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结局(第3/4页)

“我刚才已讲过,这样的画现存两幅,各方面全都一模一样,除了一点。第一幅画很早以前就已发现,并且展览过;其作者是谁,从来没有确定过,直到大约此前六年左右维多利亚博物馆的大发现。难题就在于此。专家们一直没法断定,最早发现的一幅是否为达·芬奇的作品;事实上,一般认为那是洛伦佐·迪·克雷迪的手笔,或者是洛伦佐的某个门徒所作。就像艺术界的一切论争一样,其间不乏嬉笑怒骂、诽谤中伤;直到六年前维多利亚发现的那幅画,才算了结了这桩公案。

“某些古老记载表明,这同一画题共有两幅油画:一幅达·芬奇亲笔,另一幅是复制品——复制品的作者是谁,这些记载都含糊其辞。传说认为,两幅画一模一样,除了一点:紧靠旗标的人像的皮肤色泽,存在着微细的差别。根据传说,达·芬奇作品中的皮肤色泽稍稍深些——异点极为细小,所以记载总是说,只有把两幅画并列在一起,才能确切无疑地辨认出哪幅是达·芬奇的亲笔。所以,你们瞧——”

“有趣,”埃勒里喃喃地说,“诺克斯先生,你过去知道这一点吗?”

“当然知道。卡基斯也知道。”诺克斯摇头晃脑起来,“我已说过,我早就拥有这幅画,所以当卡基斯把那一幅卖给我的时候,我就可以现成地把两张画放在一起对比而知哪一幅是达·芬奇的作品。而今——”他愁眉苦脸地说,“那幅达·芬奇的作品却不翼而飞了。”

“啊?”约翰斯显出不安的样子,但接着又笑了笑,“嗳,我看那不干我事。反正,那两张画一起在博物馆保存了相当长的时间,使博物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断定该馆的野外发掘工作者所获得的那幅画是达·芬奇的真迹。后来,另一幅,也就是复制品,失踪了。谣传说是卖给了美国的一位财主收藏家,此人花了好大一笔钱,尽管已经确知这是复制品。”他朝诺克斯投去一个挖苦的眼色,但没有人插嘴。

约翰斯挺了挺瘦削的前胸。“有朝一日,如果博物馆那幅达·芬奇的作品也销声匿迹了的话,那就很难——我应当说是不可能——单凭任何一幅画的本身,判断出它是否为原画。你只靠一幅来鉴别,就永远也无法确定……”

“约翰斯先生,这一幅呢?”埃勒里问道。

“这幅嘛,”约翰斯耸了耸肩答道,“肯定是两幅中的一幅,然而不拿另一幅来对比的话……”他住了口,拍拍前额,“当然啦!我真蠢。这一定是复制品。原画远隔重洋,在维多利亚博物馆里呢。”

“对,对。确是这样,”埃勒里赶紧说道,“既然两幅是如此相似,约翰斯先生,为什么一幅价值百万,而另一幅只值几千呢?”

“我的好先生哪!”专家惊叹道,“真是——叫我怎么说呢?——问得好不幼稚。一件谢拉顿[2] 的原货,跟一件现代的仿制品,有什么区别吗?达·芬奇是一代宗师;而按照传说,复制品的作者,说不定是洛伦佐的一个门徒,只不过是拿着达·芬奇的成品来照葫芦画瓢罢了。两者价值的差别,不啻是名家的chef d'œuvre[3] 与初出茅庐的临摹习作之间的差别。即使把达·芬奇的画法笔触模仿得完全一样,又算得了什么呢?奎因先生,你总不见得会说,摄影伪造出来的你的签字,跟你亲笔签字本身,可以等量齐观吧?”

约翰斯似乎讲得来劲了,不知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于是埃勒里谦恭得体地向他致了谢,并把他送出了门。这位专家直到出门也没有完全平静下来,等他走掉之后,众人才恢复了生气。

“艺术!达·芬奇!”探长用厌恶的口吻说,“现在比起以前来,更是一团乱麻。我的探长生涯算是走到尽头啦。”他两手往上一举。

“其实,情况并不算坏呀,”地方检察官若有所思地说,“约翰斯的这番讲述,至少证实了诺克斯先生的说法,虽然没有人能认得清哪一幅是哪一幅。至少我们现在知道有两幅画并存于世,而我们一直还以为只有一幅画,所以——我们必须探查出偷另一幅画的窃贼。”

“我不懂,”佩珀说,“博物馆为什么对这第二幅画只字不提。毕竟——”

“我的好佩珀呀,”埃勒里悠悠然地说,“他们有了原件,何必再为复制品伤脑筋呢?他们对复制品毫无兴趣……对,桑普森,你讲得一点儿也不错。咱们正在查访的那个人,就是偷另一幅画的人,也就是写恐吓信给诺克斯先生的人,此人用期票作为信纸,所以必定也就是设计构陷斯隆并且杀害格里姆肖以及设计构陷乔治·卡基斯的人。”

“真是绝妙的总结呀,”桑普森挖苦道,“现在你已经把咱们所已经知道的全都加在一起了,何妨请你也把咱们所不知道的告诉咱们吧——请问你,此人是谁!”