),由罢官还乡的御史王献臣以大弘寺址拓建为园。“拙政”取晋代潘岳《闲居赋》中“灌园鬻蔬,以供朝夕之膳……此亦拙者之为政也”意。中亘积水,浚治成池,弥漫处“望若湖泊”。园多隙地,缀为花圃、竹丛、果园、桃林,建筑物则稀疏错落,共有堂、楼、亭、轩等三十一景,形成一个以水为主、疏朗平淡,近乎自然风景的园林,“广袤二百余亩,茂树曲池,胜甲吴下”。
王献臣死后,其子一夜豪赌,将拙政园输给了同郡徐少泉。此后,徐氏在拙政园居住长达百余年之久,后徐氏子孙亦衰落,园渐荒废。
明崇祯四年(1631年),刑部侍郎王心一购得拙政园东部十余亩荒地,悉心经营,布置丘壑,于崇祯八年(1635年)落成,名“归田园居”。园中部及西部则屡屡易主。
顺治四年(1647年),刚从黄毓祺案中脱身的钱谦益、柳如是夫妇入住拙政园。钱谦益增建曲房,作为柳如是妆楼。
顺治五年(1648年),徐少泉第五代传人不堪清军将领骚扰,将拙政园以二千金廉价卖给大学士陈之遴。陈之遴得园后重加修葺,备极奢丽。然陈氏长年在京为官,后又被谪辽东,客死于谪所,从始至终都未踏进拙政园一步。
陈之遴既败,拙政园亦没为官产,被圈封为宁海将军府,次第为王、严两镇将所有,后又改为兵备道(安姓)行馆。吴三桂写信给韩世琦后,清廷为讨好吴氏,先将拙政园发还陈氏,再由韩世琦出面代买,如此便顺理成章地将官产又变回了私宅。
王永宁携妻子回到苏州后,嫌拙政园不够气派,下令翻新重建。在此以前,拙政园园主虽屡有变动,但大都仍保持了园林原貌,独独到了王永宁这里,大兴土木,易置丘壑,面貌大改。如园内建斑竹厅、娘娘厅,为王永宁夫妇居处。又有楠木厅,列柱百余,石础径三四尺,高齐人腰,柱础所刻皆升龙,又有白玉龙凤鼓墩,穷极侈丽。
王永宁常在园中举办宴会,令家姬演剧,时人有“素娥几队出银屏”“十斛珍珠满地倾”之句。
王永宁夫人人称“吴小姐”,倚仗其父吴三桂势力,骄横跋扈。她见苏州河多船多,便派人强占码头,自行收取费用,发一笔横财。地方官府根本不敢出面,任其作为。吴小姐春日出游,前面有大队人马开道。一次过桥时,桥上游人来不及回避,吴小姐手下便直接将众游人推落河中,导致十余人溺死。有御史据实弹劾,清廷不想得罪吴三桂,只将奏本留中不发。
后吴三桂起兵反清,王永宁事先已有所知,惧而先死,吴小姐被逮捕下狱,家产籍没。王永宁增建的雕龙柱础及楠木柱石等尽输京师,拙政园由此破败。至康熙十八年(1679年),拙政园改为苏松常道新署,参议祖泽深将园修葺一新,增置堂三楹。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帝玄烨南巡,曾慕名来到拙政园,然园“廿年来数易主,虽增葺壮丽,无复昔时山林雅致矣”。
对比于哭庙案诸生员无辜被杀,及王永宁一夜暴富及嚣张,便可见政局的微妙:清廷一面用残酷手段镇压异己,打压江南不平之气,宁可错杀枉杀,也不放过;另一面又要借助吴三桂来对付明朝残余势力,是以处处姑息,终至养虎遗患。
“哭庙案”与“通海案”“奏销案”合称“江南三大案”,“哭庙案”与“郑成功通海案”相提并论,足见清廷对这起案子的定性。
因“哭庙案”牵涉入狱又幸免于难的顾予咸曾在《雅园居士自叙》一文道:哭庙虽是苏州习俗,但换了新朝,清廷对此“未之前闻,张皇摭拾”,故兴起大狱。
这显然有为清廷开脱的嫌疑,其中却反映出一点,顾予咸也很清楚:“兴起大狱”的根源并不是朱国治、任维初,而是朝廷。清廷先后制造一系列大案,意在以高压手段打压江南士子,“哭庙案”不过是其中一起而已。跟前面提及的南北党争一样,朱国治、任维初只是由头和工具。尤其朱国治,充当了清廷的刽子手,价值利用完了,便被彻底摒弃,清廷还能由此挽回形象及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